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保险要怎么玩儿?

2013年08月29日 15:29  作者:萧戍闻  (0)+1

  文/新浪财经专栏作家  萧戍闻[微博]

  保险行业也许不必等着互联网重构自己,也不必进行艰难痛苦的自我重构,应该考虑在自己原有的保险公司本体而外,另起炉灶成立全新的网络保险公司。

互联网下重构保险遭遇三重门互联网下重构保险遭遇三重门

  在现阶段,互联网重构保险业似乎已经不需要讨论了,但这个所谓的重构究竟如何落地却没有定论。从技术与业务角度分析,互联网要和保险业实现融合,可能需要突破三重门。

  一是突破基础管理之门。

  保险公司一向是“销售”独大,尤其是寿险企业,往往都有人数众多的个人代理销售团队存在,销售环节一方面带来了新契约业务,另一方面也是企业最大的成本中心。当互联网重构保险业的口号叫向后,网络电子销售制胜和代理人群体行将衰亡的声音开始在业界和专业传媒上出现了,这说明人们对互联网重构保险行业的观点出现了偏颇,仿佛互联网只会重构营销环节一般。

  即便是营销,也不是仅指销售,还包括品牌建设、客户服务、业务拓展以及其他方面(诸如社会调研、招聘等等)。所以销售端不能以偏盖全,网络重构还要关注到保险企业的品牌效应和服务宣传,努力实现良好的客户体验。互联网技术一旦渗透到保险企业的基础管理层面,对销售端以外的各运营模块及其在岗的内、外勤员工都会产生比较重大的影响。

  保险公司整体庞杂的基础管理系统是互联网重构保险行业时绕不开的一重门!

  二是突破SNS之门。

  全面技术渗透,并非仅截取互联网的社交服务(SNS)这一局部。比如三马联手,着实令保险和IT业界瞩目,大家盯紧的往往是阿里的平台、腾讯的客户、平安的金融新锐,认定这一联动几乎要让保险行业地震了,以为社交平台黏力十足,可以引导那些互联网用户,通过淘宝模式,轻车熟路般的转化为保险产品的消费者。更有媒体文章拿机票代理和网络售票作比,认为保险网销、电销会取代保险的个人代理或机构代理,初期至少将会大幅度削减代理销售额。

  但这种认识过于简单乐观了。就着上面的比较来看,以机票代理业的变化预测保险网络销售的时候,人们忽略了一个很重要的因素,那就是两种产品的内涵完全不同。保险产品是非常独特的,不是一张机票或别的什么实物商品,只是一纸契约,买卖双方在其中约定了一些金融服务项目,而合同项目并非航意险那么标准化和简约化,社交平台上的技术支持难以让用户准确理解保险产品内涵。把完整的保险条款和核保、理赔准则,以及众多附加说明统统挂到网上吗?那是根本不会有客户去看一眼的。

  貌似海量的SNS用户能否真的成为保险消费者,是互联网重构保险行业时要突破的又一重门。

  三是突破数据之门

  面对日益迫近的互联网,保险行业一定要积极主动的拥抱大数据时代,切忌因循于固有思维。说到底,躲是躲不过的,而拖只能是拖自己,所以不能抱残守缺。

  数据是互联网发展的根基,保险业数据除了各家公司自身的业务数据、客户数据、管理数据而外,还有行业整体数据,包括代理机构、经纪机构的相关数据。保险要涉及国民养老保障、就医保障,行业数据的外延在未来就可能要包括社保数据、统筹医疗数据、银行及税务数据等等。个税递延养老险一旦开始销售,就对参保人员税务数据有必然的需要,并且要跟踪到客户退休和开始领养老金的时候。大数据时代并非仅为保险业所用,是各个重要金融服务行业共有的资源,恐怕需要各家金融监管当局联手与社保、财政、税务管理当局甚至某些地方政府进行一番博弈了。

  突破数据之门是互联网重构保险业的一个关键所在。

  突破三重门的确有一定的困难,但是从三马联手打造的“众安在线”我们能得窥一点端倪。也许能够另辟蹊径,使重构不再复杂而高成本,使行业免于强烈震荡。

  首先,“众安在线”,字面上是看不到“阿里、腾讯、平安”的影子的,这一点很高明,就是摆脱了品牌延伸的陷阱,在新的业务领域创造了一个第一的定位。

  其次,低调是到现在为止我们能给“众安在线”贴上的一个显著标签。按照阿尔·里斯和杰克·特劳特的“定位”理论,“第一”建立起来之后就要开始想尽办法将其概念楔入消费者和准客户的心志当中了,而且要快,以免竞争着后来居上。

  但是三马为什么没有这样做?恐怕不是不知道要做,而是根本不想做。这可以理解为三马在互试水深,网络试保险的水,保险试网络的水,最好的办法就是实际做一做,于是有了“众安在线”。但是我们相信,三马代表着各自的行业,都希望另起炉灶来独自搏一番事业。

  话到此处,我们不妨抛出一个比较新的理念:保险行业也许不必等着互联网重构自己,也不必进行艰难痛苦的自我重构,应该考虑在自己原有的保险公司本体而外,另起炉灶成立全新的网络保险公司。

  原有的公司继续做应该做的事,不要担心传统业务被挤占、切削以致湮灭,只不断做专,不断创新进步。保险个人代理销售的市场不会萎缩,也难以持续做到一支独大,未来只会在动态中保持平衡。这个市场局部是业内人士几十年努力拼搏挣下的,不必舍去。

  网络保险公司则倾力博取另一块市场局部,以适宜的产品来赢得网络消费者群体。这个适宜产品,就是指标准化、格式化强,责任简单明了,因而适合网络销售的险种。

  所以,网络重构行业,其实完全可以避免阵痛,从容自为。以如此观念视之,互联网就不再是切削传统保险公司的利刃了,几乎可以理解为保险公司为自己成立了行业内的新兴外包公司,其自有一套管理准则和人力资源配置标准,经营着不同于传统业务的产品和营销模式。互联保险与传统保险是1+1的做大,绝非彼此取代或自我萎缩蜕变。

  (本文作者介绍:金融大集团的从业小职员,“豆瓣阅读”认证作者,“第九课堂”认证讲师,文史国学研习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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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互联网保险业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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