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2019年04月16日 01:21 中国证券报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中国证券报

  十七、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9)。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预案。

  鉴于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修订内容部分涉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内容,会议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新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做相应修订。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预案。

  鉴于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修订内容部分涉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内容,会议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交所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示范规则》及新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做相应修订。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0)。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暨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19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十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同意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5月10日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21)。

  特此公告。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792                证券简称:云煤能源                公告编号:2019-014

  债券代码:122258                债券简称:13云煤业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4月2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19年4月12日上午11:00在昆明市西山区环城南路777号昆钢大厦7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应有监事3人,实际到会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董云雁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如下议案: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报告》的预案。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及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预案。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91,643,022.93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未分配利润数为-294,475,652.49元,由于公司以前年度存在亏损,因此公司对2018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此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会议同意该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预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

  监会的各项规定;报告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行为。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报告》的预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18年度与相关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2019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根据公司2019年生产经营预算编制,与公司的实际情况相符,且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同意《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报告》的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5)。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未实现业绩承诺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未实现业绩承诺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7)。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置入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也于同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公司在2018年度财务审计期间聘请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及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公司根据报告对商誉计提了减值准备。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18年度对其商誉计提减值准备,是公司在充分分析和评估后确定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计提坏账准备依据充分、合理,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

  十、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7年,财政部分别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实行上述会计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公司决定自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0)。

  特此公告。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792                证券简称:云煤能源          公告编号:2019-015

  债券代码:122258               债券简称:13云煤业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事项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各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确定的,关联交易自愿平等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2019年4月12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经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推荐选举产生的董事长彭伟先生,董事李立先生、张昆华先生、杨勇先生、张国庆先生回避了该项预案的表决,由4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2018年,公司严格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报告的议案》所确定的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执行交易,交易公允且未对公司造成任何风险,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权益的情形。2018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见下表:

  ■

  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有偏差,系关联各方依据市场实际情况调整生产经营计划影响所致。

  二、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单位:万元

  ■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永平

  注册地址:云南省安宁市

  注册资本:609,446.23万元

  经营范围:钢铁冶炼及其压延产品加工;黑色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采选业;焦炭及焦化副产品、机械制造及机械加工产品、耐火材料、建筑安装、建筑材料、计算机硬件、软件、电器机械及器件的经营;国内商业贸易;物资供销业;冶金高新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企财险、货运险、建安工险保险兼业代理;进出口业务;房地产业;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通讯电子工程;旅游业等经营项目的管理;种养殖业;货物仓储;以下经营范围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动力能源、工业气体、医用氧(气态、液态)、医疗药品、铁路运输及修理、汽车运输及修理、成品油零售、国产汽车及工程机械销售、绿化工程、园林绿地管护;机动车辆险、人身意外险、旅客平安险保险兼业代理;学前教育、培训。

  主要股东: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2,122,165.48万元,净资产706,708.10万元;2017年度主营业务收入744,308.48万元,净利润64,536.74万元。

  关联关系说明: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前期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目前该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二)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郎家庄

  法定代表人:赵永平

  注册资本:736,831.236万元

  经营范围:资产经营、资产托管、实业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企业的兼并、收购、租赁;钢铁冶炼及其压延产品加工、黑色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采选业、焦炭及焦化副产品、机械制造及机械加工产品、耐火材料、建筑材料、工业气体、物资供销业、冶金高新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通讯电子工程、计算机硬件、软件、电器机械及器件、电力塔架;钢结构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企财险、货运险、建安工险保险兼业代理;矿浆管道输送、管道制造技术及管道输送技术咨询服务。(以下经营范围仅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酒店管理;餐饮服务;住宿;会议会展服务;洗浴服务;预包装食品、卷烟的零售;洗衣服务;国内贸易、物资供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云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要财务指标(合并):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5,919,256.23万元,净资产1,949,220.56万元;2017年度主营业务收入5,430,800.31万元,净利润45,944.25万元。

  关联关系说明: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前期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目前该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武钢集团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永红

