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财经日本站站长 蔡成平[微博]
根据东京商工的调查,82.8%的日本百年企业创建于明治时期。而且从数量上来看,在明治时期呈现出递增。明治时期的时间跨度大致相当于中国洋务运动至辛亥革命爆发,同一时期中日两国都有数不清的企业诞生,但在企业传承、可持续性上却是天壤之别。
继《多到惊人的日本“百年企业”》之后,笔者打算根据现有的研究和数据,分别从创业时期、所属业种、企业规模等角度来逐一阐述百年企业为何异乎寻常地在日本得到高度集中,通过这样的努力,唯求一解其神秘面纱。
一切的寻找,不妨先从时间(即企业创业时期)说起。根据东京商工的调查报告——《全国创业超100年企业实态调查》,在其统计调查的213万家企业中,百年企业有21666家,而在这些百年企业中,创建于明治维新之后的企业多达17212家,比例高达82.8%。
在《多到惊人的日本“百年企业”》一文中,笔者已经强调,东京商工的调查范围仅限于其掌握了信息的企业(213万家),而日本仅中小企业就多达460万家,因此日本百年企业的实际数量远多于东京商工的统计数据。日本法政大学教授久保田章市就推测,实际数量恐怕是东京商工调查的1.5倍至3倍。但是,东京商工对如此众多的企业进行信息萃取,其参考价值自然不容忽视。
百年企业始于明治
所谓“创建于明治维新之后”,而日本的明治时代始于1868年,结束于1912年,即距今恰好约一百年。换句话说,日本的百年企业绝大多数都创建于明治时期。
明治时期仅持续了40多年,如果我们大略地进行4等分、以约10年为单位进行划分比较便知,不仅百年企业多数创建于明治时期,而且从数量上来看,在明治时期的4个十年内呈现出递增态势。
创业于明治元年至明治9年(1868年至1876年)、并传承至今的日本百年企业有2035家。其中,具有代表性的企业有日本电信电话公司(现在的日本NTT、1869年)、日本通运(1872年)、资生堂(1872年)、每日新闻社(1872年)、王子造纸(1873年)、第一银行(现在的瑞穗银行、1873年)、东芝[微博](1875年)、大日本印刷(1876年)、三井物产(1876年)等。
创业于明治10年至明治19年(1877年至1886年)、并传承至今的日本百年企业达2681家。此时期的一大特色就是民间银行遍地开花。比如,十八银行(1877年)、北陆银行(1877年)、广岛银行(1878年)、七十七银行(1878年)、山口银行(1878年)、秋田银行(1879年)、青森银行(1879年)、富士银行(现在已并入瑞穗银行、1880年)等。
除民间银行以外,创建于这一时期并传承至今的百年企业还有川崎重工(1878年)、东京海上火灾保险(现在的东京海上日动、1879年)、朝日新闻社(1879年)、日本精工(1881年)、立邦漆(1881年)、东洋纺织(1882年)、三菱重工(1884年)、伊势丹(1886年)等。
创业于明治20年至明治29年(1887年至1896年)、并传承至今的日本百年企业多达4240家。其中,典型的企业有花王(1887年)、雅马哈(1887年)、朝日啤酒(1889年)、任天堂(1889年)、尤尼吉可(1889年)、日本生命保险(1889年)、三菱地所(1890年)、帝国酒店(1890年)、狮王(1891年)、大林组(1892年)、藤泽药品工业(现在的Astellas制药、1894年)等。
创业于明治30年至明治45年(1897年至1912年)、并传承至今的日本百年企业更是多达8256家。据悉,日本在2012年这一年就有多达1960家企业迎来创业百年纪念,换句话说,仅创建于1912年的百年企业就多达1960家。
颇具典型的主要企业有宇部兴产(1897年)、住友金属工业(1897年)、住友电气工业(1897年)、三菱制纸(1898年)、森永制果(1899年)、三得利(1899年)、日清制粉(1900年)、阪急电铁(现在的阪急神控股集团、1907年)、夏普(1912年)、JTB(1912年)、大正制药(1912年)等。
不难发现,创建于明治时期、并传承至今的这些企业,随便拿任何一家来评判,都无疑是在其行业内享誉盛名、且实力不凡的知名企业。
中日企业结局为何截然不同
明治时期的时间跨度大致相当于中国的洋务运动至辛亥革命爆发,在那样一个“激情燃烧的岁月”,中日两国都不仅优秀的政治家辈出,且都涌现出一大批实业家。日本有岩崎弥太郎、大仓喜八郎、涩泽荣一等,中国也出现了盛宣怀、郑观应、张謇等。
但是,岩崎弥太郎创建的三菱,如今已发展成规模超出外界想象的巨大财团,旗下包括三菱东京UFJ银行、三菱商事、三菱重工、日本邮船、明治安田生命保险、东京海上日动火灾保险、旭硝子、麒麟控股、三菱地所、三菱综研、三菱汽车等诸多企业。大仓喜八郎作为日本大仓财阀的创始人、涩泽荣一作为“日本现代企业之父”,由其创建并流传至今的知名企业也是数不胜数,比如帝国酒店、东京证券交易所等。
而盛宣怀、郑观应、张謇等所创建的企业,如今大多早已烟消云散。这绝非这一时期的中国企业家智不如人,恐怕也不能简单地归结为是两国当时所处环境、此后所经历的灾难不同。实际上,两国在差不多相同的起点上出发时,在创办、运营企业的方向和理念本身上就存在实质性差异,这恐怕才是根源所在。
中国自始至终都在走“国营官办”的路子,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官僚与实业家的边界模糊不清。
正如两次获诺贝尔经济学奖提名的杨小凯所言,“(中国)是在政治法律制度意识形态不能根本变革的约束下进行的,因此以坚持清政府的政治垄断,没有司法独立和保护私人企业的法律制度为基础。”“这种方法使得政府垄断工业的利益与其作为独立第三方发挥仲裁作用的地位相冲突,使其既是裁判又是球员,因此利用其裁判的权力,追求其球员的利益。这种制度化的国家机会主义使得政府利用其垄断地位与私人企业争夺资源,并且压制私人企业的发展。”
与之相比,日本明治政府“除了在人民不知企业为何物时,办过几个模范工厂外,基本上不办国营企业”。日本首任内阁总理伊藤博文也明确表示,政府最初办一些“国营官办”的企业只是为了鼓励民间兴业,“示以实利、以诱人民”。民间兴业的热情被激发出来后,政府很快便改弦更张,或撤出企业实际运营、或直接将官方企业民营化。
同时,“明治维新时不但在宪法中规定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并且全面模仿英国,德国的政治、法律、经济制度……政府可以发挥公平司法、执法的第三者仲裁功能,私人企业得以蓬勃发展起来。”
中国和日本都在那一时期,有数不清的企业如雨后春笋般纷纷诞生,但在企业传承、可持续性上却是天壤之别。对此中深义,今日之中国是否从根本上有所反省、思考,并哀之、鉴之?答案见仁见智,但无疑在每个人的心里。
(本文作者介绍:新浪财经日本站站长,毕业于早稻田大学,著有《柳井正与优衣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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