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险利率放开后勿盲目退保 再买保险注意6事项

2013年08月05日 15:51  作者:丘斌斌  (0)+1

  文/新浪财经专栏作家 丘斌斌[微博]

  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的靴子终于落地,消费者会在保险业市场化改革中受益,但在购买寿险产品时还有很多注意事项。

  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8月5日开始正式启动,普通型人身保险预定利率由保险公司按照审慎原则自行决定,不再执行2.5%的上限限制。被强制使用了14年之久的2.5%预定利率就此终结。

  此次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普通型人身保险预定利率由保险公司按照审慎原则自行决定,不再执行2.5%的上限限制。同时明确法定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标准,强化准备金和偿付能力监管约束,防范经营风险。改革后,新签发的普通型人身保险保单,法定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不得高于保单预定利率和3.5%的小者。

  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的靴子终于落地,消费者会在保险业市场化改革中受益,但在购买寿险产品时还有很多注意事项。

  一、目前对大部分客户影响不大

  从1999年6月国内寿险产品的预定利率上限为2.5%, 执行至今已有14年。此次调整的仅是普通型人身保险的预定利率,需要明确的是: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按寿险产品设计类型分类)并不能和保障型寿险产品划等号。保障型寿险产品应该是在产品责任中含有人身风险保障责任的保险产品。而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是非分红型、万能型、投资连结型的传统保险产品,而后三类产品在市场中占比约为90%。

  市场中,购买普通型人身保险的客户是少部分人群,而普通型寿险保单近年销售较多的是多年期定期寿险或终身寿险,或为一年期意外、医疗等产品,重大疾病、两全险、年金等产品近年销售很少。所以对于老客户而言,此次调整的影响不大。对于新客户而言,目前大部分产品都有分红型等非普通型寿险产品可以购买。

  二、新产品上市还需时日

  寿险产品的预定利率直接影响产品价格,此次预定利率的改革可以解读为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的预定利率原则上不超过3.5%,养老年金产品理论上预定利率可达4.025%。理论测算上,此次调整后,普通型人身保险的价格同比下降幅度约为20%左右。新政策实施后会造成普通人身保险保障成本上升,利差减少显而易见,对新单的新业务价值影响很大。同时会对之前的普通人身保险续保率有影响,会让寿险公司谨慎行事。也许会有一些公司先出台预定利率3%的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以观后效。所以形成新产品价格战的可能性并不大,从保监会到险企都是审慎的态度。

  此外,新产品从市场调研、研发、报备到上市,至少需要4-6个月的时间,所以以新预定利率为标准的产品,最快也要等到今年底或明年初才会上市。

  三、购买保险不用等待

  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保单价格会下降,是否需要等待新产品呢?

  购买人身保险产品有三个时效性,一是风险的时效性,风险不会等到购买保险后才会发生,一日不购买保险,就一日把风险揽在自己怀中,无法把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出了问题只有自己承担。二是身体健康的时效性,一旦在等待中出现新的健康状况,可能导致无法正常投保或需要加费投保,对于自己得不偿失。三是观察期的时效性,寿险产品中的重大疾病、住院医疗等健康保险大都有一定周期的观察期,观察期的设立是避免被保险人带病投保,所以在观察期内往往无法得到足额的赔付。尽早购买这类产品,就能更早度过观察期,进入全保额的保障期。

  面对可能到来的更低价格的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可以采用两种方式:一是少量购买一些保障产品,例如意外伤害、意外伤害医疗、定期寿险等产品,不要让自己处于完全无保障的状态。二是购买分红型等其他寿险产品。分红型的寿险产品中也有重大疾病、两全、终身寿险等保险产品。新政策对这些产品并无影响,现在完全可以放心购买,万不可“真空”等待。

  四、不要盲目退保

  已经购买过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的客户切勿盲目退保,尤其防范代理人为获得二次首佣忽悠老客户退保购买新产品。

