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财经专栏作家 王小鲁
初步推算,2011年居民灰色收入为6.2万亿元,约占GDP的12%,灰色收入仍然主要集中在一部分高收入居民。但分析发现灰色收入有向某些中高收入阶层蔓延的趋势,说明腐败对社会的影响面在扩大,社会面临严重挑战。
过去8年间,收入分配课题组分别在2005-2006年和2009年对城镇居民的收入分配状况进行过两次调查,并形成了2007年和2010年两个研究报告。时隔三年,中国城镇居民的收入分配状况发生了什么变化?
作者基于2012年调查数据,完成了一个新的研究报告,试图对此作出回答。报告全文将发表于《比较》总第68辑(2013年10月)。本文是报告的详细摘要。
调查主要在全国18个省份(含自治区和直辖市,下同)进行,覆盖66个大中小城市和14个县的县镇、建制镇。加上其他一些小规模的分散调查,本次调查涉及了全国27个省份。调查的对象是城市和县镇、建制镇的城镇常住居民家庭。全部调查样本数为5756个,经检验后确认的有效样本数为5344个,筛除未达标样本412个。
基于家庭收入和消费情况调查数据,作者采用模型分析方法对全国城镇居民收入分配状况进行了推算,计算收入差距和居民收入(包括灰色收入)的总量,及其在GDP中所占份额,讨论导致收入分配不公平和差距扩大的体制性原因,并就所需推进的体制改革提出看法。
居民灰色收入为6.2万亿元
研究结果显示,估计2011年城镇10%最高收入家庭的实际人均收入约为18.8万元,是统计收入的3.2倍。城镇最高收入与城镇最低收入各10%家庭之间的收入之比是20.9倍,更远高于官方统计显示的8.6倍。由于近年来低收入居民的收入增长显著加快,相对收入差距比2008年有所缩小,但绝对收入的差距和灰色收入总量仍在继续扩大。2011年,城镇居民收入基尼系数为0.501。
初步推算,2011年居民灰色收入为6.2万亿元,约占GDP的12%,这与作者以前年份的估计相当一致,但灰色收入的绝对量比前两次的估计有进一步的扩大。这意味着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继续存在重大扭曲。
灰色收入仍然主要集中在一部分高收入居民。但分析发现灰色收入有向某些中高收入阶层蔓延的趋势,说明腐败对社会的影响面在扩大,社会面临严重挑战。
2005年 | 2008年 | 2011年 | |
1.居民收入(住户统计) | 8.32 | 13.20 | 19.65 |
2.居民收入(资金流量表) | 11.29 | 18.59 | 28.50 |
3.居民收入(作者推算) | 13.73 | 23.24 | 34.74 |
4.隐性收入(3-1) | 5.41 | 10.04 | 15.10 |
5.灰色收入(3-2) | 2.44 | 4.65 | 6.24 |
6.GDP(统计数) | 18.49 | 31.40 | 47.29 |
7.GDP(作者估算数) | 19.95 | 34.19 | 51.03 |
8.居民收入/GDP(住户统计数,1/6) | 45.0% | 42.0% | 41.5% |
9.居民收入/GDP(流量表数,2/6) | 61.1% | 59.2% | 60.3% |
10.居民收入/GDP(推算数,3/7) | 68.8% | 68.0% | 68.1% |
11.灰色收入/GDP(推算数,5/7) | 12.2% | 13.6% | 12.2% |
表:全国居民可支配收入(万亿元)
(注:上面表格的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历年城乡住户数据、资金流量表数据;作者推算数据。表中有些统计和推算数据与作者2008年和2010年报告有出入,是因为统计局对一些统计数据进行了更新。因为国家统计局2011年资金流量表尚未公布,表中斜体字是预估数。)
将这些灰色收入包括在内,使2005年、2008年和2011年的居民收入在GDP中所占比重都比资金流量表数据提高7-8个百分点,达到GDP的68%左右。由于灰色收入的存在,作者估计GDP总量数据也存在遗漏。粗略推测2011年的GDP总量可能需要上调8%左右,达到51万亿元。
由于资料不全和技术分析可能的误差,以上只是一个初步的估算,还有待更多的信息来验证数据的准确性,但灰色收入数额巨大并且绝对量持续增加的总体判断是成立的,并有很多证据支持。
这种情况导致的居民收入比重上升,并不是一个积极的现象。相反,出现这样的变化,说明国民收入总量中来源不明收入(灰色收入)继续增加,通过隐秘的途径流向少数人的腰包。其主要部分既不是劳动报酬、也不是通过正当途径取得的其他生产要素(资本、人力资本、土地等等)报酬,而往往是以权谋私、钱权交易以及其他类型的寻租行为的结果。这意味着收入分配格局混乱,腐败的情况非常严重,必须认真应对。
过去几年灰色收入膨胀的趋势,与2009-2010年实行的过于宽松的货币和信贷政策,以及大规模政府投资有关。在公权力缺乏制度约束的情况下,政府大规模介入资源配置,是导致公共资金流失、腐败泛滥的重要条件。
收入差距过大和分配不公主要是体制原因造成的。其中,公共资金管理不善、资源性和垄断性收益分配不当、要素市场缺乏规范、行政垄断扭曲分配、公权力缺乏有效监督、公共服务部门腐败高发等六个方面的问题最为突出。
解决这些问题,除了使用一切必要的行政手段反腐外,还需要以渐进的方式,坚决推进经济、政治和社会方面的体制改革,推进法制化和民主化建设,形成社会公众对权力的监督机制,从根本上消除腐败产生的基础。
(本文作者介绍:经济学博士(澳大利亚国立大学)。现任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
本文为作者独家授权新浪财经使用,请勿转载。所发表言论不代表本站观点。
(由新浪财经主办的“2014新浪金麒麟论坛”定于2014年11月22日在北京JW万豪酒店召开,本届论坛主题:变革与决策。聚焦改革深水期的中国经济的转型与挑战。 报名入口》》》 2015,决策下一步,等你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