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财经意见领袖(微信公众号kopleader)专栏作家 曹中铭
一个负责任的基金经理更能吸引投资者,因为其把投资者利益置于首位。而吕琪被处罚,同样凸显出市场中的另一类“业界良心”,这就是利我为主,利它为辅,“我”的利益永远置于“它”的利益前面,而类似的现象在A股市场中比比皆是。
基金经理被处罚早已不是什么新闻。如众多基金经理因“老鼠仓”或被撤销从业资格,或被市场禁入,或承担刑事责任进了“班房”,这些都是其违规应该付出的代价。但是,如果因为是发了一条微博,甚至是被市场解读为具有“良心”的微博而遭受处罚,显然是值得商榷的。遗憾的是,兴业全球基金专户基金经理吕琪正是这样的不幸者。
2016年的股市可谓开年不利。1月4日的首个交易日,既是熔断机制正式生效的日子,也是其开始“发威”的日子,因触及熔断阈值,沪深300指数两次熔断,当天上证指数收盘报跌6.86%,千股跌停惨况再次出现,大盘指数亦出现破位走势。正是在此背景下,1月6日中午12:10,兴业全球基金专户投资经理吕琪在其微信朋友圈中表示:“郑重提示:建议有其他投资渠道的客户赎回,今年本人管理产品大概率不能赚钱。听不懂我说话的把我的话读十遍。”
该消息立即被疯狂转发,吕琪亦被冠以“最有良心”基金经理的美誉。从后续走势看,自当天开始,上证指数最大跌幅超过20%。不说是否能够盈利,仅仅从避险的角度看,吕琪建议客户赎回无疑是非常正确的。但吕琪的良苦用心却并没有为其带来好运,相反,其不仅被撤销了专户投资部副总监职务,而且还受到经济处罚。而据媒体报道,基金公司方面的解释是,吕琪违反了基金公司的制度要求,并给市场造成不良影响。
吕琪发微博与基金公司的处罚,实际上是站在不同的角度。因认为自己管理的产品不赚钱,而建议客户赎回,此举出于对投资者保护的目的。但基金公司认为其违反了制度,影响了公司声誉,其实是认为吕琪的微博言论损害了公司的利益。一个要保护客户的利益,一个要维护公司的利益,当这两种利益发生冲突时,吕琪被处罚也在情理之中。毕竟,相对于基金公司而言,个人处于弱势地位。
尽管该条微博后来被删除,但仍然凸显出其作为基金经理的“业界良心”。事实上,作为基金经理,吕琪大可不建议客户赎回。作为基金经理,也没有谁能够保证每年都实现盈利,客户资金遭遇缩水亦很正常。而且,作为基金经理,如果客户赎回了自己的资金,也会危及自身的地位,但因为“业界良心”,吕琪选择了建议赎回,本质上是其对客户负责任的表现。
其实,一个负责任的基金经理更能吸引投资者,因为其把投资者利益置于首位。而吕琪被处罚,同样凸显出市场中的另一类“业界良心”,这就是利我为主,利它为辅,“我”的利益永远置于“它”的利益前面,而类似的现象在A股市场中比比皆是。
比如前几年券商在保荐新股发行时,存在“只荐不保”的现象。作为发行人的保荐机构,某些券商只负责推荐发行人上市,至于其质地到底如何,是否真的符合上市条件,上市后业绩是否有保障,所有这一切都不在其考虑之列。但因为推荐发行人上市,相关券商从中获取了巨大的利益,像这些“只荐不保”的券商,显然是没有任何“业界良心”可言的。
再如A股市场频现的恶意造假上市案例。像绿大地、万福生科等本不符合上市条件,却通过财务造假的方式欺诈发行新股,并最终成功“跻身”于资本市场。而且,因为造假上市,相关责任人员还能从市场中窃取巨额的利益。试问,造假上市者的“良心”又在哪里?
中国资本市场诞生20余年来,最缺乏的就是“良心”两字,像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向大股东实施利益输送等违规行为,背后都是“良心”丧失的表现。一个市场的所有参与者,如果都只有“小我”而不惜牺牲“大我”时,其“良心”是有问题的;如果制度建设又无法跟上,那么市场健康发展与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是没有保障的。
(本文作者介绍:独立财经撰稿人 在三大证券报等多家媒体发表文章数百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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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悠然 SF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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