  注册地址:云南省安宁市

  注册资本:238,426.33万元

  经营范围:冶金产品及副产品,冶金矿产品和钢铁延伸产品、化工产品、建筑材料、冶金辅助材料,成套冶金设备生产及销售、机电设备设计、制造、进出口业务、工业技术开发、咨询服务;以下经营范围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动力能源系统设备安装、维修及服务;输配电业务;工业气体、医用氧生产、加工及销售;公路运输、铁路运输及设备维修;房屋、货场仓储及设备租赁;冶金设备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武钢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3,277,524.21万元,净资产359,564.07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3,834,101.00万元,净利润117,405.32万元。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控股股东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武钢集团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47.41%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五)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武钢集团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前期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目前该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四)云南宝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康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冲工业园区王家营工业标准厂房16幢6楼

  注册资本:77,434.2万元

  经营范围:普通货运、国际道路货物运输、货运代理、仓储服务、搬运装卸、物流信息服务、物流配载;国内贸易、物资供销;设备租赁;保洁服务;物业管理;房屋租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物流方案设计;计算机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承办会议及展览展示活动;项目投资及对所投资的项目进行管理;汽车租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货车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287,323.73万元,净资产140,930.79万元;2017年度主营业务收入935,456.40万元,净利润15,903.63万元。

  关联关系说明:云南宝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云南宝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前期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目前该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五)玉溪新兴钢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炳海

  注册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研和镇

  注册资本:169,600万元

  经营范围: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金属制品加工销售,焦炭及焦化副产品,高炉水渣、水泥,工业气体,管道燃气的生产销售,钢材产品压延加工及销售,钢结构制品生产及销售,冷弯型钢的生产制造及销售,石油管道的生产制造及销售;防腐保温工程施工;机械设备、仪器仪表、五金、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加工、制造及销售;冶金高新技术的开发及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武钢集团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532,214.35万元,净资产179,997.37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585,856.76万元,净利润34,818.21万元。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控股股东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武钢集团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47.41%股权,玉溪新兴钢铁有限公司属武钢集团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五)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玉溪新兴钢铁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前期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目前该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六)红河钢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连坤

  注册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雨过铺镇主街(园区)

  注册资本:234,554万元

  经营范围:钢铁冶炼及压延加工,钢铁产品的销售,黑色金属矿、钢铁产品、机械设备的销售,电器仪表的进出口,铁矿石来料加工及出口,冶金高科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工业气体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武钢集团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579,933.61万元,净资产160,488.92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867,796.04万元,净利润17,348.37万元。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控股股东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武钢集团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47.41%股权,红河钢铁有限公司属武钢集团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五)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红河钢铁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前期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目前该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七)云南泛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建平

  注册地址:安宁市昆钢物流园

  注册资本:3,000万元

  经营范围:电子商务服务及配套增值服务,国内贸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武钢集团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56,105.39万元,净资产4,643.94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457,258.16万元,净利润136.19万元。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控股股东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武钢集团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47.41%股权,云南泛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是武钢集团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五)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云南泛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前期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目前该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八)玉溪大红山矿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刑志华

  注册地址: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戛洒镇小红山

  注册资本:105,500万元

  经营范围:铁矿开采、矿产品、黑色金属矿、有色金属矿加工、销售;冶金高新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矿浆管道输送;直接还原铁、还原铁粉、化工铁粉,天然微合金铁粉的研发、生产、销售;仓储配送、货物运输、物流信息;机械设备及配件、汽车及零配件、建材、农副产品销售;造林苗、城镇绿化苗、经济林苗、花卉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719,281.39万元,净资产223,668.56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314,094.63万元,净利润61,938.75万元。

  关联关系说明:玉溪大红山矿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的孙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玉溪大红山矿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前期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目前该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九)云南天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燕玲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百花东路延长线26号内

  注册资本:12,816.21万元

  经营范围:大气、给排水、物理性污染、固体污染物、土壤修复等环境治理技术的研发、咨询、服务;环保工程及其配套设施设备的投资、总包、设计、制造、安装、销售、检修;大气、给排水、物理性污染、固体污染物、土壤等环境治理设施的运行维修;环保项目药剂的研发、生产、销售、贸易;气、水、土环境污染物检测、环保药剂检测;废物综合利用(仅收集、销售、提供技术服务,不得进行生产、加工、制造);危险化学品贸易;国内贸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房屋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金属结构件、机械零部件加工制作;机械修理安装;薄板制品加工制作及表面喷涂装饰;五金交电、机电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云南天朗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12,884.68万元,净资产11,293.45万元;2017年度主营业务收入3,263.69万元,净利润361.31万元。

