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商如何逃避土地增值税清算

2013年11月27日 09:49  作者:陈志龙  (0)+1

  文/新浪财经专栏作家 陈志龙

  与任志强的激烈反应同声相应的是,是多家大型地产商的集体晒税单,称自己是“纳税大户”。但不能因为你是纳税大户,贡献大,就回避土地增值税上存在的问题。有时真是 “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一个上世纪90年代的房地产项目,完工都十几年了,开发商转战南北开发了许多项目,但十年前这个项目的土地增值税还没有清算。

央视报道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缴未缴的土地增值税总额超过3.8万亿。一石激起千层浪。央视报道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缴未缴的土地增值税总额超过3.8万亿。一石激起千层浪。

  央视报道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缴未缴的土地增值税总额超过3.8万亿,源自一位长期研究并关注该问题的律师,而根据该律师和国税总局官员的回应,房企欠巨额土地增值税的数据,部分材料源自国家税务总局[微博],国税总局语焉不祥的“误读”解释显然不足以解释这一复杂的问题。这场争执暴露出土地增值税征管征缴中长期存在的漏洞。

  根据相关税法规定,房地产项目毛利率只要达到34.63%以上,都需缴纳土地增值税,该税种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且属于地方税种,征管较为复杂。复杂性之一在于每个房地产项目都是有周期的,因而土地增值税一般在项目启动时按测算额的1-3%先预征,然后据实重新结算,这是长期以来的惯例和程序,但真正进入决算清算的房地产企业并不多。

  “达到结算条件”是个什么条件呢?国税总局的相关文件规定,项目汇算清缴即算总账,必须要到项目的销售达到85%。这个文件的规定出台快十年,这十年地价一直在涨,有的项目因长期“捂地”、“囤地”,或者开发周期拉长,土地增值额可能已“翻了几个跟头”。

  我昨天问一位长期从事该税种管理的专家。他告诉我,根据我们的亲历所见和常识,一些大的地产项目都要配建一个五星级酒店,或者大型的城市综合体,里面有商场、超市、影院,住宅卖掉了。这些商业物业不卖,一般都以出租方式产生现金流。而当初在规划时,这些商业项目的体量一般都设在总建筑面积的20%左右,实际上是一种巧妙的避税手段——即使住宅全卖完了,但还有20%的商业物业没卖,土地增值税就一直清算不了。

  时间长了,这成了开发商拖税的好办法,甚至成了一些地方调节税收的蓄水池——这本账一直没清,随时可以敲打,任务完不成了,打个打呼,你再预交点,最后“多退少补”。

  昨天,与任志强[微博]的激烈反应同声相应的是,是多家大型地产商的集体晒税单,称自己是“纳税大户”。但不能因为你是纳税大户,贡献大,就回避土地增值税上存在的问题。

  有一家大型上市地产商称,现在每次发布季报,都会有应缴土地增值税和计提,也就是预征,上海的预征税率在1%-3%,内环3%,中环2%,外环1%。某种意义上也应验了蓄水池的功能。但从应缴额来说,远远没有足额缴清,房地产企业项目清算率不高也是个基本事实。

  “大的地产项目有避逃税手段,小型项目也通过建个会所啊、健身中心啊、只租不售的配套商业用房来巧妙地逃避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实在不行留几套自住房,总面积凑满15%就行。”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地税官员表示,“房企拖欠土地增值税较多、时间较长,手法不一,至于数字是不是有这么多(3.8万亿)我不知道,但年复一年地往下拖,土地增值税长期结不清是个不争的事实,央视的报道绝非空穴来风。”

  有时真是 “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一个上世纪90年代的房地产项目,完工都十几年了,开发商转战南北开发了许多项目,但十年前这个项目的土地增值税还没有清算。”一位省级地税局稽查局负责人曾告诉记者他的这一发现。开征土地增值税的初衷在于加强国家对房地产开发商和房地产交易市场的调控,抑制炒买炒卖土地获取暴利的行为,同时有利于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为经济建设积累资金,但实际效果不彰。

  土地增值税虽然没有结清,但许多开发商的利润分配每年都在计提,严格意义上说,土地增值税后最后的所得税是环环相扣的,但一些项目做到最后报给税务局最后的分配是“亏损”。而光土地的增值就是若干倍,按现行土地增值税四级累计制征收制,土地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税率达40%,超过200%的税率达60%。如果按这种税率征土地增值税,许多开发企业不就白忙了。所以,开发商会穷尽各种办法做大成本,避税逃税,这是个公开的秘密。

  由于房地产行业本身有特殊性,项目周期长、成本构成复杂、持续滚动开发,使增值税清算工作难以正常化。而国土、规划、建设、房管等诸多部门间尚未形成完善的信息互通渠道,税收征管信息相对滞后。相当一批房地产企业虚转高报成本、不及时结转销售收入,对付土地增值税基本就是一个字“拖”,无限期地推迟纳税,基本成了行业潜规则,以至出现一些项目十年不能清算增值税也就不足为怪。

  国税总局多次发出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金牌”,近来各地税务机关开始全面部署相关事项,摸底工作全面展开,一些“老赖户”、“老拖”进入税务机关的视线。这可能是此次央视再次引发争论的背景之一。土地清算的工作一直在进行,但是鉴于法律法规的完善自主权不在地方,需要顶层设计上来不断修正和完善相应的制度。

  (本文作者介绍:陈志龙,财经专栏作家,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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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陈志龙房地产土地增值税任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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