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体评刘强东案:个人和企业应区别来看

自媒体评刘强东案:个人和企业应区别来看
2019年04月22日 13:04 新浪财经-自媒体综合

  评刘强东案:个人和企业应区别来看

  来源:丁道师 ID:dingdaoshi123

  批评刘强东和批评京东,是两回事。

  4月22日上午,《钛媒体创始人赵何娟:旗帜鲜明抵制刘强东和京东》一文在朋友圈等社交媒体平台刷屏,引发了极大的关注。

  这篇文章尤其引起了我朋友圈广大女性朋友的热议,她们转发的时候大多表达了对赵何娟的支持。

  我也通过社交网络表达了一些几乎肯定要掉粉,但不得不说的一个观点:任何时候我们要把个人和企业区分来看,这完全是两回事。这好比我虽然不好看钛媒体的商业前景,但不妨碍我对赵何娟的推崇备至。这个逻辑,我之前写的一篇文章《人品和作品应区别来看》已经提到。ps:可悲的是当下“刘强东是垃圾所以京东是垃圾”的舆论居然成为主流。

  这条内容发出后,收到不少评论(都是预期内的),我总结了以下,大概有这么两种:

  第一种:你怎么给他们辩护?难道刘强东性侵是假的?

  第二种:人品不好,作品再好早晚也会凉凉,公众人物的形象,影响还是很大的。他的企业,他的工作完全不授牵连,没有关系。可能吗?

  对这两类型评论,我分别回复。

  第一种:我无力为刘强东会和京东辩护,我要辩护的核心是“企业创始人不好,能否佐证企业不好”,也就是“企业和个人要分开,尤其是大型的上市的公众企业”。

  在我看来,刘强东也好,另外两位科技大佬(另外两位的事情还停留在绯闻阶段,这里就无法点名了)也罢,如果他们做的错事被证实,不管地位有多高、背景有多显赫,都应该接受道德乃至法律的审判,这点是毋庸置疑的,不需要辩论。

  无论如何,它们个人犯错是个人的事情,和企业犯错是两回事。当然,如果这家企业敢卖假货、做虚假宣传、侵犯消费者权益,那么它也应该接受道德乃至法律的审判。但这二者,仍然是两回事。

  第二种: 这当然有影响,而且刘强东案对京东的牵连很大,我也看到我周围不少女性用户已经卸载京东。

  这仍然和“刘强东犯错,是否代表公司价值观不正”是两回事,这是两个问题。如果把这两个问题混为一谈,我们今天依然会陷入“鸡同鸭讲”的窘境,讨论半天完全不在一个维度上。

  换句话说,即便京东公司因为刘强东个人犯错,被牵连,甚至元气大伤。但这不足以成为业界批判京东公司的理由。况且从这几个月的情况来看,受刘强东牵连的京东,依然执行各项既有规划,取得了长足的发展(详情参考京东财报)。

  到这里,不免让我想起了金庸老爷子的巨著《天龙八部》,这部小说里武林最大的公司少林寺,也发生了类似的事情,就是大家熟知的虚竹认父的情节。

  少林寺方丈玄慈(虚竹父亲)吃荤腥,固然对少林寺声誉有所影响,但不能因此就否定了少林寺泰山北斗和名门正宗的地位。

  整个江湖武林也没有因为玄慈一己犯错,就对整个少林寺嗤之以鼻,依然和少林寺有各种往来合作。因为:这完全是两回事啊!

  金庸老爷子的高明之处就在于此。方丈犯色戒被证实之后,把他的问题单独摘出来,然后通过情节安排一棍子打死方丈(当然实际上打了200多棍子)。

  而少林寺这边呢,金庸继续通过后续情节佐证了“方丈自己犯错但不代表少林寺不行,更不代表价值观不正”,出场了一位价值观很正然后才是武功很高的扫地僧,继续代表少林寺,化解了武林的纷争。

  写在最后:刘强东是可以批评的,京东也是可以批评的,但我们应该分开来看。批评刘强东,怎么都不为过,批评他长大难看也可以。批评京东这家企业,我们还是要看它有没有偷税漏税,有没有卖假货,有没有拖欠供应商欠款,这才是正确的姿势。

  总之,在这个“政治正确”的社交媒体圈,我还是建议让“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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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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