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金持有“隆基股份”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13号)等有关规定,经凯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2019年4月15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隆基股份(股票代码:601012)”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待该股票复牌且恢复活跃交易特征后,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凯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6日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