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陈九霖[微博] (中国航油前总裁)
我从新加坡回国已满五年,然而,上个月我在国内接待的一位新加坡律师朋友还亲口告诉我,最近新加坡还发生一起囚犯被打死却不了了之的恶性事件。仍然关押在新加坡狱中的权益受侵害者们,以致联想到新加坡的普通老百姓,不知此刻又有多少人正在遭受我曾经历过的不堪境遇。
2013年年底,我接受了香港凤凰卫视[微博]《名人面对面》节目组的采访,其专辑《陈九霖-央企缘》于2013年12月1日在凤凰卫视播出。这本来是个普通的访谈,其间所谈论的“中国航油事件”的经过,虽不足以囊括我曾遭受的常人难忍之痛,但都是我本人亲眼所见、亲耳所闻或亲身感受之真言真事。
出乎意料的是,新加坡方面对于我的访谈作出了强烈回应:新加坡《联合早报》等各大媒体(包括英语媒体)连续发文(或广播)指责我所言不实;新加坡外交部为此照会凤凰卫视;新加坡驻港总领事傅光燊还以信件“驳斥”我的言论……种种过激反应,同新加坡在国际上获得“记者公敌”的称号是相匹配的。对我亲身遭遇屈辱的言论如此严苛的钳制,不能不让人产生欲盖弥彰之嫌。
我很清楚,面对新加坡政府这样强大的公权力,以个人之力去反诉无异于以卵击石,也有不少朋友为此担心我的人身安全。然而,想到仍然关押在新加坡狱中的权益受侵害者们,以致联想到新加坡的普通老百姓,不知此刻又有多少人正在遭受我曾经历过的不堪境遇。我怎能独善其身呢?面对新加坡政府毫无依据的指责,我有必要站出来戳穿谎言,揭露真相,也算是“以直报怨”吧!
自证苍白即为佐证
《联合早报》为首的新加坡官媒集体上阵,对一起普通的电视访谈节目连篇累牍,实为舆论界的一大奇观。然而,在驳斥本人时,新加坡的官媒们不仅没有提供任何有力的直接证据,驳斥言论本身反而还自相矛盾,甚至有的内容恰恰反证了我在电视访谈中的真实性。
2013年12月30日,《联合早报》刊发的《陈九霖称犯人被打 监狱署:没根据》一文,提到“读者”邱万达[微博]的来信,并武断地指出“这种事情不可能在新加坡发生”。
可笑的是,这位新加坡的“读者”却连我本人的工作单位都张冠李戴。其实,我于2009年回国后的工作单位,凤凰卫视《名人面对面》说得非常清楚,新加坡媒体此前也做了充分报道。邱万达看过节目,却对这一最基本、最简单的信息都做出完全错误、毫不负责任的表述,其所言所述怎可置信?他所说过的“不可能在新加坡发生”的事情,除了《陈九霖•央企缘》的披露外,本文将进一步证明的确存在。
2014年1月8日,《联合早报》刊发的《要求凤凰卫视播出外交部回复 我驻港总领事驳斥陈九霖不实指控》一文,在提到新加坡的监狱制衡机制时引用太平绅士钱翰琮的话说:“他说的话是不负责任的,因为我当时亲自问他,他没提出来,也没有不满的情绪”。试问,在当时恶劣环境下,有谁敢怒敢言呢?监狱之外的人说话都得小心翼翼,何况身陷囹圄之人呢?
钱翰琮从没坐过牢,岂能理解本人当时之苦衷?本人当时之所以没有发表任何不满意见,是因为在那种情境下,求得生存、能够出狱已是最大愿望,怎敢对仍掌控着自己人身自由的“权威”提任何意见?此外,钱翰琮是新加坡前国会议员,还曾担任内政部高级政务次长。这种前官员,即使其人品再好,他能够脱离其原有体制实情实说吗?
