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动管理费率基金:现实不是很美好

2013年08月01日 17:32  作者:王群航  (0)+1

  文/新浪财经专栏作家 王群航[微博]

  投资者应该充分明晰浮动管理费率机制的实质,不要盲目轻信绩效与激励有着绝对关联之类的谎言,同时,最终大家还是要以自己实际到手的收益为准。

很多投资者一直倡议、长期翘首以盼的将管理与业绩挂钩的产品,如今终于在市场上出现了。很多投资者一直倡议、长期翘首以盼的将管理与业绩挂钩的产品,如今终于在市场上出现了。

  在前不久基金业协会发布的《基金投资者情况调查报告(2012年度)》中,有57%的投资者表示偏好浮动管理费率产品。虽然在调查的时候大家还没有在公募基金市场上见过该种产品,但是凭借着想象和猜测,各方人士基本上还是能够对它们的情况有一个框架性的了解。

  其实,在这种朴素的意愿背后,暗含着的是大家对于良好收益、甚至是高收益的殷切期盼。现在,基金市场上真正出现了此类产品,我们便可以有的放矢地来探讨一下这个问题了。

  一、固定收益类浮动管理费率产品:暂时是主流

  当前正在发行的富国目标收益一年期纯债基金,便是市场上第一只带有“浮动管理费率”概念的基金,很多投资者一直倡议、长期翘首以盼的将管理与业绩挂钩的产品,如今终于在市场上出现了。这只新基金是否会得到投资者的广泛认可,是否会出现叶公好龙的情况,我们拭目以待。

  对于以该基金为代表性的、具有浮动管理费率特点的基金,有些新的内容需要广大投资者在抉择是否投资之前必须认真关注:(1)该基金的管理费率是无法预先确定的,其费率统一随基金合同事先约定的业绩考核周期内的具体业绩而定。

  (2)由于每个投资者的认购、申购、赎回日期都不一样,其个人的基金份额持有期可能与该基金的业绩考核周期不吻合,进而导致其投资收益与业绩考核周期内的投资收益不一致,但适用的管理费率一律按照既定的业绩考核周期进行判定并收取。

  (3)该基金在封闭期内不计提管理费,而是在封闭期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一次性计提年管理费,因此,封闭期内任何一日的基金净值都是未扣除管理费的净值,大家在开放期内赎回时的价格将会因为要一次性扣除管理费而相应地低于最后一个工作日的净值。

  (4)该基金为定期开放型产品,开放频率为每年一次。该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5)该基金的契约约定,若业绩考核周期内的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小于等于一定数值时,基金管理人不收取基金管理费。但投资人必须注意:这并不代表基金的收益保证,即该基金存在上述收益率低于该数值甚至为负的可能性。

  继富国目标收益一年期纯债基金开始发行之后,日前又有多只固定收益类浮动管理费率产品完成了备案,即将进入发售阶段。这些即将追新的公司,既有固定收益管理能力较好的,也有一般的,其中后者较有胆识。不过,在市场没有统一的游戏规则之前,或者说,当全市场都还在为此类产品进行摸索的时候,预计收费的方式将会比较丰富多彩。

  二、权益类浮动管理费率产品:正在寻求另类突破

  以前,我比较倾向于认为具有高风险特征的权益类公募基金不太适合做成为浮动管理费率产品。但是,有消息显示,随着市场的创新,这样的产品已经获批,估计就快要发行了。有媒体对于该基金----中欧成长优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基金的报道如下:

  在基金管理费率设置上,中欧成长优选回报将采取“支点式浮动管理费模式”,即根据“双向浮动、对称提取”原则,在固定费率的基础上,根据业绩考察期内(最近连续三年)的基金实际业绩表现相对于业绩比较基准的差异,围绕固定费率等比例上浮或下浮管理费率的收费模式。中欧成长优选回报以“三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业绩比较基准,也意味着其必须为投资者赚钱后才能上浮管理费。

