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债可做重大项目资本金
基建投资或进一步企稳回升
■本报记者 杨仕省 北京报道
6月1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对外发布《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在严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坚决不走无序举债搞建设之路的同时,允许地方专项债作为项目资本金。
在经济面临下行压力的当下,允许地方专项债作为项目资本金的消息,很快点燃了市场热情。
受此重大政策利好,基建板块全线爆发,11日,大基建板块高开高走,领涨两市。28个申万一级行业中建筑材料以5.48%的涨幅位居榜首,建筑装饰板块涨幅也高达4.5%。
湖北统计局副局长叶青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这是积极扩大建设资金来源,政府的专项债作为项目资本金,可以放大,然后把银行和社会上的资金都收集起来,尽快改变基建项目配套资金不足的尴尬。
据悉,这份高规格文件发布后,财政部、发改委、人民银行、审计署、银保监会、证监会有关负责人10日答记者问,还给出更具体的解释。在“开前门”的同时,《通知》对“堵后门”也做了明确规定,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必须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坚持疏堵并重,把“开大前门”和“严堵后门”协调起来,依法依规解决项目资金缺口。
“地方政府加强专项债券风险防控和项目管理,金融机构按商业化原则独立审批、审慎决策,坚决防控风险。”国家发改委强调,坚决不搞“大水漫灌”。国家发改委近日为此还召开座谈会,听取有关方面对完善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改进项目资本金管理、更好发挥项目资本金作用的意见和建议。
“允许将专项债券作为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资本金,无疑为专项债支持稳定增加有效投资按下了快进键。”叶青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
首次允许作为项目资本金
就允许将专项债券作为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资本金,六部委负责人答记者问时指出,《通知》从严设定政策条件,严禁利用专项债券作为重大项目资本金政策层层放大杠杆。
而允许将部分专项债券资金作为一定比例的项目资本金,应当同时具备三项条件:一,应当是专项债券支持、符合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具有较大示范带动效应的重大项目;二,涉及领域主要是国家重点支持的铁路、国家高速公路和支持推进国家重大战略实施的地方高速公路、供电、供气项目;三,评估项目收益除偿还专项债券本息后,其他经营性专项收入具备向金融机构市场化融资条件的项目。
这是否是“放水之举”?叶青表示:“从《通知》来看,‘不得超越项目收益实际水平过度融资,要求地方政府将专项债券严格落实到实体政府投资项目,不得将专项债券作为政府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各类股权基金的资金来源’等表述,可能带来新增隐性债务的担心是多余的。”他认为,增加隐性债务的可能性不大,是因为政策限制很严格,现在对地方政府、金融机构都会问责。众所周知,此前,企业发行债券获得的债权融资,是不能作为资本金的,而允许部分地方专项债,可以作为项目资本金,这是首次,更是一大创新。
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我国现在不同行业资本金比例不同,从20%到40%不等。国家政策层面出于风险防范、行业扶持等考虑,会提高或降低部分行业资本金比例。为了支持地方基建补短板等工作,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降低项目资本金比例,不过至今该政策尚未公布。
“对预算拟安排新增专项债券的项目,可以通过先行调度库款的办法,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债券发行后及时回补。”《通知》称,各地要均衡专项债券发行时间安排,力争当年9月底前基本发行完毕,尽早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今年至今,我国地方债发行总规模已经突破2万亿元。1至5月,新增债券累计发行14596亿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8598亿元。“2019年我国地方专项债券发行规模定在2.15万亿元,相较去年增加了8000亿元,增幅接近60%。”
原国家发改委处级官员、北京福盛德经济咨询公司首席经济学家冯建林说,今年以来,地方债的发行有力地支持了经济的企稳。“如果允许部分专项债作为资本金,将撬动更多投资,但目前还不好评估。”叶青说。
助力基建回暖
上述《通知》指出,加强财政、货币、投资等政策协同配合,其中允许部分重大项目使用专项债作为项目资本金,撬动投资,并积极鼓励金融机构提供配套融资支持。显然这将有利于基建投资的进一步企稳回升,助推基建继续回暖。
冯建林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这突破了专项债不能作为项目资本金的限制,可以有条件的撬动融资杠杆,对提振基建稳增长是个重大的利好。
冯建林称,此次《通知》的出台表明了政府对于稳基建的决心。“《通知》明确允许部分地方专项债作为资本金,既要满足定性要求,比如属于国家重大项目、在既定行业范围内,还要满足现金流的要求,项目要有其他经营性收入,并满足市场化融资的需求。”冯建林分析称,地方专项债能否作为资本金,此前的争议一直较大。
中信证券研究部首席FICC分析师明明则称,允许地方专项债作为项目资本金,表明专项债加大对基建支持力度。他判断2019年基建增速料将达到8%-9%。
据了解,今年以来,基建投资仅维持温和水平,力度略低于预期,而此《通知》一定程度上能够有利于基建的企稳回升,三季度基建增速或有明显回升。
那么,什么项目符合市场化融资条件呢?《通知》列出了很具体的标准:对有一定收益且收益全部属于政府性基金收入的重大项目,由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券融资;收益兼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其他经营性专项收入(包括交通票款收入等),且偿还专项债券本息后仍有剩余专项收入的重大项目,可以由有关企业法人项目单位根据剩余专项收入情况向金融机构市场化融资。
叶青向本报记者指出,像民用机场建设项目,就符合此次《通知》的要求,既有机场建设费这样的政府性基金收入,还有对航空公司收取的起降费等经营性收入。专项债券支持重大项目,主要是国家重点支持的铁路、国家高速公路和支持推进国家重大战略的地方高速公路、供电、供气项目。
叶青认为,专项债资金是政府投资,特别是基建投资的重要资金来源,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将十分明显。
责任编辑:李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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