那么,身处体制之外的太平绅士许俊辉等能否看到客观情况、发表客观意见呢?2007年12月,新加坡总理李显龙视察樟宜监狱A3的SDM。在其到访前10天,狱方就强行把我从A3调到A5,其意图非常明显:怕我说出对狱方不利的真相。
为了迎接李显龙的到来,狱方提前粉饰他将视察的所有地方(包括走廊、墙壁与地面),调走了全部“不听话”的囚犯。樟宜监狱应对李显龙视察的行为,不禁让我想起民国时期胡适的故事。他在参观监狱时看到监狱为犯人洗澡、洗衣等融洽场景,便发表他对监狱表示满意的公开意见,而实际情况却是当时的监狱粉饰太平以显示自己的“进步”和“文明”。怕只怕新加坡当局所委派的体制外的太平绅士许俊辉等也成了“被欺骗的胡适”!
《联合早报》还刊登了钱翰琮的猜想,“监狱官打人是不可能的事,因为根本瞒不住,囚犯一般是三或四个人睡一间房,只要被打大家都会看到,监狱官也不敢动手打人。”
只要稍微有头脑的人都知道,钱翰琮所参观的地方及其所看到的监狱汇报材料上的东西,只是新加坡当局拿得出手的。而客观情况如何呢?我本人在樟宜监狱A3亲眼见到一个被警察打断肋骨、瘦骨嶙峋的囚犯;在A5也亲耳听到囚犯被打得死去活来的尖叫声。
我从新加坡回国已满五年,然而,上个月我在国内接待的一位新加坡律师朋友还亲口告诉我,最近新加坡还发生一起囚犯被打死却不了了之的恶性事件。
然而,有多少新加坡民众了解实情呢?新加坡民众和国际社会不了解实情的原因包括:一、当局故意隐瞒实情与真相;二、在一个人人敢怒不敢言、只求保全自己早日出狱的大背景下,监狱官便是犯人们最为畏惧的“权威”,又如何敢对其直面指控呢?
可见,新加坡当局的自证清白,无论从事实上还是从逻辑上讲,都是苍白无力的。这种诡辩恰恰反证了我的所述却属真相。
与其抵赖狡辩不如反省改正
“我不会以民意调查决定我的施政,我认为这显示了执政者的软弱和驾驭无方。” 这是2006年5月1日新加坡领导人针对新加坡工人党抗议时说的。这一次,新加坡当局忠实地执行了这一训导。
然而,常言道,忠言逆耳利于行。新加坡当局的当务之急应该是闻过则喜、闻过则改,借此机会反思监狱乃至整个司法系统。可惜的是,尽管证据确凿,新加坡当局却借驻港总领事傅光燊先生之口指出,“陈九霖在节目中对新加坡监狱署的指控,完全是虚构和没有根据的。” 傅光燊还提出:“若凤凰卫视有意访问曾探视过陈九霖的探监太平绅士,当局会乐意安排。”
傅光燊先生真是一位忠诚的外交官,可能整天外交事务繁忙,没有读过报纸或者看过电视,对新闻的操作不太了解。当事人才是新闻调查的核心,太平绅士没有住过新加坡的监狱,他们的言论怎能成为新闻的核心和事实真相的佐证?我想借此弱问一下:新加坡当局能否借此机会一并安排凤凰卫视等知名媒体访问樟宜监狱的亲历者呢?我可以提供以下几个案例:
一位来自中国东北的朝鲜族劳工,他不会讲英语,汉语也不会写,只能书写朝鲜文。当时,他被关押在A3的HU3,而我在HU2,距离很近。他因被判入狱倍感冤枉,十分苦闷抑郁,选择跳楼自杀未遂。狱方安排我前往监狱医院做翻译人员。他受伤严重,肋骨被折断,动弹都很困难。但新加坡监狱当局居然将其四肢戴着脚镣手铐绑在病床上。请问:这里是否存在虐待?
