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逐条解读

2016年11月17日11:06    作者:杨饭  (0)+1

  诸多政策与细则中,投资者最需要关注与了解的是《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下面我们将继续进行解读第十九至三十四条。附第一条至第十八条

  文/新浪港股专栏作家 杨饭 微信公众号((xlgg-sina)

  本文继续对2016年9月30日深交所正式发布与深港通相关的业务规则《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进行解读,本文解读包含条款第十九至三十四条。

  十九、提示投资者注意,港股通股票交易不设置涨跌幅限制,但根据联交所业务规则,适用市场波动调节机制的港股通股票的买卖申报可能受到价格限制,投资者应当关注因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解读:风险提示条款十九主要关注交易股票的涨跌幅限制及申报价格问题。

  A股股票交易价格当日被限定在正负百分十的区间,而港股则不同,并没有涨跌幅的限制,也就是说有利好或者利空消息,港股的效率往往更高,一步到位。所以投资者对买入的股票,更应注重基本面分析,选取优质低价股持有。

  另外关于申报价格的问题,投资者参与港股通交易,其申报价格应遵守香港当地的报价规则。每个交易日首个输入交易系统的买盘或卖盘,是受一套开市报价规则所监管;非开市买卖盘的报价,则受另一套报价规则和价位表所监管,其中包括买盘或卖盘的价格不得大于按盘价九倍或以上及少于九分之一或以下。

  二十、提示投资者注意,对于适用收市竞价交易的港股通股票,根据联交所业务规则,收市竞价交易时段的买卖申报将受到价格限制,投资者应当关注因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解读:风险提示条款二十主要关注收市竞价交易问题。收市竞价交易时段首阶段已于2016年7月 25日推出。由此日起,每全日交易日下午 4:00-4:10为收市竞价交易时段。现阶段仅涵盖恒生综合大型股指数及恒生综合中型股指数的所有成份股、有相应 A 股在中国内地交易所上市的 H 股及所有交易所买卖基金(后者港股通暂不适用)。下阶段的收市竞价交易时段

  详情投资者可参阅:http://www.hkex.com.hk/cas/sc/index.htm。

  港股通投资者可在参考价定价时段之后,采用“竞价限价盘”的申报方式

  参与收市竞价交易。于新机制下,港股交易时段的最后一分钟将抽取5个按盘价,并以中位数作为参考价,然后于收市竞价时段第1分钟公布,随后5分钟,输入落盘价,局限于参考价上下5%之内,其后3分钟落盘价范围将进一步缩小,并且只可输入,不可更改或取消,最后会按成功配对最多成交的买卖盘来定立收市价。

  二十一、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者通过港股通业务获得的香港证券市场免费一档行情,与付费方式获得的行情相比,在刷新频率、档位显示等方面存在差异,投资者应当关注依此进行投资决策的风险。

  解读:风险提示条款二十一主要关注股票行情报价问题。于内地A股交易所免费提供买入卖出各5挡行情的报价机制不同,香港证券市场仅提供免费一档行情,因而投资者存在无法了解其它交易盘价格的风险。

  虽然多数港股的券商对提供行情是收费的,不过现在不少网络券商为吸引客户,已经开始免费提供买卖十档行情,例如富途证券等券商,投资者不烦借助下载相关软件,借助这些券商提供的免费十档行情了解交易信息。

  二十二、提示投资者注意,在香港证券市场,股票价格上涨时,股票报价屏幕上显示的颜色为绿色,下跌时则为红色,与内地证券市场存在差异。但是,不同的行情软件商提供的行情走势颜色可以重新设定,投资者在使用行情软件的时候,应当仔细检查软件的参数设置,避免惯性思维带来的风险。

  解读:风险提示条款二十二主要关注股票软件行情显示习惯问题。通常在内地市场的交易软件,上涨一般用红色显示,而下跌用绿色显示;而港股正相反,与欧美的表示一致,股票价格上涨软件行情显示的颜色为绿色,下跌时则为红色。多数软件都提供了显示设置转换功能。一般在软件的“系统设置”功能里面调整。

  二十三、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情形或者异常情况,所取得的港股通股票以外的联交所上市证券,只能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买入,深交所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或者转换等情形取得的联交所上市股票的认购权利在联交所上市的,可以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买入,也不得行权;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或者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所取得的非联交所上市证券,可以享有相关权益,但不得通过港股通买入或卖出。

  解读:风险提示条款二十三主要关注港股通成份股的衍生证券行为。港股的股票衍生产品非常丰富,其中有一个叫做股份分拆并上市的行为。通常表现为母公司以介绍形式向合资格股东实物分派相关子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分拆完成后子公司将终止作为母公司附属公司,形成一个完全独立的上市实体,拥有相关股票代码,可以上市交易。投资者因持有母公司相关股份而按比例无偿拥有了分拆后的新公司的股份。

