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公告
2019年03月30日 04:26 中国证券报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19-008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公司名称:广东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阳科技公司”)、北京洁源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洁源公司”)、恭城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恭城洁源公司”)、陕西靖边明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靖边明阳公司”)。其中北京洁源公司是恭城洁源公司、靖边明阳公司的母公司,仅作为资金流转的中间环节,不是最终标的公司。

  ●增资金额及路径: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下称“明阳智能”或“公司”)向明阳科技公司增资39,200万元,其中21,600万元进入到“阳江高新区明阳风机装备制造整机项目”监管专户;其余17,600万元进入到“阳江高新区明阳风机装备制造叶片项目”监管专户;明阳智能向北京洁源公司增资42,300万元(进入监管专户),其中8,500万元通过增资方式投入至恭城洁源公司的监管专户;其余33,800万元通过增资方式投入至靖边明阳公司的监管专户。本次增资合计81,500万元,全部用于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投项目建设运营。

  明阳智能于2019年3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本次增资的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69号)的核准,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下称“明阳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7,59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1,052.5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3,538.09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9年1月18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19)第110ZC0017号《验资报告》。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前按照相关法规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及本次增资安排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度及其资金安排,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注1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书》中披露募投项目计划使用资金金额;

  注2  “阳江高新区明阳风机装备制造整机项目”和“阳江高新区明阳风机装备制造叶片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明阳科技公司,“恭城低风速试验风电场工程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子公司北京洁源公司全资控股的子公司恭城洁源公司,“靖边明阳宁条梁二期风电场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子公司北京洁源公司全资控股的靖边明阳公司。

  本次增资的路径为:明阳智能向明阳科技公司增资39,200万元,其中21,600万元进入到“阳江高新区明阳风机装备制造整机项目”监管专户;其余17,600万元进入到“阳江高新区明阳风机装备制造叶片项目”监管专户;明阳智能向北京洁源公司增资42,300万元(进入监管专户),其中8,500万元通过增资方式投入至恭城洁源公司的监管专户;其余33,800万元通过增资方式投入至靖边明阳公司的监管专户。

  三、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明阳科技公司

  名称:广东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阳江高新区阳江港疏港大道2号102房

  法定代表人:王金发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年6月19日

  经营范围:陆上、海上风电设备制造、技术开发、销售、运营和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2、北京洁源公司

  名称:北京洁源新能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顺通路38号3-30005

  法定代表人:张传卫

  注册资本:98,25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3月13日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接受委托提供劳务服务(不会排队服务、对外劳务合作);销售机械设备;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合并口径):               单位:万元

  ■

  3、恭城洁源公司

  名称:恭城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住所: 恭城县恭城镇茶南路1号(信合大酒店8楼)

  法定代表人:鱼江涛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9月22日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厂、光伏太阳能发电厂的投资、开发、经营管理、生产和销售电力;提供风力、光伏太阳能技术咨询、电力风电项目和其他可再生能源项目的开发、投资、运营、发电。

  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4、靖边明阳公司

  名称:陕西靖边明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住所: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林荫路西侧二粮站西侧后巷内一排二号

  法定代表人:贾立雄

  注册资本:8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11月18日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及其他新能源发电项目的开发、管理、生产;提供电力项目咨询、策划及相关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四、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增资基于项目建设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满足项目资金需求,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与相关法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将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监管银行、募投项目所属的子公司及孙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多方监管协议,本次增资资金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六、本次增资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明阳科技公司增资39,200万元,通过子公司北京洁源公司向孙公司恭城洁源公司增资8,500万元,通过子公司北京洁源公司向孙公司靖边明阳公司增资33,800万元。本次增资合计81,500万元,全部用于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投项目建设运营。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董事会、监事会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明阳科技公司、恭城洁源公司、靖边明阳公司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需要,向北京洁源公司增资是资金流转中间环节。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满足项目资金需求,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明阳科技公司、恭城洁源公司、靖边明阳公司增资,基于实际业务开展需要,向北京洁源公司增资是资金流转中间环节,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满足项目资金需求,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并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把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核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19-009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69号)的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7,59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1,052.5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3,538.09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9年1月18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19)第110ZC0017号《验资报告》。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前按照相关法规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2019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多方监管协议的议案》,使用募投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金额人民币81,5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8)。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3月29日,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

