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李鬼”券商荐股生意屡禁不止
来源:北京商报
进入2019年,A股行情回暖,千万“休眠”账户苏醒。与此同时,一些不法分子非法仿冒证券公司、违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现象也屡禁不止。日前,中国证券业协会曝光了2019年第1期《非法仿冒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等机构黑名单》(以下简称“黑名单”),涉及多达88个非法网站等,其中兴业证券、中信证券、海通证券等知名券商纷纷“躺枪”。从行骗套路上看,非法平台多以高回报、保收益、免费荐股等为诱饵,以“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为名招揽会员,收取咨询费、服务费,实施诈骗。
月收万元会员费
海通证券等“躺枪”
4月4日,中国证券业协会曝光了2019年第1期非法仿冒证券公司黑名单,包括了中国证券业协会在2012年1月-2019年3月期间新发现的及尚未关闭或整改的共计88个非法网站、含有非法内容的网页、博客和仿冒合法机构的网站链接、咨询QQ号码。其中,兴业证券、中信证券、海通证券、广发证券、方正证券、太平洋证券等知名券商纷纷“躺枪”,成为被假冒、仿冒对象。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部分平台打出VIP免费荐股赌涨停,承诺利润的旗号,收取高昂的会员费。以仿冒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为例,记者登录发现,该网站实施会员制,会员等级分为普通会员、高级会员、VIP会员三类,收费标准为3880-15880元/月,并承诺20个交易日内确保总获利50%-130%,VIP会员还可每天帮助推荐2只涨停板,若未达到利润要求,公司将全额退还会员费用,同时赔偿会员损失。另外,在该网站上实时滚动的来自全国各地投资者的会员信息中,会员入股资金动辄数十万、上百万元。
根据该网站“入会指南”,网站每天15:20左右会公布次日将要持续井喷的股票代码及名称,可以跟踪验证。不过,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该网站的首页“公开验证”和最新动态一栏已许久未更新,最新显示时间为“11月5日”,“11月5日”之前,该网页会定期公布“公开验证的短线黑马会员股票”战绩,内容涉及股票名称、建仓价格、建仓时间、抛出价格及盈利等。另外,截至记者发稿,该网站关于个股动态、个股点评、市场测评等板块仍在实时更新相关资讯。
北京寻真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德怡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这些非法的咨询机构抢占了原本属于正规军的市场份额,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在行业里也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后果。投资者误入此类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不仅得不到应有的专业服务,还有可能掉入诈骗陷阱。
违规网站多数停更
非法获客却层出不穷
尽管监管对非法仿冒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机构的名单曝光从未间断,但北京商报记者发现,仍有大批停更但并未及时关停的违规网站做着默默行骗的生意。一些不法分子通过后台获取浏览记录,再度进行非法获客。
北京商报记者尝试打开更多被曝光的违规网站发现,大部分网站已暂停更新,不过该类网站获取客户的方式依旧无孔不入。记者浏览几家违规网站后不久即有相关人员给记者拨打电话声称可以免费加入股票交流群,交流炒股经验,里面也有自称为“老师”的人分享技巧。但记者未曾在相关网站留下任何联系方式,这也暴露了违规网站存在涉嫌非法获取用户信息的问题。当记者进一步询问对方是如何获取到记者联系方式时,其并未言明,只表示会确保用户隐私,不会二次利用。
不过,王德怡指出,一些网站会通过技术手段抓取网民的信息,然后向一些机构出售或推荐,这里面有一条非法的产业链。
事实上,不法分子看中的不仅仅是投资者的会员费、服务费,问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张远忠博士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骗子往往会事先建仓,利用荐股诱骗投资人跟入进而操纵市场,如果你按“老师”的推荐介入,就会成为抬轿的人,间接成了拉升力量。骗子会趁高点抛售获利出场,投资者则成了接盘侠被割韭菜。
监管打击力度加强
警惕非法荐股套路
对于上述游走在“悬崖边缘”、伪造正规证券公司网站进行非法获利的不法分子而言,虽然会短期内侥幸发横财,但被绳之以法后,面临的会是一辈子抹不掉的污点。
中国裁判文书网2019年3月28日公布的一起关于“收费推荐股票”的案件披露了更多诈骗和处罚细节。
日前,该案在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宣判。判决书指出,2015年7月,被告人周某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未经相关部门审批、无任何荐股资质的情况下,出资在福建成立公司,由公司员工冒充阳光私募机构及国信证券等知名证券公司员工通过拨打电话的方式与被害人联系,以公司有专家团队研究股票、公司会建仓拉升股票等为诱饵,骗取被害人信任,并与被害人就其股票操作获利金额进行四六分成从而谋取非法利益。根据判决书,主犯周某某伙同他人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共计580余万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实际上,面对暗流涌动的非法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监管方面从未放松。此前,中国证监会曾多次发文警示非法荐股风险。
2018年7月,证监会发文指出,近期,不法分子利用微信、微博、网络直播室、论坛等互联网工具或平台进行“非法荐股”活动有所抬头。其中提到,不法分子以“大数据诊股”、“推荐黑马”、“专家一对一指导”、“无收益不收费”等夸张性宣传术语,或者鼓吹过往炒股“业绩”,招揽会员或者客户;投资者加入微信群、QQ群、网络直播室后,有“老师”以传授炒股经验、培训炒股技巧为名,实际上向投资者非法荐股,以获得“打赏费”、“培训费”或者收取收益分成等方式谋利。这些非法活动花样繁多,欺骗性强,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和证券市场正常秩序。
王德怡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证券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证券业务。”没有中国证监会颁发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证书,不得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他建议,投资者在选择证券咨询机构时,务必与正规合法的机构合作,切莫被网络上业务员欺诈。另外建议相关的广告部门(微博、微信)加强监管,禁止荐股机构强行向客户发送推广信息。
北京商报记者 孟凡霞 实习记者 马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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