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 9.3.1 条“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披露本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司股票交易存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2022年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未能与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取得一致意见,可能存在会计差错,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有可能被年审机构出具无法表示意见。
二、公司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实施安排
如果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情况出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三)项情形,公司将在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同时,披露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其他事项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可能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事项仅为公司初步与审计师沟通后的结果,具体准确的财报数据及审计意见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2022年度报告为准。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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