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财经专栏作家 宋清辉[微博]
一个月之前证监会[微博]就围绕新三板相关内容悄悄地进行了大量的培训,今日下午3时终于鞋子掷地有声地落了地,国务院正式对外发布《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国务院决定”),对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作出总部署。标志着新三板正式扩容,对全国近三千家准备在新三板上市的企业来讲,可谓是年底的一份丰厚的礼物。接下来,证监会会很快就会出台具体实施措施。
在国务院决定中,史无前例地首次明确了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公司,达到上市条件的,股转系统不仅不会设置障碍,还可直接向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区域性股权转让市场符合条件的公司,照样可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这在以前的文件中是从未被提及过的。含义就是受只要决定没有明确禁止的,都是可以照做不误的。
国务院还具体提出六点要求,一是充分发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功能。二是建立不同层次市场间的有机联系。三是简化行政许可程序。四是建立和完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五是加强监管、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六是为挂牌公司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需要指出的是,国务院决定中着重强调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目的就是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同时也为拟挂牌公司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此前,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要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多渠道推动股权融资,发展并规范债券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一直以来,从国务院到证监会,新三板一直被定位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资本市场自身建设和服务国民经济发展、改革创新等具有深远的影响,是中国资本市的一桩幸事。
此次新三板扩容,使得资本市场的分工、定位一目了然,我国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的目标得以变成活生生的现实。具体到股票市场,新三板虽会分流的一部分资金,但很难给A股市场带来任何实质性影响,但单个新三板公司融资规模可以忽略不计。与此同时,通过在新三板挂牌上市,可以通过时间来检验新三板上市公司的真伪,IPO估值也会趋于合理化,同时建立转板机制有利于化解IPO“三高现象”。
但是,为新三板喝彩的同时,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新三板仍处艰苦创业的阶段,还需要在盈利模式等问题上上不断探索。目前,在新三板挂牌企业普遍存在规模弱小、管理混乱、竞争力低下等诸多现实不可回避的问题,与在深沪两个交易所挂牌的企业存在巨大的心理反差。
未来,可以预见的是,吸引广大投资者进场“淘金”、让交易变得更加活跃将是新三板改革的方向和历史使命。目前,虽然不能够判断出监管层的意图,但不远的将来很可能今后会形成一种机制,即具有创新型基因的企业先在新三板“学习”一两年,然后再转交易所。
近日,肖钢主席在《新世纪》杂志发表署名文章《法制强则市场兴》中指出,资本市场是一个资金场、信息场和名利场,因而必须是法治市场,要高度依赖健全完备的法律制度体系。目前,新三板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但监管层的意图,谁能够猜得到呢?
(本文作者介绍:法治周末、证券日报社论特约评论员,知名经济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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