  注1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书》中披露募投项目计划使用资金金额;

  注2 “增资投入金额”为《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8)披露的对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金额。

  截至2019年3月29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募投项目的金额均为0元,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263,881,813.12元(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及部分未支付的发行费用),募投项目所属子公司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均为0元。为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展,公司前期已经自筹资金投入各项目建设,其中“阳江高新区明阳风机装备制造叶片项目”已初步投产;“阳江高新区明阳风机装备制造整机项目”厂房建设完成,附属设施尚未完工;“恭城低风速试验风电场项目”升压站基本完工,集电线路及外送线路正在施工,风机基础及道路工程正在施工;“靖边明阳宁条梁二期风电场项目”风机道路正在施工。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募集资金,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基于目前的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使用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并在到期日之前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的预计进度,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将该部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项目进展。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及监事会同意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统一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本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对此无异议。

  五、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发表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拟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此次事项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就公司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发表意见如下: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且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况。上述资金使用期限届满应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当募集资金项目需要时,公司应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同意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并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核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19-010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2019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2019年度预计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336.1亿元授信额度,其中经营类授信额度需求预计289.8亿元,项目类授信额度需求预计46.3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经营类授信需求

  经营类授信需求是用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主要包括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流动资金贷款、保理及商票保贴等,预计金额如下:

  ■

  二、项目类授信需求

  2019年度公司计划新增项目融资9个,项目公司名称及计划融资金额如下:

  ■

  上述项目融资款项主要用于风力发电场建设、基地厂房建设等方面。

  三、授信情况说明

  上述申请授信事宜尚需公司及各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协商签署相关合同,由于公司无法精准预计各家银行及金融机构可提供的授信额度,最终授信额度将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合同为准,但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上述授信金额。为了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公司将在不超过上述授信额度的前提下,根据协商情况合理调剂授信额度,也可以新增其他金融机构。

  董事会拟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相关授信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2019年度授信,是为了满足公司因经营规模扩大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的需求,以及子公司项目建设资金需要,申请授信必要性充分、用途合法合规,我们认为本次申请授信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本次申请授信额度事宜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19-011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2019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平乐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乐洁源”)

  单县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单县洁源”)

  清水河县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水河明阳”)

  锡林浩特市明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锡林浩特明阳”)

  锡林浩特市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锡林浩特智能”)

  信阳智润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润新能源”)

  信阳红柳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柳新能源”)

  固始县明武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武新能源”)

  广东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阳新能源科技”)

  天津瑞能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瑞能”)

  中山瑞科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瑞科”)

  新疆万邦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万邦”)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拟为上述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1.6亿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2019年度日常经营需求及2019年度各子公司新能源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1.6亿元。

  具体担保情况预计如下:

  ■

  上表为2019年度预计对子公司担保总额,由于担保事项执行前需通过银行和金融机构协商,才能最终确定担保相关条款,为了不影响上述公司日常经营,公司将根据签订担保协议的具体情况,在不超过本次预计担保总额且符合相关监管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配担保金额和担保单位,其中单笔担保金额可超过公司净资产10%。

  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有效期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的年度担保计划日止。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办理每笔担保事宜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上述担保事项经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董事会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照相关法规对发生的担保事项进行公告,如2019年度担保额超出上述合计额度,公司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平乐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平乐洁源成立于2017年5月4日,注册资本500万元,法定代表人贾立雄,住所平乐县平乐镇中华街33号。平乐洁源为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为风力发电厂、光伏太阳能发电厂的投资、开发、经营、管理,生产和销售电力;提供风力、光伏太阳能技术咨询、电力项目咨询。

  平乐洁源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单县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单县洁源成立于2016年12月21日,注册资本500万元,法定代表人鱼江涛,住所山东省菏泽市单县园艺舜师路湖西大厦807房间。平乐洁源为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为风力发电厂、光伏太阳能发电厂的投资、开发、经营、管理、生产和销售电力;提供风力、光伏太阳能技术咨询、电力项目咨询和其它相关服务。

  单县洁源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清水河县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清水河明阳成立于2016年3月4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孟亚奇,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城关镇永安街联通办公楼西侧2楼202室。清水河明阳为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为风力、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风力、光伏技术和业务的咨询服务;新能源技术的开发运用。