  这样的例子也不少,例如2014年7月,利丰(00494.HK)拟分拆利标品牌(00787.HK)及于联交所主板独立上市,公司宣布以实物分派方式有条件分派合共约83.6亿股利标品牌股份。又如2016年4月拥有香港及中国大陆Sogo崇光/久光百货的利福国际集团有限公司(01212.HK)将分拆中国大陆业务予利福中国,并向香港联交所递交利福中国在主板上市的申请。

  由于分拆出来的公司可能不是港股通的成份股,因此按相关规定,投资者只能卖出或持有而无法买入。

  二十四、提示投资者注意,香港证券市场与内地证券市场在证券资金的交收期安排上存在差异,港股通交易的交收期为 T+2日。若投资者卖出证券,在交收完成前仍享有该证券的权益。若投资者买入证券,在交收完成后才享有该证券的权益。同时,港股通交易的交收可能因香港出现台风或黑色暴雨等发生延迟交收。

  解读:风险提示条款二十四主要关注股票的交收制度。香港股票市场实行T+2股票交收制度。简单说就是投资者今日买入股票,虽然名义上拥有股票所有权可以在交易时间段内随时交易,但股票真正过户到自身名下则要2个交易日。因此,T日(指港股通交易日)买入港股的投资者,T+2日日终才可享有相关证券的权益;T日卖出港股的投资者,T日和T+1日日终仍可享有相关证券的权益。在这两个交易日期间,该股票所享有的权利如股息分红,归当日卖出的股票投资者所有,而非已经买入拥有股票交易权的投资者。

  二十五、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者通过港股通业务暂不能参与新股发行认购、超额供股和超额公开配售。

  解读:风险提示条款二十五主要关注新股认购与供股、配售等风险。由于深港通只能交易习惯指数的成份股,所以港股市场发售的新股,投资者通过深港通账户是无法申购港股新股的,要认购新股只能直接开通港股账户,人民币换入港币然后汇到港股账户进行新股申购。

  至于超额供股与配售,港股的供股与配售是一种常见的集资行为,而有些投资者由于资金原因或者没留意到相关供股与配售信息,因而造成没有百分百比例的持股人供股或认购,因此会多出一部分供其余有意愿的投资者在自身分配比例之外再超额供股或配售。而港股通投资者只能最多按持股比例进行供股或配售股份,无法超额申报供股或配售的比例。

  二十六、提示投资者注意,对于在联交所上市公司派发的现金红利,由于中国结算需要在收到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结算”)派发的外币红利资金后进行换汇、清算、发放等业务处理,投资者通过港股通业务获得的现金红利将会较香港市场有所延后。

  解读:风险提示条款二十六主要关注股息分红到帐时间问题。如果是港股通成份股,通常港股通投资者收到的股息要比通过港股账户直接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时间要晚,一般时间差在一周左右。

  虽然相关派发股息的公司是以港币派发红利,但港股通股票持有者收到的则是人民币红利,因为买卖也是以汇率转换结算的人民币交易,因此在派发红利的短时间差内如果汇率大幅波动,会影响投资者的红利水平(可能高也可能低)。

  二十七、提示投资者注意,对于在联交所上市公司派发的红股,中国结算在收到香港结算派发红股到账当日或次日进行业务处理,相应红股可于处理日下一港股通交易日上市交易。投资者红股可卖首日均较香港市场晚一个港股通交易日。

  解读:风险提示条款二十七主要关注股票派发红股的上市交易日期问题。这个主要是由于交易清算延迟造成的。如果红股上市当日,遭遇利空而下跌,港股通账户持有者将面临无法卖出红利股的风险,这个风险是无法避免的,虽然概率比较小。

  二十八、提示投资者注意,由于中国结算是在汇总投资者意愿后再向香港结算提交投票意愿,中国结算对投资者设定的意愿征集期比香港结算的征集期稍早结束;投票没有权益登记日的,以投票截止日的持有作为计算基准;投票数量超出持有数量的,按照比例分配持有基数。

  解读:风险提示条款二十八主要关注股票权力问题。股票不仅是用来交易的,股票背后也包含了一系列的股东权利,主要是投票权,凡是按公司章程及联交所规定需要召开股东会审议的事项,投资者作为股东都有权投票决定。除投票权外主要是其它一些公司行为的申报,例如私有化要约的股份申报、接受现金分红或以股代息形式分红的选择等。

  港股通的投资者申报的时间截止日期一般要早于港股直接持有者,具体日期可参考交易软件下“公司行为申报”项下的公告信息。

  二十九、提示投资者注意,对于在联交所上市公司派发的红股以及股份分拆及合并业务产生的零碎股,中国结算对投资者账户中小于 1 股的零碎股进行舍尾处理。当香港结算发放的红股总数或分拆、合并股票数额大于投资者账户舍尾取整后的总数的,中国结算按照精确算法分配差额部分。

  解读:风险提示条款二十九主要关注可能产生的极少零碎股分配问题。例如某投资者A持有相关上市公司1100股,如果该公司年度派发红股,按每股派发0.1577股,则该投资者可获得红股173股,而另一投资者持有1000股,则可以获得158股红股。总体而言,这个对投资者的收益影响极小,可以忽略。

