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财经专栏作家 王卓铭
公众从媒体、而非药监、疾控部门那获知药品和疫苗严重不良反应信息,本身是不正常的现象。不良反应致死原因,调查起来的确要复杂得多,需一定时间,但在事件发生第一时间如何让公众知晓,避免次生悲剧,这是药监、疾控等主管部门责无旁贷的。
近几天来,“乙肝疫苗导致婴儿死亡”的新闻不断在各地出现,涉事企业的范围也越来越大。粗算一下,国内已经几乎没有为出过事故的乙肝疫苗生产企业。
其中,疑似致死最多的深圳康泰生物最初以“偶合反应”来解释,遭致媒体一轮炮轰,此后噤声。而天坛生物、大连汉信等企业也学乖了,面对舆论洪水滔天,它们选择了沉默。这样反倒使“乙肝疫苗是否安全”这个问题的答案模糊起来。
另外,到现在为止到底有多少婴儿“疑似”因注射乙肝疫苗而死亡,这个问题的答案也是模糊的。
媒体同行们根据各地公布的数字,以及新闻媒体报道的、未经官方确认的数字,加总起来,扣除已经被排除的病例数,得出到底是6例、7例,还是10例?答案莫衷一是,甚至还引发争论。
12月24日,国家卫生计生委、药监总局联合召开媒体通气会,会上药监和疾控两大系统的相关领导对“中国疫苗异常反应监测系统”进行了一轮“自我表扬”。丝毫不理会央视记者“死亡发生后是否随时公布、不良反应发生后何时提醒公众”的疑问。
中国的疫苗不良反应监测系统是2005年WHO帮助建设的,2012年监测数据达到10万例。10万例指的是不良反应报告数,疾控部门对这些报告进行分析,最终判断不良反应是否过高,是否产品质量问题等。
死亡应该是最严重的不良反应,没有之一。理论上说,这套系统监测死亡病例报告应该是最迅速、最快做出反应的。
但现实中我们看到,湖南2例死亡病例发生5天后,药监总局才“高度重视”;浙江永嘉12月20日发生乙肝疫苗疑似死亡病例,直到今天媒体报道后,永嘉东瓯街道卫生服务中心仍表示“有待调查”。而我了解到的另一例广西贺州的死亡病例,发生在11月18日,至今没有任何部门理睬,死者家属投诉无门。
公众从媒体,而不是药监、疾控部门那里获知药品和疫苗的严重不良反应信息,这本身是一种不正常的现象。
不良反应致死的原因,调查起来的确要比发烧、红肿等复杂得多,需要一定的时间,这一点无可非议。但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如何让公众知晓,避免发生次生的悲剧,这是药监、疾控等主管部门责无旁贷的。
如果在11月份广东发现4例死亡病例之后,卫生、药监等部门就引发重视,停用相关乙肝疫苗,湖南的两个孩子或许就不会死。
当然,生命是承载不起这么多如果的,悲剧还在发生。也许就在明天或者后天,中国的某个地方又会传出新的死亡病例。即便是“疑似”,即便是“偶合”,几次三番的反应滞后,被消磨的不会是公众对乙肝疫苗这一现代科技产物的信心,而是对政府主管部门的信心。
(本文作者介绍:资深媒体人,主要研究领域: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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