  清水河明阳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四)锡林浩特市明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锡林浩特明阳成立于2015年4月17日,注册资本8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孟亚奇,住所锡林浩特市锡林大街锡湖世家双拼别墅1-5东。锡林浩特明阳为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为风力、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开发;风力、光伏技术和业务的咨询服务;新能源技术的开发运用。

  锡林浩特明阳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五)锡林浩特市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锡林浩特智能成立于2017年12月4日,注册资本14600万元,法定代表人孟亚奇,住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宝办达布希勒特社区锡湖世家1-5#01021。锡林浩特智能为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为风力、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开发;风力、光伏技术和业务的咨询服务;新能源技术的开发运用。

  锡林浩特智能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六)信阳智润新能源有限公司

  智润新能源成立于2018年9月10日,注册资本8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水龙,住所新县新集镇潢河北路一单元第六层07号。智润新能源为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为能源项目开发、管理及咨询;风电工程技术及风力发电相关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新能源的开发、建设、运营。

  智润新能源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七)信阳红柳新能源有限公司

  红柳新能源成立于2018年9月10日,注册资本8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水龙,住所新县新集镇潢河北路一单元第六层07号。红柳新能源为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为能源项目开发、管理及咨询;风电工程技术及风力发电相关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新能源的开发、建设、运营。

  红柳新能源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八)固始县明武新能源有限公司

  明武新能源成立于2018年10月12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水龙,住所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县城西环路东黄河路以北华阳长青投资有限公司2楼202。明武新能源为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为风力、太阳能及新能源发电项目开发、建设及运营;售电;新能源发电设备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风力发电设备的销售;电力信息咨询。

  明武新能源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九)广东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明阳新能源科技成立于2016年6月19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金发,住所阳江高新区阳江港疏港大道2号102房。明阳新能源科技为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为陆上、海上风电设备制造、技术开发、下属、运营和服务。

  明阳新能源科技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十)天津瑞能电气有限公司

  天津瑞能成立于2008年2月29日,注册资本2495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传卫,住所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区兴华七支路1号。天津瑞能为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风力发电机组电气系统、智能微网与分布式发电系统、储能逆变器、伺服驱动及工业自动化控制以及电源系统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以上产品及相关产品的批发、进出口业务(以上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出口许可证等商品,其他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风电场的建设和运营;风力发电工程的设计及工程承包;太阳能光伏电站的建设和运营;光伏电站工程的设计及工程承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天津瑞能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合并口径):                  单位:万元

  ■

  (十一)中山瑞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中山瑞科成立于2015年8月27日,注册资本2654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传卫,住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大道13号之二。中山瑞科为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为新能源发电组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不含电力设施安装工程)、技术咨询及售后服务;以上组件生产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租赁;从事以上组件同类商品及其技术的批发、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按相关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山瑞科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合并口径):                  单位:万元

  ■

  (十二)新疆万邦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新疆万邦成立于2007年5月15日,注册资本1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程家晚,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县托里乡乡政府一层三室。新疆万邦为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为风力发电。电能量经营,风电业投资及相关产品的研制,销售,服务与咨询;节能产品的开发、研制、销售;矿业投资,投资咨询,货运代理,工业投资、交通运输业投资、房地产业投资、农业投资、商业投资、社会服务业投资;销售:计算机硬件及耗材,电子产品,数码产品,通讯器材,五金交电,仪器仪表,文化办公用品,机电产品,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金属制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钢结构产品及配件,棉麻制品,电线电缆,建材,装饰装潢材料,水暖配件,日用百货,服装鞋帽,针纺织品,农畜产品。

  新疆万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上述被担保子公司(十一)中山瑞科,由公司持股51.02%,科力新能源国际有限公司持股48.98%。科力新能源国际有限公司系技术入股公司,由中山瑞科董事、经理齐鹏飞先生实际控制,不具备担保能力,仅作为技术入股持股平台。公司对中山瑞科拥有实际控制权。

