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财经专栏作家 陈凯
中国的互联网金融空间多大,直接取决于金融监管的默许空间有多大,而不是互联网金融自身的创新能力有多强。监管是为了更好的促进,而不是阻挠。这是一种监管文化的差异——是把自己当成金融业的服务者,还是把自己当成高高在上的主人翁,翘着二郎腿斥责不听话的被监管者。
受中国官本位的传统官僚体制影响,监管机构以前一直是高高在上的神龛,底下的人的即使不愿意去膜拜,至少也是不会去招惹监管层的。
对于互联网金融来说,最希望的状态是高层的监管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他们可以适当地跨越一些雷池,适当地突破一下本就滴水不漏的金融业监管体系,为基于互联网属性的金融形态带来更广阔的空间。
用一句简单的话来说,中国的互联网金融空间多大,直接取决于金融监管的默许空间有多大,而不是互联网金融自身的创新能力有多强。
这就形成了一个相对的悖论:互联网金融的创新能力过强的话,冲击太猛,容易引发监管层的过度反应和“叫停”式的决策,直接不利于互联网金融的可持续发展。
既然是“给你多大的舞台,你就跳多好的舞蹈”的逻辑,底层的空间由政府圈定,按理说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应该是水到渠成的,可以按照空间设置和类似于负面清单的逻辑来监管。那为什么目前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还是莫衷一是呢?
央行[微博]、银监会、证监会[微博]、保监会虽说有一个内部协调的议事机构,但却始终没能集体行文,对互联网金融做出成文的大纲式的规范。只有在类似于比特币等互联网货币交易风险敞露,并直接威胁到监管的有效性时,才不得已出台一些紧急规定。
这里就必须要说一说咱们国家的金融监管文化。
按照一般的逻辑,监管目的是为了促进金融行业的良好发展,或者说,监管是为了更好的促进,而不是阻挠。此次民生社区银行被叫停,大快人心者有之,扼腕痛惜者有之,但笔者却认为这一定程度上是监管的监察失误。不是说监管层缺乏足够的监管和执行能力,而是依托于监管体制的文化使然。
说到点子上,就是一种监管文化的差异。是把自己当成金融业的服务者呢,还是把自己当成高高在上的主人翁,翘着二郎腿优哉游哉地、严厉地斥责不听话的被监管者呢。
对于互联网金融也是一样的,监管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发展,而不是封杀。从一些典型的案例来看,监管机构在面对新生金融创新时,往往显得手足无措,或者“无据可依”,要么是正在研究中,要么是果断先叫停了再说,至少对监管方没有风险。
这是一种比较典型的主人心态,规则是我定的,场地是我提供的,谁来唱,唱的多好,也是直接间接由我主管的,那么最后形成的结果就很有可能是监管的时效性的降低和固守本源式的过于保守。
这种心态是不利于底层金融创新的发展和推广的。这里又要说一说银行业了,不是银行业没有创新能力,而是被太多的条文和红线所监管着,和互联网金融相比,一个是戴着枷锁在跳舞,一个是几乎还没穿好衣服就翩翩起舞了,哪个更有活力就可想而知了。
互联网金融的管理一定程度上挑战了现有的金融管理体制,要求监管层日后的监管中更加注重服务性和开源式的鼓励,而非一触碰雷池就果断封死的堵截式治理。前一种是服务的管理方式,后一种是主人翁式的行为方式。
从整个金融改革和政治体制转变的趋势看,改革的政治和经济目标咱就不说了,从文化认同说,就是把以往高高在上的政府和管理机构拉拉底,降一降身段,改变以往的俯视观,而是逐渐适应平视、仰视观。
这就意味着,监管的方式和手法都要积极改进,只靠至上而下的发文和报批等行政方式,很难直接了解一线金融业务和创新的真正利弊,而是需要监管者真正俯下身来,去接一接底气。互联网金融就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契机,一个改变监管机构行为方式的契机。
主人翁的心态是至上而下的,中心权威式的;服务者的心态是自下而上的,并强调事后的解决。从2013年下半年的事态看,央行等金融监管机构不止一次赴上海、深圳开展互联网金融领域调研,期间是说的少,听得多,可以视为管理者服务意识加强的表现。
因为从本质上说,金融业也是一种服务业,只不过是一种需要监管来控制风险的服务业,这和其他通过管理来控制质量、价格的服务业有所不同,所以也一直导致了监管文化的错位:过于注重权威和风控,而缺少一定的服务意识。
改革是倒逼的,依我看,监管的体制文化也需要倒逼,需要多一些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和实践,来给管理者提供更多的服务心态的体验,让管理者明白,金融服务业需要服务的心态;同时也让从业者明白,监管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促进,不是为了束缚手脚,戴上枷锁。如此一来,互联网金融期望监管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猜疑心态就可以少一些,而“敞开心扉,接受监督”的阳光心态就可以多一些。
(本文作者介绍:咨询公司互联网金融分析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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