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19-035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出售房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英威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贸易公司”)分别将名下位于香港九龙观塘伟业街108号丝宝国际大厦10楼6号办公室及地下低层轻型货车车位编号LGV-1以港币16,999,000元出售给DERBY KT LIMITED,10楼7号办公室及地下低层轻型货车车位编号LGV-7以港币16,999,000元出售给鹏展国际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的规定,本次交易无须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DERBY KT LIMITED和鹏展国际有限公司是两家在香港设立并有效续存的公司。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国际贸易公司在香港购入的写字楼及地下停车位,位于香港九龙观塘伟业街108号丝宝国际大厦。
2、该项资产的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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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出售的资产不存在任何负债情况,未设置任何抵押,未为第三方提供担保,也不存在任何诉讼或仲裁事项。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买方:DERBY KT LIMITED、鹏展国际有限公司
卖方:国际贸易公司
(一)与DERBY KT LIMITED签署的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购买价格及支付方式
1.1购买价格为16,999,000港元。
1.2 付款方式
1.2.1在签署本协议之前,买方已向卖方律师(作为利益相关者)支付了787,635港元作为初始保证金和部分购买价格,在有证据证明购买价格的余额足以清偿房屋的现有法定押记/抵押以及卖方尚未缴纳的特别印花税(如果有)后,卖方律师方可将上述初始保证金转付给卖方。
1.2.2在签署本协议之后,由买方向卖方律师(作为利益相关者)支付912,265港元的进一步保证金和进一步支付的部分购买价格,在有证据证明购买价格的余额足以清偿房屋的现有法定押记/抵押以及卖方尚未缴纳的特别印花税(如果有)后,卖方律师方可将上述进一步保证金转付给卖方。
1.2.3在交易实际完成日期当日或之前(在工作日完成交易的情况下,在下午五点或之前)由买方向卖方支付15,299,100港元的购买价格余额。
2、风险
2.1本协议一经签署后,房屋的风险从卖方转移给买方承担
3、买方违约
3.1买方(因除卖方过错以外的任何原因)未能按照本协议条款完成房屋购买的,卖方可向买方或买方律师发出书面终止通知立即(无须向买方提出转让)终止本协议,此后,如买方已占有房屋但不享有房屋的任何权利或利益的,卖方有权重新进入并占有房屋,卖方有权没收所有上述保证金或者支付给卖方的其他保证金或分期支付的购买价格,并就卖方因买方未能完成买卖交易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和损害向买方提出索赔。在卖方行使本协议项下的终止权时,如本协议已在土地注册处进行注册的,卖方有权在土地注册处注册一份由卖方单独签署的备忘录,以终止房屋的出售并撤销注册。
4、卖方再次出售
4.1 本协议一经解除或决定解除,卖方可以按照有关产权的规定卖方认为合适的其他方面的规定,通过公开拍卖、招标或私人承包商的方式整体或分批再次出售该房屋,或者部分通过一种方式、部分通过另一种方式进行再次出售,再次出售的价格所有上浮均属于卖方所有。在不损害买方违反本协议时卖方追偿实际损失的权利的前提下,再次出售房屋时,价格上的所有不足数额应当由买方弥补,参与再次出售所产生的所有合理费用应由买方承担,卖方有权以违约赔偿金的形式追偿上述不足数额和费用。
5、卖方违约
5.1卖方(因除买方过错以外的任何原因)未能按照本协议条款完成房屋销售的,买方向卖方支付的所有款项以及根据本协议条款支付的所有其他款项应立即退还给买方,买方也有权向卖方追偿因卖方违约致使买方承担的损害赔偿(如果有),并且买方无须向卖方提出转让要约。
(二)与鹏展国际有限公司签署的协议主要内容同上。
五、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出售资产未涉及人员安置及土地租赁等情况。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出售资产的目的
此房产目前处于空置状态,综合目前香港房价趋势,从维护成本和资金收益考虑,对此房产进行出售处置。
2、对公司的影响
以上交易将影响公司当期净利润1,850万元人民币(受港币汇率波动影响,具体数据以公司收到房款后财务核算为准)。
七、备查文件
1、交易协议。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19-036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减持股份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1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18-130)。公司实际控制人黄申力先生计划在本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2,626,77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公司董事杨林先生计划在本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542,25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截至2019年4月3日,减持时间过半,现将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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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申力先生、杨林先生减持的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及股权激励股。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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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实际控制人黄申力先生、董事杨林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黄申力先生、杨林先生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况。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黄申力先生、杨林先生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黄申力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杨林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2、黄申力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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