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9年07月27日 05:12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82        证券简称:金龙羽公告编号:2019-028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7月25日上午9:30时以现场会议方式在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吉华路288号金龙羽工业园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7月18日以邮件/传真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监事会成员3人及高级管理人员3人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郑有水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等相关法规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目前项目实施进度,公司计划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阻燃耐火特种电线电缆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公司独立董事陈广见、邱创斌、吴爽对此发表了同意之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9)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金龙羽电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4,951.09万元“高阻燃耐火特种电线电缆建设项目”的闲置募集资金(为该项目的铺底流动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董事会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独立董事陈广见、邱创斌、吴爽对此发表了同意之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0)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由于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会出现短期的自有资金闲置,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不使用理财产品质押。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陈广见、邱创斌、吴爽对此发表了同意之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使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1)

  特此公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82       证券简称:金龙羽 公告编号:2019-032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7月25日上午11:30时在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路288号金龙羽工业园七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7月18日以邮件/传真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3人,实际参加会议 3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7人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纪桂歆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等相关法规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本次关于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募投项目延期符合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审议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投资进度调整募投项目建设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9)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金龙羽电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4,951.09万元高阻燃耐火特种电线电缆建设项目的闲置募集资金(为该项目的铺底流动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保证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到期之前,将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向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若募投项目因发展需要,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募投项目进展。监事会认为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及公司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0)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短期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不使用理财产品质押,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不使用理财产品质押。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使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1)

  特此公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82        证券代码:金龙羽 公告编号:2019-029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7月25日在公司本部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54号)核准,公司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并于2017年7 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20元,募集496,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8,621,4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457,378,6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457,378,600.00元以及尚未划转的发行费8,659,135.85元共计人民币466,037,735.85元已于 2017 年 6月19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17年 6月19日出具了亚会A验字(2017)0006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

  上述项目建设期为资金到位后两年,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可使用日期为2017年7月26日,募投项目建设完成时间预计为2019年7月25日。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先行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建设,其中高阻燃耐火特种电线电缆建设项目投入资金21,964,429.14元;投入营销网络建设项目814,208.76元在广州设立营销分支机构;投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615,583.50元进行前期研究和建设。上述数据业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确认。2017年7月25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2017年8月14日已完成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24,394,221.40元。

  2017年9月14日,募投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20,424.33万元已经补充流动资金完毕。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概况

  1.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高阻燃耐火特种电线电缆建设项目:a、因建设项目地块处于沉降地区加强了建筑物基础工程,因此工程建设有所拖延;b、公司对部分设备提出了改进更新要求,需要设备厂家重新进行研发试验定型,导致部分设备订购出现拖延;c、部分设备由于厂家生产排期较长时间,导致到货时间延迟。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a、因建设项目地块处于沉降地区加强了建筑物基础工程,工程建设有所拖延;b、部分设备订购厂家生产排期靠后,导致到货延迟;c、一些原拟定购设备更新型号出现,导致需要进行选型考察决策。

  (3)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七个营销网点框架已经搭建完毕,网点管理尚在梳理完善,加之过去两年公司产能发挥到极限,因此品牌推广工作有所延迟。

  2.募投项目实际进展:

  (1)高阻燃耐火特种电线电缆建设项目:土建已经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已经投入使用29.88%,安装调试阶段66.7%,尚有部分设备因公司对厂家设备提出改进更新要求,设备厂家刚完成重新研发试验定型,公司已签署设备订货合同。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土建及工程改造已经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完成投入使用的1.7%,安装调试阶段84.59%,尚有部分检测、试验设备在调整选型或订购中。

  (3)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营销网络七个办事处已经完成初步设立,对于办事处的管理、业务流程等尚在梳理完善之中,品牌推广投入已加速启动。

  3.调整后募投项目建设完成时间:

  经公司管理层对三个募投项目建设进度进行测算,预计募投项目完成的时间为2020年1月31日。

  ■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有利于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符合股东的长远利益,具有可行性及必要性,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公司募投项目中,高阻燃耐火特种电线电缆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经有部分安装调整好的设备加入公司生产经营、研究开发中,营销网络部分网点也开始发挥作用,销售能力与公司产能、研究开发能力基本能够匹配进行,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负面影响。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确实是属于募投项目建设实施时碰到的具体问题造成迟滞,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谨慎决策,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长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关于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的符合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审议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投资进度调整募投项目建设期。

  3. 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长远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东吴证券核查意见;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82  证券简称:金龙羽 公告编号:2019-031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7月25日,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概述

  1、基本情况

  由于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会出现短期的自有资金闲置,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不使用理财产品质押。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不使用理财产品质押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相关意见。该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范围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短期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不使用理财产品质押,有利于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主营业务发展。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购买。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短期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银行保本型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短期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不使用理财产品质押,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规定。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不使用理财产品质押,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不使用理财产品质押。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短期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不使用理财产品质押,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不使用理财产品质押。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现金管理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购买短期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现金管理系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4、东吴证券出具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82        证券简称:金龙羽  公告编号:2019-030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龙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7月2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金龙羽电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金龙羽”)计划使用不超过4,951.09万元“高阻燃耐火特种电线电缆建设项目”的闲置募集资金(为该项目的铺底流动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54号)核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并于2017年7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20元,募集496,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8,621,4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457,378,6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457,378,600.00元以及尚未划转的发行费8,659,135.85元共计人民币466,037,735.85元已于 2017 年 6月19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17年 6月19日出具了亚会A验字(2017)0006号《验资报告》。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投资计划如下(单位:万元):

  ■

  备注:T日为募集资金实际可使用日,即2017年7月26日。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前述高阻燃耐火特种电线电缆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0年1月31日。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刊登之日,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募投项目高阻燃耐火特种电线电缆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土建已开始施工,大部分设备已经到货,进入安装调试阶段,一部分已调试好的设备已经投入生产经营,但由于部分设备需要根据公司需求重新设计实验定型及厂家生产排期影响,尚有部分设备未到货;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七个网点已经完成初步设立,但相关流程及管理尚在梳理完善中,尚未完全建成;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经完成。因募投项目进展原因,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现象。

  三、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惠州金龙羽计划使用不超过4951.09万元高阻燃耐火特种电线电缆建设项目的闲置募集资金(为该项目的铺底流动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若募投项目因发展需要,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募投项目进展。

  四、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惠州金龙羽本次计划使用不超过4951.09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为该项目的铺底流动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照使用期为十二个月,以银行贷款基准利率4.35%计算,预计至少可以节约财务费用215.37万元。

  2019年以来,公司业务依然保持较快增长,日常经营活动资金需求增加,目前公司贷款使用规模已经由2018年底的2.73亿元增加到5.2亿元,增长了90.48%。因此公司董事会经审慎考虑未来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以及资金使用效益,惠州金龙羽计划使用不超过4951.09万元高阻燃耐火特种电线电缆建设项目的闲置募集资金(为该项目的铺底流动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可以有效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前,公司会将该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 2 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五、公司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六、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公司从事风险投资的情况以及相关承诺:

  截至本公告刊登之日的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从事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的情形。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的情形;公司承诺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经审核后认为此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一)有利于降低公司日常经营财务费用支出,可以更好的扩张业务经营,有利于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二)公司满足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条件,(1)此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2)公司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3)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4)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度等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审议通过并实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金龙羽电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4951.09万元高阻燃耐火特种电线电缆建设项目的闲置募集资金(为该项目的铺底流动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保证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到期之前,将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向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若募投项目因发展需要,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募投项目进展。监事会认为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及公司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改变项目内容,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此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四)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27日

金龙羽 募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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