  有了富国的产品为我们做了初步的关于浮动管理费率产品的知识普及,关于即将面世的中欧成长优选回报这种权益类浮动管理费率产品,我们要注意到该报道中的几个关键词,并对其未来的相关特点有如下推测:(1)“支点式浮动管理费模式”,这的确又是一个创新,这里的一个关键词是“支点”,即这个支点所代表的费率将会是多少?目前的市场通行规则是1.50%。

  (2)“双向浮动、对称提取”,这里的对称,具体的标准是什么?这个也很关键,因为支点很小,可能只有1.5%。

  (3)由于是发起式基金,故该基金业绩考察期是三年。在这三年内,投资者的认购费率、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将是多少?是否会很高?或者说,该基金在第一个三年的运作周期里,是否可以让广大投资者自由申购和赎回?如果是这样,在该基金即将满三年的时候,即要提前业绩报酬的时候,投资者是否会集体提前赎回呢?

  (4)这里的“三年”,仅仅只是一个三年,还是未来理论上的无限个连续三年?相关情况,要看该基金届时的法定公开信息披露了。

  对于该基金,我们还应该重点关注的是市场上的某些传闻,即某大公司的现任总经理即将来此小公司担任新的总经理,媒体分析,如此屈就的条件是因为有较高比例的股权激励,那么,“拟任新高管”加“股权激励”加“发起式”加“浮动管理费率”加“业绩报酬”,这就使得该基金有了一长串较有想象空间的连加,或许会使得该基金由此就是一个值得考虑进行配置的产品。

  三:浮动管理费率基金:现实并不一定很美好

  在《证券市场周刊》2012年的6月2日和7月28日,我分别发表过两篇关于此话题的文章:《管理费与业绩挂钩:难》、《再议浮动管理费率》,对于基金的管理费的浮动收取法进行过初步的探讨。现在,我们终于可以看到产品标的了,但我的感觉是:浮动管理费率基金,其实并不一定很美好。

  首先,自有基金以来,一提起业绩排名,还会有大量的高管、基金经理到抱怨会增加他们的投资压力,促使他们去冒更大的风险,但并不一定会带来良好的收益。现在,这种浮动管理费率制度将直接与公司的收益挂钩,并且也一定会与基金经理的收入挂钩,难道就不会给他们带来压力吗?

  其次,所谓的浮动管理费率,其实就是业绩越好,基金公司的收入越多。从投资者的角度来看,一方面有浮动管理费率机制的基金并不一定就是业绩好的基金;另一方面,投资者的最终收益是要扣除了业绩报酬的,因此,投资者平时看到的业绩,并不等于自己的收益。

  投资者,包括在市场上做绩效评价的机构,对于这类基金业绩的衡量,或者要以扣除了管理费之后的业绩为准,或者可以单独设立一个类别,否则就是对老基金的不公平,并有误导之嫌。

  再次,从目前已有的浮动管理费率基金来看,往下看:全部都是不保底型的,或者说都不是保本基金;往上看,都是有着水涨而船日益升高的费率机制的。因此,从基金公司的角度来看,这其实是很划算的一个买卖,有朝一日,当基金公司想明白的时候,当基础市场机会好的时候,这些产品可能会大量出现,从而给基金公司额外增加了一个获得更多收益的机会,例如,在2006年、2007年,基金公司可能就会增收几千万元,而投资者就会同步少收入几千万元。

  第四,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中都有了浮动管理费率产品,股票型基金里是否会有呢?非常大概率地是不会有。

  总之,我们应该牢牢记住,现有的公募基金产品都是契约型基金,即基金公司必须预先在招募说明书中写清楚产品的各种具体情况,包括浮动管理费率的相关机制与提取标准,投资者完全无法事先决定契约的内容,只能够选择“认可与不认可”,即“认(申)购、不认(申)购”,为此,投资者应该充分明晰浮动管理费率机制的实质,不要盲目轻信绩效与激励有着绝对关联之类的谎言,同时,最终的,大家还是要以自己实际到手的收益为准。

  (本文作者介绍:济安金信副总经理、基金评价中心主任。原华泰证券研究所金融产品研究评价中心首席分析师,原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研究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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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费率基金王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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