  关联关系说明:云南天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天朗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云南天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前期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目前该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十)云南浩华经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树雄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昆钢物流园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经营范围:国内贸易、物资供销;项目投资;营销策划服务;商务信息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电子商务;酒类商品批发、零售;煤炭销售;有色金属(金、银除外)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云南昆钢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140,382.70万元,净资产24,606.64万元;2017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453,006.36万元,净利润2,335.73万元。

  关联关系说明:云南浩华经贸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孙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云南浩华经贸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前期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目前该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十一)云南昆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杜陆军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环城南路777号9楼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企业债券;开展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劵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339,405.55万元,净资产107,269.50万元;2017年度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净利润4,722.45万元。

  关联关系说明:云南昆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云南昆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前期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目前该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为: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同期市场价格为参考,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定价,与市场销售或购买同类产品、服务价格无明显差异。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附属子公司向上述关联方采购材料及备件有利于其生产经营和价格的稳定性、持续性,能降低采购成本,较好控制质量;

  2、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附属子公司向上述关联方销售产品,对公司的正常销售贸易未构成影响,交易价格是参照同期市场公允价格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3、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安宁分公司向昆钢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购买水、氮气、电、动力维护等公用工程,有利于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避免重复投资,有效地满足公司安宁分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

  综上所述,由于公司对上述关联方的生产经营及管理情况和资信情况较为了解。以上关联交易均是以同期市场价格进行的公允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所有交易均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作保障,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作为独立董事对该日常关联交易预案的相关资料事前进行仔细审阅,并就相关事宜向公司人员进行了询问后认为:公司2018年度与相关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2019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根据公司2019年生产经营预算编制,与公司的实际情况相符,且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报告》的预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792                   证券简称:云煤能源                  公告编号:2019-016

  债券代码:122258         债券简称:13云煤业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0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现将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煤能源”或“公司”)2018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634号文)核准,云煤能源于2013年11月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包括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在内的2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94,736,80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发行价格为9.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899,999,6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30,929,260.7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总额为869,070,339.23元,由主承销商红塔证券股份公司(以下简称“红塔证券”)于2013年11月7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已经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审亚太验[2013]第020008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根据公司2013年1月14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及2013年2月19日公司2013年第一次股东大会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告编号2013-005),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其中30,000万元拟增资师宗县瓦鲁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师宗县五一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和师宗县金山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分别简称为“瓦鲁煤矿”、“五一煤矿”、“金山煤矿”或统称为“三个煤矿”)用于其改扩建项目(含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该30,000万元公司已于2014年4月24日、4月25日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分别打入三个煤矿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三个煤矿增资并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及三个煤矿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如表所示:

  单位: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于2013年5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修订了《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且公司于2013年11月15日与红塔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安宁支行签署了《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根据协议,公司在中国银行开立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公司专户”),账户名称: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账号:137231327125 。

  2014年5月16日,公司与红塔证券、兴业银行昆明分行、瓦鲁煤矿签订了《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瓦鲁煤矿)》;与红塔证券、华夏银行昆明高新支行、五一煤矿签订了《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五一煤矿)》;与红塔证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安宁支行、金山煤矿签订了《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金山煤矿)》。

  根据协议,三个煤矿设立的增资并用于其改扩建项目的专户情况如下表所示:

  ■

  2015年9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红塔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承接。持续督导期至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为止。2015年10月,公司与华福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安宁支行签订了《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华福证券、兴业银行昆明分行、华夏银行昆明高新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安宁支行及三个煤矿签订了《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三、2018年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承诺的投资项目,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为:

  1.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58,468,264.09元;

  2.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于收购五一煤矿、瓦鲁煤矿、金山煤矿和师宗县大舍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舍煤矿”)四个煤矿100%股权的自筹资金410,602,075.14元;