一位名叫陈一涛的福建人,因签证过期滞留被判鞭刑。据他所说,第一鞭就把他打晕了。我在访谈中所称白裤子进去,红裤子出来,血流不止的场景,他就是众多原型之一。
《联合早报》引用一个叫李春明的新加坡犯人之言驳斥我说:“陈九霖的指控有点过分和夸张,监狱官不会乱打人,即使应付很暴力的囚犯也有一套方法。至于访谈中提到囚犯穿着白裤进去,出来被打得都是血,这种情况可能是挨鞭了。”
这句话至少反映两点:一是我所言之情况真实存在,尽管可能在他看来有过度描述之疑;二是监狱官的确会打人,只是分情况,不会“乱打”而已。
一位名叫张庚林(英文名字叫Chen Kan Lam)的香港犯人。我和他共事近一年时间,他曾给我讲过其案件的细节,虽然疑点重重,但他仍被判刑十一年半。此外,他还讲到,警署审讯时为逼他认罪,一名马来族警察曾用警棍挑他的屁股,另一名警官还动手打他。他甚至还被剥去全部衣服,被迫在寒冷的居留室坐碎冰块长达三个多小时。其间,警署还特意打开门上的小玻璃窗,让他的被控同谋看,以威慑他们。在这之后,他在尚未被判决之前便被送到女皇镇候审监狱。张庚林等多名犯人还亲口告诉我,他们在缺水喝的情况下,只得喝监狱马桶里的水。
我看过《勇者曼德拉》这本书,对比曼德拉的牢狱生活,即使是在21世纪的新加坡,囚犯的遭遇却要糟糕得多。曼德拉在条件最为严酷的罗德岛还可以外出劳动,而新加坡只有三分之一的囚犯能获得工作机会。而在樟宜监狱,这三分之一的囚犯还是在室内工作,根本晒不到阳光。在新加坡,不少囚犯连续三、四年都没有工作过,终日被关押在狭小、湿热的囚室之中。即使有我国驻新加坡大使馆的斡旋,我本人也经历过三分之一以上的时间没有工作的孤独与痛苦。
“中国航油事件”背后的真相
在这次“访谈风波”中,新加坡当局在没有进行任何实际调查、没有仔细了解实情的背景下就对我横加指责。这正是他们的一贯做法,即盛气凌人、自以为是。这种态度和做法,也曾发生在“中国航油事件”之中。
2004年12月8日,新加坡警方在尚未对本人进行任何调查、问话,也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就在机场逮捕了我。那时,我是忍痛含泪告别了卧病在床、即将不久于人世的老母亲,专程从中国飞赴新加坡协助调查的。未曾想到会在一个自称法治社会的国家遭到如此仓促、粗鲁的对待。
12月22日,新加坡政府领导人发表讲话称,陈九霖返回新加坡表明中国想走第一世界的道路而非第三世界。这番言论,不仅将一个纯粹的经济事件政治化,而且,还在讲话中大篇幅地提到我,将矛头直指我个人。这毫无疑问是先入为主地对公众宣判陈九霖有罪或者是进行有罪推定。
新加坡是自称严格遵循“无罪推定原则(英文:presumption of innocence)”的国家之一,即“未经审判证明有罪确定之前,优先推定被控告者无罪”。“无罪推定原则”,是现代法治国家刑事司法通行的一项重要原则,是国际公约确认和保护的基本人权,也是联合国[微博]在刑事司法领域制定和推行的最低限度标准之一。
然而,在新加坡,犯罪嫌疑人尚未被法院宣判定罪前,就被关进比关押犯人条件恶劣很多的女皇镇候审监狱,这个监狱是当年日本法西斯关押抗日志士的监狱。那里不设床铺,犯罪嫌疑人(包括很多病人)被迫长期睡在潮湿的水泥地上,导致很多人终生落下病根。新加坡当局之所以在正式判刑定罪之前便把犯罪嫌疑人投入到那里,其目的就是屈打成招,逼人就范。
以我本人遭遇为例。我在未经法院定罪的情况下,就被投入了女皇镇候审监狱。在那里,我体会了尊严尽失的耻辱:一入监狱大门,便被脱光衣服,扒开屁股检查是否藏毒;之后被置于栏杆之后,让警犬闻遍全身……这些羞辱人格的做法,难道就是无罪推定原则之下对一个未被判刑之人合理恰当的对待?
