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12月17日,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被申请实质合并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217),公司控股股东正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邦集团”)及江西永联农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永联”)管理人以正邦集团与江西永联存在法人人格混同,资产负债区分成本过高、保护债权人公平清偿、实质合并存在可行性和必要性为由,申请将正邦集团与江西永联的破产重整案件适用关联企业实质合并方式进行审理。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昌中院”)决定召开听证会。
南昌中院于2022年12月23日召开实质合并重整听证会,申请人、被申请人及部分债权人代表参加了听证。2022年12月29日,正邦集团及江西永联管理人收到南昌中院的(2022)赣01破38、39号《民事裁定书》,南昌中院裁定对正邦集团有限公司与江西永联农业控股有限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
2023年6月15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正邦集团出具的《告知函》,获悉其重整管理人收到南昌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2)赣01破38、39号之一),南昌中院决定正邦集团与江西永联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至2023年9月26日。
一、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重整进展的具体情况
2023年9月21日,公司收到管理人出具的《关于正邦集团及江西永联实质合并重整进展的告知函》,获悉截至2023年9月19日,管理人、正邦集团及江西永联与全部重整投资人签署完毕《正邦集团有限公司与江西永联农业控股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
2023年9月21日,管理人已向南昌中院及全体通过资格审查的债权人提交《正邦集团有限公司、江西永联农业控股有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并将于2023年9月25日15:30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审议重整计划草案。
上述重整计划草案尚未经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表决通过,亦未经南昌中院裁定批准。
二、风险提示
1、重整计划(草案)尚未经过出资人组会议以及债权人会议审议及表决通过,亦未获得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涉及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权结构调整,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相关内容最终将以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为准。
2、正邦集团及江西永联是否能重整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管理人出具的《关于正邦集团及江西永联实质合并重整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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