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振华算不得是“野蛮人”

2015年12月20日 09:14  作者:吴晓波  (0)+1

  文/新浪财经意见领袖(微信公众号kopleader)专栏作家 吴晓波[微博]

  姚老师的此次出击是谋定而动,“油条摊”的背后显然有手持羽扇的高人身影憧憧。甚至可以说,他踩准了几个重要的战略时点。姚老师的这堂课,上得有点突然和猛烈,但实在值得所有的实业型企业家的深思和警觉。

姚振华算不得是“野蛮人”姚振华算不得是“野蛮人”

  在12月13日的年终秀上,我斗胆列举了2016年的八个“预见”,其中之二是“金融商业时代的到来”。

  原本的PPT上写的是“金融资本主义时代”,后来想想,资本主义这一词汇已被意识形态化,就乖乖地改成了商业主义。

  在我看来,“过去的36年是产业商业时代,中国的创业者、企业家所获得的利润大部分是由产业盈余产生的利润。到了2015年,经过了资本市场的市场化、多元化改革及激烈的资本泡沫期以后,我们将进入一个新的金融商业时代。公司证券化及并购将成为企业发展的重要方式之一。”

  话音未落,姚振华老师就跑来给我们上课了。这几天,宝能系对万科的增持是典型的金融资本对产业资本的一次公开狙击。

  双方冲突白热化的12月17日中午和下午,我分别与三个人通了电话,一个是郁亮,还有两个是我最信任的律师朋友,潘跃新和黄荣楠。

  与郁亮的通话,是希望了解万科的决心,因为说到底,宝能增持万科股票是两户大族的“家事”,旁人说得多了,人家以后没法坐在一起开董事会了。从郁亮那里,我得到了“不共戴天”的信息,到晚上,王石[微博]的谈话更是明确了这一立场。向两位律师的请教,则是希望从法律的角度看清楚事情的真相。

  严格来说,姚老师算不得是“野蛮人”,至少不是布赖恩·伯勒在《门口的野蛮人》一书中所定义的那类公司狙击手。宝能系在二级市场上对万科的增持,合乎中国法律,且在正面战场步步紧逼,也算是堂堂正正之师。至于姚老师通过再保险公司的杠杆以小博大是否凶险,那是另外一个问题。

  姚老师的此次出击是谋定而动,“油条摊”的背后显然有手持羽扇的高人身影憧憧。甚至可以说,他踩准了几个重要的战略时点。

  其一,宝能增持万科,发生在6月股灾确定落幕的时刻,从监管当局到亿万股民,都不希望资本市场再有暴跌,增持事件符合了这一微妙的“看涨”公共心态。

  其二,姚老师抓住了保险业爆发式增长的红利。今年以来,随着“万能险”的惊人增长,保险替代信托成为增速最快的金融门类,年初的国务院文件,更是要求保险业在未来三年实现人均保额翻番的战略目标,同时,险资入市的门槛在今年被放开,万亿级的资本正嗷嗷待入。

  其三,也是最关键的,产业资本及相关上市公司并没有做好应对新变化的战略准备,有关政策法规未及修订,赫然之间,出现了一块辽阔而隐秘的灰色狙击地带。

  在宝万事件爆发后,业界一直有一种猜想:万科会不会实施“毒丸计划”?问题恰恰在于,依照当前我国的证券及公司法,“毒丸”貌似难以研制。

  根据美国法律的规定,股东大会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给予董事会权限,自行决定发行股票,这便是“毒丸计划”的依法基础——当年新浪对盛大的反狙击,便是依据美国法律而实施的。

  而在中国,上市公司增发股票,必须经过股东大会决定并报证监会[微博]批准,因此,一旦收购方已成为上市公司的大股东,董事会要让增发方案通过股东大会将有很大的难度,除非能获得其他股东及公众股东的全面支持。王石在公开谈话中说,“中小股东才是万科的大股东”,其法理的潜台词应该是在这里。

  另外,根据中国的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收购超过上市公司5%的股份,就需要举牌并公告,而一旦超过30%,则需要发出全面收购要约。在这个意义上,斜刺杀出的安邦保险一举获得5%的股票,与拥有22.45%股份(截止12月16日)、并可能再予增持的宝能形成犄角夹击之势,其协同作战——或骑墙待沽,显然是深研法律之后的定算之举。

  通过这些法律解读,我们终于发现,陡然蹿上讲台的姚老师并非莽汉一枚,而是挟了一叠厚厚的讲义。

  就我本人的初心而言,实在不希望看到万科的为难。它是当今企业界硕果仅有的“三好学生”,也是中国公司三十年发展至今最值得骄傲的公司标本之一。我也相信,以王石和郁亮的智慧及能力,有较大的概率捍卫万科及职业经理人的利益和尊严。

  我也认为,任何商业行动都应该是善意和妥协的结果,过于强暴的资本意志——即便是在合法的范畴之内,仍然是对商业秩序和伦理的破坏。资本没有善恶,但资本行为的后果,会产生一系列的代价和公共连锁效应,这是需要敬畏和值得进行深入的讨论。“暴力革命”式的资本入侵,显然不应该成为今后“金融商业时代”的主流模式。

  姚老师的这堂课,上得有点突然和猛烈,但实在值得所有的实业型企业家的深思和警觉。

  在看得见的未来,金融资本通过各种资本市场,以并购等手段,参与实体经济的拓展及分利,将是一个“新常态”,这对于后者而言,未必是一件坏事——在积极的意义上,甚至是应当鼓励,但是,如何更理性及均衡地分配其中的利益关系,显然是一个刚刚凸显出来的课题。

  在法治的层面,万科的险境更应该得到有关监管及法律部门的严重关注,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的和谐发展,是构建成熟商业社会的基础性条件,在新的形势之下,有关法律的修订及迭代,已是当务之急。

  如马克斯·韦伯所言,人类是悬挂在自己编织的意义之网的动物。在宝万事件中,我们听到了种种针锋相对的意见和立场,愤怒、嘲笑、冷观、落井下石俱是人之常情。不过,若此次风波以万科集团的分崩瓦解为结局,那一定不是绝大多数的人们愿意看到的局面。

  (本文作者介绍:财经作家。本专栏为吴晓波微信公众号“吴晓波频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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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吴晓波姚振华企业家实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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