  3.以30,000万元增资五一煤矿、瓦鲁煤矿和金山煤矿用于其改扩建项目(含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截止2018年12月31日,五一煤矿、瓦鲁煤矿和金山煤矿用于其改扩建项目(含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463.38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0,536.62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如附表所示。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公司以自筹资金收购五一煤矿、瓦鲁煤矿、金山煤矿和大舍煤矿四个煤矿100%股权的实际投资额为41,060.21万元,经中审亚太审计出具“中审亚太鉴字[2013]第020051号”《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上述置换事项经2013年11月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事项。

  2.公司以30,000万元增资五一煤矿、瓦鲁煤矿和金山煤矿用于其改扩建项目(含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的置换

  自2012年1月17日至2014年3月31日止,以30,000万元增资五一煤矿、瓦鲁煤矿和金山煤矿用于其改扩建项目中,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该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总额为7,745.95万元,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临时公告“2014-029” 。

  (三)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经公司2017年2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瓦鲁煤矿预留314.65万元、五一煤矿预留859.80万元、金山煤矿预留62.17万元用于改扩建后续支出外(前述预留资金不含对应账户前期产生的利息),将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9,300万元(其中瓦鲁煤矿8,700万元,五一煤矿5,100万元,金山煤矿5,500万元)分别用于暂时补充三个煤矿的流动资金,主要用于满足生产经营需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临时公告“2017-009”)。

  2018年2月8日,五一煤矿、瓦鲁煤矿和金山煤矿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9,300万元(其中五一煤矿5,100万元、瓦鲁煤矿8,700万元、金山煤矿5,500万元)提前分别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临时公告“2018-009”)。

  2.经公司2018年2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瓦鲁煤矿预留314.65万元、五一煤矿预留159.80万元用于改扩建后续支出外、金山煤矿预留62.17万元(前述预留资金不含对应账户前期产生的利息),将未使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其中瓦鲁煤矿8,700万元,五一煤矿5,800万元,金山煤矿5,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满足生产经营需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2018-011)。

  四、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五、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编制。”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本保荐机构认为:2018年度云煤能源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云煤能源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600792                  证券简称:云煤能源              公告编号:2019-017

  债券代码:122258        债券简称:13云煤业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未实现业绩承诺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煤能源”或“公司”)于2016年11月进行了资产置换,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09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钢控股”、“控股股东”)置入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如下:

  一、资产置换的具体情况

  (一)2016年11月7日,云煤能源与昆钢控股签订《资产置换协议》,云煤能源以持有的昆明焦化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焦制气”、“拟置出资产”)100%股权与昆钢控股持有的云南昆钢重型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钢重装”、“拟置入资产”)100%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拟置出资产的交易价格为56,002.24万元,拟置入资产的交易价格为52,614.07万元,本次资产置换的差额为3,388.17万元,由昆钢控股于拟置入资产交割日后5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向云煤能源补足。

  (二)拟置入资产、拟置出资产的评估基准日为2016年4月30日。根据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并经云南省国资委备案的拟置出资产评估报告,拟置出资产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账面净资产值为45,074.71万元,净资产评估值为56,002.24万元,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拟置出资产的作价为56,002.24万元,该交易价格与账面值相比溢价24.24%;根据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并经云南省国资委备案的拟置入资产评估报告,拟置入资产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账面净资产值为12,747.80万元,净资产评估值为27,614.07万元,鉴于昆钢控股于评估基准日后向昆钢重装投入2.5亿元现金资产并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因此,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拟置入资产的作价为52,614.07万元,该交易价格与账面值相比溢价116.62%。本次资产置换的差额为3,388.17万元,由昆钢控股于拟置入资产交割日后5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向公司补足。