在此次访谈事件中,我不过是基于言论自由之权利对个人经历的真实讲述,无任何不妥、不当之处。但这些言论却被《联合早报》以“在感情上挑拨新中两国人民的友好关系”来进行恶意揣测,而且,经渲染放大厚直接上升到国家层面,由新加坡外交部、驻港总领事的介入将整个事件政治化,连在中国境内之自由媒体也被施以压力。
2014年1月1日,《联合早报》借用纪赟之口说:“我们看到陈久霖在新加坡,真正让他入狱的并不是他的商业投机行为,商业本来即有赔有赚,但是,投机失败之后却转而掩盖消息,这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不能容忍的底线。”
客观情况是,2004年国际石油价格出现历史性的大调整,中国航油突然爆发巨额账面亏损时,我们都不知道如何应对。在中新两国不同文化、不同商业背景和不同决策体制下,基于当时理性的商业判断,母子公司集体决策,采取了本意是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危机处理措施。
在相当长的期间内,新加坡监管当局也是默许这种危机处理措施的,其中一个证明是,我曾两次接到自称是新加坡交易所打来的电话,告诉我新加坡交易所知道中国航油正在发生的事情,希望我抓紧处理好。中国航油作为上市公司,新加坡对其负有密切监管的责任,因此,那两通电话来自新加坡交易所是合乎逻辑的。
访谈中披露的中国国务院国资委[微博]致新加坡当局的函说得很清楚,我本人的动机是善意救助,而非违法犯罪。在这种背景下,新加坡当局却罔顾事实,颠倒黑白,把我的善意歪曲为“恶意扰乱新加坡金融秩序”,并基于这个前提,对我个人严判严罚。更为荒谬绝伦的是,在已经对法人进行民事罚款的情况下,居然对我这个执行集体决策的公司雇员判处有期徒刑。所以,中国法学泰斗江平教授指出:“新加坡判处陈九霖构成犯罪是武断的!”
那么,新加坡当局一意孤行背后的真正原因是什么呢?亏损当然不是主要原因。其根本原因有三:
一、新加坡一直致力于建立世界金融中心,而突然爆发的“中国航油事件”对此造成了不良影响,新加坡政府又不敢追究真正应该承担责任的国际大投行和金融巨鳄的责任,只好拿我这个“出身寒微”(李光耀先生对本人的形容)的人来杀鸡儆猴,并表示建立国际金融中心的决心。
二、新加坡政治原则的宣示。2004年7月10日,新加坡候任总理李显龙访台,中国政府对新加坡进行制裁,两国关系一度降至冰点。期间恰逢“中国航油事件”爆发,本人作为中国央企高管,对新加坡而言更是中国政府的高官,因而,新加坡借“中国航油事件”重罚本人,以释放对中国政府的强硬信号。这也许才是新加坡处理“中国航油事件”的真正动机。
三、新加坡被印尼前总统哈比比描述为“地球上的小红点”,并因此一直自惭形秽,因此,新加坡当局以处罚一名大国公民(尤其是中国央企高管)来彰显其夜郎自大的岛国心态。
总而言之,不管新加坡当局如何抵赖与掩盖,真相毕竟是真相,谎言终究是谎言。而且,正如土耳其谚语所说:“谎言的船开不远”!
我在新加坡工作、生活了11个年头,在那里既有很多平民百姓的朋友,也有不少高官巨贾的关系。我曾接触过的许多新加坡人,包括《联合早报》的一些记者和编辑朋友,都给我留下了淳朴、善良和乐于助人的良好印象。我一直感恩新加坡现任总统陈庆言博士和淡马锡CEO何晶女士等当年对我的支持。我至今每天阅读《早报网》。我对新加坡有着深厚的感情,也一直视它为我的第二故乡。
2004年12月1日,“中国航油事件”爆发后,上级组织已经调我回国,并安排了实际工作。但我毅然决然返回新加坡协助调查。2005年7月29日,我回国为母奔丧后,也没有滞留中国,而是毅然地返回新加坡接受处罚。这既表现了我的担当,也是我心地坦荡的真实写照,更是铁证了我的诚信与正直。
可是,我仅仅因为一次连自己都不愿看到的挫折,就被新加坡当局落井下石,心里也着实难免心寒齿冷,这也暴露出新加坡当局的急功近利、过河拆桥的功利与小人心态。但我依然相信,在不远的将来,未来的新加坡政府与领导人一定会为我沉冤昭雪,还我一个公道!
(本文作者介绍:前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裁、世界五百强企业前副总、法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