  对于购买此类产品的客户而言,大部分客户的购险保费并不算高,而且购险周期都已经较长。此类产品都有较高的费用率和责任准备金率,保单的现金价值大都不高,退保时会扣除大量的手续费用,很不划算。此外,由于这类产品大都具有较高的保障责任,随着客户年龄增加,当前年龄下的保险费用比购买当年已经有大幅增加,即便退保后再购买,也未必会便宜,而且还要面临二次体检、核保等问题,一旦健康状况不理想,会直接影响到费率和承保,更加得不偿失。对于短期内购买此类产品的客户而言,只要费用不是很高,也没用退保再购买的必要。因为这类产品的定价基础的生命周期表可能是老的版本,在新版本生命周期表下制定的新产品价格,对于个体而言未必会真的便宜多少,退保再购买要特别慎重。

  五、对其他寿险产品的定价影响

  2000年之前,国内寿险市场上销售的都是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后来因为寿险公司盈利能力的加强和过往利差损的逐渐减少,加上资本市场回暖及市场竞争的压力,2.5%的寿险产品预订利率产品已经难以满足客户需求。此时分红型寿险产品推向市场,这类产品要求寿险公司将实际保单盈余高于产品定价假设(2.5%)以上部分的70%以上分配给保单持有人。

  分红型寿险产品是在原有普通型寿险产品上推出的,仍以普通型产品为基础,只不过把更多的投资收益以保单红利的方式分配给保单持有人。这种方式既增加了投保人的保单收益,又避免了寿险公司的利差损,所以很快成为了市场的主流产品。

  如果将来寿险产品的预定利率改革延伸到分红型保险产品,只是将不保证的保单红利的1%收益变成了保证支付的预定利率。若如此,会直接导致保单红利绝对值的下降。此外会对保险公司的经营构成一定压力,但对产品价格的影响相对有限,因为过往产品的预定利率+保单红利的实际支付情况,可能已经超过3.5%了,而且从过往十年的保单分红情况看,行业内分红型人身保险产品的实际收益水平大都超过了3.5%。对于万能型产品的保底收益情况也和分红型产品类同。这种假设的改革推荐,会更加考验保险公司的投资盈利能力。

  六、购买产品不能只比价格或收益

  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预定利率的市场化改革,只是保险行业市场化进程的一个开端,保监会希望借此推进行业的良性发展,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尤其是将来这种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入到非普通型人身保险的时候,更加会加强各家保险公司的经营能力的比拼。

  所以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的时候,首先应该选择那些信誉好、服务好、投资好、财务好、偿付能力强的保险公司,也要看产品的形态是否符合自身的购买需求,而不能一味比较产品价格或保单的虚拟收益演示。因为即便再便宜的价格、再高的虚拟收益,都必须以能够实现为基础条件的。

  七、延伸阅读:什么是寿险产品的预定利率

  所谓预定利率,是指保险公司在产品定价时,根据公司对未来资金运用收益率的预测而为保单假设的每年收益率,通俗地说就是保险公司提供给消费者的回报率,主要是参照银行存款利率和预期投资收益率来设置的。预定利率是寿险产品在计算保险费及责任准备金时所采用的利率,其实质是寿险经营者因占用了客户的资金,而承诺以年复利的方式赋予客户的回报。预定利率的高低和保险产品的价格直接相关。

  预定利率水平的提高,实际上是保证支付给客户的保单收益率的提高,这会对保险公司的经营形成压力,也会考验保险公司的投资能力。换而言之,一旦保单的实际盈余低于定价假设预定利率,保险公司将出现利差损的状况。

  (本文作者介绍:丘斌斌,保险行业从业17年,参与寿险产品开发上市等工作5年多,目前专注于以保险产品为核心的销售培训、产品企划等工作。)

  本文为作者独家授权新浪财经使用,请勿转载。所发表言论不代表本站观点。

文章关键词: 寿险产品利率市场化寿险

分享到:
保存  |  打印  |  关闭
现在不降低利率还待何时? 中国这么多“胡雪岩”,却没有“乔布斯” 没有存款的美国人都把钱花在哪了? 国企改革有望取得重大突破 HR不会告诉你薪资谈判的六个秘密 中国版“马歇尔计划”的一箭三雕 关于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十点思考 “中国大妈”应继续买入黄金 香港外籍金融业人士沉迷毒品 美国股市仍可创下历史高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