  (三)2016年11月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资产置换的相关议案。

  (四)云南省国资委已对拟置出资产和拟置入资产评估结果予以备案并批准本次资产置换。

  (五)2016年11月23日,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资产置换的相关议案。

  (六)2016年11月29日,昆焦制气完成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云南省昆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30100916567074M的《营业执照》,昆焦制气的股东由云煤能源变更为昆钢控股,昆钢控股持有昆焦制气100%股权;同日,昆钢重装完成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云南省昆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301006836552910的《营业执照》,昆钢重装的股东由昆钢控股变更为云煤能源,云煤能源持有昆钢重装100%股权。公司与交易对方昆钢控股已完成标的资产的过户,昆焦制气、昆钢重装均已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七)2016年11月30日,公司收到昆钢控股支付的置换差额补足款1,700.00万元;2016年12月6日,公司收到昆钢控股支付的置换差额补足款剩余款项1,688.17万元,本次资产置换所有事项已履行完毕。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云煤能源与昆钢控股签订的《资产置换协议》,昆钢控股承诺,若本次交易于2016年内实施完毕(指完成拟置入资产和拟置出资产的交割),昆钢重装2016年、2017年、2018年可实现的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少于500万元、1,500万元、2,500万元(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

  云煤能源负责聘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业绩承诺期间每个会计年度昆钢重装完成承诺净利润的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并促使审计机构于云煤能源年度审计报告出具的同时出具昆钢重装该年度的专项审计报告。若昆钢重装在业绩承诺期内任一会计年度经专项审计确认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实际利润低于该年度的承诺净利润,昆钢控股应于该年度昆钢重装专项审计报告正式出具后30日内以现金方式向云煤能源补偿该年度承诺净利润与实际净利润的差额,当年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

  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昆钢重装 2018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473,516.63人民币元,与承诺的2018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少于2,500万元相差20,526,483.37元,未完成承诺。

  昆钢重装2016年、2017年、2018年完成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5,482,486.65元、16,203,692.27元、4,473,516.63元,三年累计完成26,159,695.55元。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9年4月12日出具了正式审计报告,按照前述承诺及相关协议的要求,昆钢控股须在2019年5月12日前以现金方式补偿云煤能源18,840,304.45元。

  四、上网公告附件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置入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792                 证券简称:云煤能源          公告编号:2019-020

  债券代码:122258       债券简称:13云煤业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7年,财政部分别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实行上述会计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二、变更日期

  2019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决定自 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金融工具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即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减少金融资产类别,提高分类的客观性和有关会计处理的一致性;

  2.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拓宽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范围,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此外在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等方面也做了调整和完善。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原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依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分类调整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根据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首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调整计入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并于2019年一季报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18年末可比数。对财务报表项目进行调整的,按规定在财务报告附注中披露。

  六、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宜。

  特此公告。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6 日

  证券代码:600792          证券简称:云煤能源          公告编号:2019-021

  债券代码:122258     债券简称:13云煤业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10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昆明市西山区环城南路777号昆钢大厦7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10日

  至2019年5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3、4、5、6、7、8、9、10、11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3、4、6、7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16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司后续还将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股东大会会议材料,敬请投资者关注并查阅。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5、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9年5月9日(星期四)上午8:30-11:30和下午2:00-5:30

  2、现场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非自然人股东如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自然人股东的营业执照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的营业执照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委托人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在信函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名称或姓名、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营业执照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请在信函或传真上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3、登记地点:昆明市西山区环城南路777号昆钢大厦7楼。

  六、其他事项

  1、注意事项: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联系人:张炜强

  联系电话:0871-68758679      传 真:0871-68757603

  参会地址:昆明市西山区环城南路777号昆钢大厦7楼公司会议室

  邮编:650034

  特此公告。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92                 证券简称:云煤能源              公告编号:2019-018

  债券代码:122258       债券简称:13云煤业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公司在2018年度财务审计期间聘请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及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同华”)对公司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公司根据报告对商誉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情况

  公司购买瓦鲁煤矿股权形成商誉余额2,276.23万元,根据北京中同华对该商誉对应的瓦鲁煤矿资产组进行评估的结果,拟计提1,014.78万元的商誉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18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014.78万元,影响当期损益1,014.78万元。

  三、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后,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2018年度对商誉计提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在充分分析和评估后确定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使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计提坏账准备理由充分、合理;同意公司本次商誉减值准备的计提事宜。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792                  证券简称:云煤能源          公告编号:2019-019

  债券代码:122258        债券简称:13云煤业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4月12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做如下修订(修订内容为字体加粗并加下划线部分):

  ■

  ■

  ■

  除上述修订外,其他条款均无修改, 修改条款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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