  三十、提示投资者注意,由于香港市场的费用收取或汇率的大幅波动等原因,可能会引起投资者账户的透支,投资者应当对账户内的余额进行关注。

  解读:风险提示条款三十主要关注投资者账户潜在透支问题。出现透支主要是由于下列潜在的事项发生:

  (1)汇率出现极端情况下的大幅波动,影响到结算,尤其是买入的时候;

  (2)投资者缴纳香港市场相关交易、结算的费用(如交易系统使用费按

  照实际成交笔数而不是申报笔数收取;股份交收费按成交金额计收且对每笔成交有最低和最高收费标准;印花税在收取时有取整到元的规定;香港结算按日收取证券组合费等)。

  因此,港股通投资者应关注其账户内的资金余额,做出必要的预留,预留的金额大概可在市值的0.5%~1%为宜。

  三十一、提示投资者注意,香港结算因极端情况下无法交付证券对中国结算实施现金结算的,中国结算将参照香港结算的处理原则进行相应业务处理。

  解读:风险提示条款三十一主要关注香港方面的证券交易结算问题;这些极端情况,比如由于地震或其它重大事故导致设备或网络出现故障而无法完成交易的清收结算,大陆方面的处理原则是参照香港结算的处理原则进行相应业务处理。主要的方式是“延迟交收”,即本来是T+2交割的证券可能根据事故处理完毕的延期。这种概率一般较小,对投资者造成的损失一般不明显。

  三十二、提示投资者注意,港股通境内结算实施分级结算原则。投资者可能面临以下风险:(一)因结算参与人未完成与中国结算的集中交收,导致投资者应收资金或证券被暂不交付或处置;(二)结算参与人对投资者出现交收违约导致投资者未能取得应收证券或资金;(三)结算参与人向中国结算发送的有关投

  资者的证券划付指令有误的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四)其他因结算参与人未遵守相关业务规则导致投资者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

  解读:风险提示条款三十二主要关注分级结算带来的潜在风险。分级结算是指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与证券公司等结算参与人进行资金和证券的法人结算(又称一级结算);证券公司再与投资者进行二级结算。分级结算下的法律关系体现为“两段式法律结构”,即在证券交易的结算环节,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与证券公司之间,证券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存在直接的法律关系;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与投资者之间不存在法律关系。

  正因为如此,所以一旦投资者所在的券商出现问题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只能与所在的券商商讨赔偿问题而不能追究交易所或中国结算。

  三十三、提示投资者注意,香港市场收费标准与内地市场收费标准不同,香港地区与内地在税收安排方面也存在差异,投资者买卖港股通股票,应当按照香港市场有关规定交纳相关费用,并按照香港地区相关规定缴纳税款。

  解读:风险提示条款三十三主要关注交易征费与税收问题。一般港股的交易征费如下:1)股票印花税0.1%:买卖双方;2)买卖双方,但最低每笔交易100港元(但现在不少银行都有优惠,主要看客户的资金量,佣金大多是可以商谈的);3)交易征费0.004%:买卖双方;4)交易费0.005%:买卖双方;5)交易系统使用费0.5港元:买卖双方;6)过户费用每张2.5港元:买方支付;7)转手纸印花税每张5港元:卖方支付。

  此外,还有券商的佣金,各个券商的佣金水平不一定一样,需要投资者单独跟券商商量确定。除此之外,经纪商代投资者收取现金股息或红利,代收、配股、公开认购、以股代息等股份,代理股份分拆合并等,都要收取一定的费用。总体上收费比较A股的要多不少,所以对于频繁的日内交易、数额较小的投资者而言是比较不划算的。

  三十四、提示投资者注意,对于因深交所、中国结算制定、修改业务规则,或者根据业务规则履行自律监管职责等造成的损失,深交所和中国结算不承担责任;投资者还应当充分知晓并认可联交所在其规则中规定的相关责任豁免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对因制定、修改业务规则、根据业务规则履行自律监管职责、发生或处置交易异常情况等导致的损失不承担责任的规定。

  解读:风险提示条款三十五主要关注监管的责任承当问题。说白了就是事先打预防针,就是由于某些原因,监管的规则需要调整而由调整规则造成的投资损失,深交所与中国结算是不负投资者赔偿责任的。这就跟病人上了手术台,家属都要签订相关免责条款一样或者买保险,总会面对很多免责条款类似的行为。

  至此,本系列共4篇文章对深交所正式发布的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逐条进行了深入的解读。仍有不明白的投资者可发邮件至本人邮箱aoliaking@126.com进行沟通。投资最重要的第一步就是关注风险,只有在充分认识了风险并对风险有一定的评估与采取相应的抗风险措施的投资才是负责任的投资,赢要赢得稳健,输也要明明白白。不能稀里糊涂的就把学费掏了,却什么也没有提高。

  (本文作者介绍:资深投资者,熟悉A股、B股及港股市场,对债券及套利型投资也有一定研究。)

责任编辑:张海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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