  上述其他被担保子公司均为公司100%控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相关下属子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预计担保金额为公司根据2019年度经营需要预计提供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金额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尚需与银行或相关机构协商后签署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预计范围内,以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项目建设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四、本次担保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认为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推动公司业务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就2019年度担保预计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以预计担保额度的形式进行审议并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19年度担保预计符合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符合建设新发电项目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同意公司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决议公告及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文件。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1,039,714.12万元,占公司2018年6月30日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49.17%,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879,714.12万元,占公司2018年6月30日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10.83%。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19-012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年审会计师,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如下: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17年3月23日完成股份制改造,并于当日召开的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审计服务。自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服务以来,其审计团队表现出了良好的专业能力、服务意识和职业操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就2018年度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聘任进行了认真商议,基于对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的专业性,以及对公司业务熟悉程度,董事会拟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服务,该事项尚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聘任,任期至公司2018年度的年审工作结束。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企业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592343655N

  执行事务合伙人:徐华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经营范围: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下期出资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资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需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公司2018年度审计费用。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并将此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意见,独立董事一致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一致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四、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19-013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4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4月15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路22号明阳工业园,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5楼多功能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4月15日

  至2019年4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刊载于2019年3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个人股东登记: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三)凡2019年4月8日交易结束后被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可于2019年4月12日(前三天)的工作时间,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通过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留下联系电话,以便于联系。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二)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三)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前进,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四)登记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路22号明阳工业园

  电话:0760-281386310760-28138632

  传真:0760-28138974

  邮编:528437

  联系人:马千里邓格

  电子邮箱:myse@mywind.com.cn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4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19-014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3月28日在公司总部大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18年3月22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应到董事11人,实到11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向广东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39,200万元,其中21,600万元进入到“阳江高新区明阳风机装备制造整机项目”监管专户;其余17,600万元进入到“阳江高新区明阳风机装备制造叶片项目”监管专户;向北京洁源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增资42,300万元(进入监管专户),其中8,500万元通过增资方式投入至恭城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的监管专户;其余33,800万元通过增资方式投入至陕西靖边明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的监管专户。本次增资合计81,500万元,全部用于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投项目建设运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8)。

  独立董事对此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此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多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同意为公司“阳江高新区明阳风机装备制造整机项目”、“阳江高新区明阳风机装备制造叶片项目”、“恭城低风速试验风电场项目”、“靖边明阳宁条梁二期风电场项目”四个募投项目分别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多方监管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9)。

  独立董事对此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此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通过《关于制定〈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的议案》

  通过《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设立2000万元资金池,为购房困难的员工提供最高30万元免息购房借款。

  该制度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马千里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同第一届董事会。马千里先生简历附后。

  马千里先生联系方式:

  电话:0760-28138631

  邮箱:maqianli@mywind.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制度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通过《关于2019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2019年度预计向银行和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336.1亿元授信额度,其中经营类授信额度需求预计289.8亿元,项目类授信额度需求预计46.3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2019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0)。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通过《关于2019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预计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1.6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2019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1)。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通过《关于制定〈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工作制度〉的议案》

  该制度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工作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2)。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9年4月15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19-013)。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5、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30日

  附:

  马千里先生简历:

  马千里,1988年生,中国籍,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本科学历,工学学士学位。曾就职于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曾担任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7年1月至今在公司上市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任投资经理。马千里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本次会议召开之日,马千里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19-015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3月28日在公司总部大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19年3月22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2、 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向广东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阳科技公司”)增资39,200万元,其中21,600万元进入到“阳江高新区明阳风机装备制造整机项目”监管专户;其余17,600万元进入到“阳江高新区明阳风机装备制造叶片项目”监管专户;向北京洁源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洁源公司”)增资42,300万元(进入监管专户),其中8,500万元通过增资方式投入至恭城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恭城洁源公司”)的监管专户;其余33,800万元通过增资方式投入至陕西靖边明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靖边明阳公司”)的监管专户。本次增资合计81,500万元,全部用于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投项目建设运营。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明阳科技公司、恭城洁源公司、靖边明阳公司增资,基于实际业务开展需要,向北京洁源公司增资是资金流转中间环节,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满足项目资金需求,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8)。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监事会认为: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且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况。上述资金使用期限届满应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当募集资金项目需要时,公司应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9)。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通过《关于2019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预计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1.6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2019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1)。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监事会

  2019年3月30日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 04-17 中创物流 603967 15.32
  • 04-03 天味食品 603317 --
  • 04-02 博通集成 603068 --
  • 04-02 迪普科技 300768 --
  • 03-21 三美股份 603379 32.43
  •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