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2019年04月04日 02:41 中国证券报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24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2019年2月21日披露了《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司2019年2月25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19年2月26日披露了《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2019 年3月5日披露了《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具体详情参见公司2019年1月25日、2019年2月21日、2019年2月26日、2019年3月5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临2019-002、2019-004、2019-008、2019-011、2019-012)。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 2019 年3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已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46,3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4%,成交的最高价为20.00元/股,成交的最低价为17.82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2,869,930.00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公司已披露的既定方案。

  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合规实施股份回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3日

股份回购 数字 新智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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