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化而非城市化 将是中国经济的新动力
本报评论员 李靖云
当前中国的城市化水平到底如何,一直是市场和经济研究界争论的焦点。一般公认中国城市化率超过了50%,关键在于未来城市化水平将到多少。近日,中国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理事长李铁就表示,目前中国城市化率接近60%,还有大约10%到20%的发展空间,可以成为经济增长的动力。
李铁的看法是目前中国城市经济研究的主流看法,一般都认为城市化必然会自然而然形成一定的上限,走向均衡。与这类主流的看法相辅的观点,就是中国城市应该走向有机联系,形成城市群,也能够比较走向均衡。
从目前中国经济发展的现实需求而言,城市化不仅是重要的动力,而且研究具体的城市化空间,的确也有政策指导意义。但是从城市化的历史经验和方向而言,规模测算则可能是个很难有意义的结论。西方国家是世界最早进入城市化的区域,加拿大等国都是世界城市化水平最高的国家,都达到了80%的水平,但是实际上这些国家城市化仍然在继续。而与中国有着类似文化背景和趋同发展模式的韩国,其城市化达到80%以后仍然在速度未见下滑,目前已经高达91.3%。目前韩国确实出现了“归农”的个人投资变化,但是这种归农仍然是在城市周边展开,可以说是城市化的一种新形态。所以,某种程度上可以直接认定,现代经济体系就是城市经济体系,农业和农村并非是与之对立的产业和社会组成,并没有一个明确的均衡界限,而且也不存在特定比例。
因之于对于城市发展均衡点的考虑,中国城市化政策中,长期强调大中小城市按比例合理发展,特别是强调空间上的规划差别。这种政策出发点,确实有利于一定时期内的政府投资安排。但是更多的时候,就会发现投资一轮又一轮,城市发展总超出一般的均衡。于是又开始反思,认为前期投资规模过大,导致了城市陷入不断圈新圈的状态,于是又要开始新的大中小城市比例安排。
城市化过程中,之所以出现如此多的反复,可能有多种原因,但是至少从政策方向而言,一直有小心避免都市化。虽然城市化本身的规模经济能力,一直为政策所重视,但是更多的考虑是通过大中小城市的专门化分工,形成产业均衡布局的规模化经济。更多的考虑是,如果维持既定的城市行政层次和规模,既方便治理,又能避免人口聚集可能出现的都市贫民窟等等问题。这种规划思路之下,均衡是最为重要的考虑,长期以来地方惯性的考虑,越是规模有限则越是方便实现专业化,这样更有利于实现分工合作扩大规模。所以与城市化投资相并行的基础设施投资规模也一直保持较高水平,虽然也有其它不同的投资目的,但是提高城市间的基础设施可到达率一直是一个重要的需求。
其实从空间经济的构成而言,市场规模效应并不是专业化决定的,而是产品种类决定的,换句话说规模经济只在产品种类水平上存在,并不在产品专业化水平上存在。相对于农产品,工业产品是多样性的,一般而言所有的工业品生产技术都会趋向相同,所以工业产品的劳动投入也趋向相同。随之而来的是在一定区域内,消费者对差异产品的偏好相对应的是无限的潜在差异产品,所以厂商更愿意选择的是生产不同的产品。经济学家迪克西特和斯蒂格利茨将此种规律总结为迪克西特—斯蒂格利茨模型,也就是如果要发挥区域规模经济效用,必然在一个区域内经济越多样越好,同时运输成本越低越好。这一基本规律很大程度上告诉我们,一旦实现了规模经济,所谓的强制的产业疏导转移是根本做不到的,同时大中小城市之间形成一定的专业分工合作也是做不到的。简而言之,规模经济到了一定程度,就必然会出现聚集中心,而一切的经济活动都是根据这个中心布局,而非相反。
中国城市化过程中,一直存在越是城市化发达的地区,越是基础设施不够用,而希望疏解人口产业密度而兴建的基础设施反而使用效率不高的现象,这一现象就是规模经济的聚合规律导致的。可以说不管政策怎么考虑避免都市化,避免所谓过度聚集,聚集都不可避免的出现。经济活动不断的聚集,最后产业必然形成一种跑道效应,即虽然开始产业都是均衡布局,但是最后都会集中到两个地理上相对与中心对称的区域。所以仅就经济趋势而言,城市中形成低收入者聚居区基本是不可避免的情况。但是都市低收入群体聚居区并非就是贫民窟,这其实是两个不同的现象,贫民窟并非是都市化的必然现象。除了土地制度因素以外,贫民窟的出现很大程度上是公共投入不足,导致公共服务等级门槛难以逾越等城市因素导致的。所以要避免出现贫民窟,最重要的是加强经济有聚集力的都市的公共投入,而非是区域均衡投入。
城市化长期以来都是中国经济的动力,但就目前而言我们可能更多需要考虑何种城市化,不仅是城市化水平,还有城市化规模,也就是大都市化。
责任编辑:李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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