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强整治现金贷乱象?

2017年10月29日10:09    作者:董希淼  (0)+1

  文/新浪财经意见领袖专栏(微信公众号kopleader)专栏作家 董希淼

  现金贷本是一朵带刺的玫瑰,如果不加以约束,就有可能成为有毒的罂粟花。

如何加强整治现金贷乱象?如何加强整治现金贷乱象?

  近期来频频上头条的现金贷,到底是什么?

  准确地说,现金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上看,是指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和互联网平台提供的小额现金信贷,是一种无担保抵押的个人信用贷款;从狭义上看,是指非金融机构提供的小额现金借贷产品,主要提供商是互联网平台。当下,我们谈论比较多的,是狭义意义上的现金贷。

  在一些欧美国家,现金贷被称之为“Payday Loan(发薪日贷款)”,一般指30天以内、1000美元以下的超短期个人信用贷款。这种发源于美国的新型贷款,自20世纪80年代末出现以来迅速发展,到2004年全美Payday Loan拥有22000个线下网点,放贷金额超400亿美元。但随着各种监管政策收紧,发薪日贷款发展趋于缓慢,2015年放贷金额为460亿美金,十多年来仅增长15%。

  在我国,个人信用贷款作为个人贷款的一种,是商业银行和消费金融公司常规产品之一。近些年来,部分银行业机构借助互联网技术,不断完善和优化个人贷款产品,推出了全流程网络申请和办理的信用贷款。2014年开始,一些互联网平台尝试推出小额信贷产品“现金贷”,这是现金贷首次出现在公众的视野。2015年2月,腾讯公司试运行手机“QQ现金贷”,“现金贷”一词开始流行。随后,大量商业机构和社会资本争先进入这个细分领域,小额现金借贷业务快速增长。

  在早期,分期乐、趣分期、爱学贷等多家互联网平台,专注于为大学生提供信用贷款和分期消费服务,发展迅速。今年以来,尽管“校园贷”业务受到严格监管, 但现金贷业务却以更快的速度野蛮生长。根据盈灿咨询的测算,目前现金贷市场规模保守测算突破6000亿,乐观估算超过1万亿。10月18日晚,现金贷平台趣店(QD)在美国上市,当天上涨40%,市值超过100亿美元,更是将现金贷的疯狂推向高潮。

  应该说,现金贷在我国出现和发展,有一定的必然性。一方面,近些年,消费已经取代投资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第一拉动力,“花明天的钱,享受今天的资源”理念已经逐渐被接受,尤其是年轻群体。10月27日,《人民日报》在《花钱,你愿意“分期”吗》报道中提出,超过90%的大学生使用分期消费产品。而同时,我国金融业还处于发展之中,信用基础设施相对滞后,超过一半的人群未被纳入征信系统,难以享受到正规的金融服务。所以说,现金贷在消费金融崛起的背景下诞生,一定程度上弥补了金融服务的不足。相较于正规金融机构的信用卡和个人贷款,现金贷具有门槛低、金额小、期限短、利率高等特点,而且不限制借贷用途,较好地迎合了目标客户群体的需求。

  然而,冷静地看,处于快速增长中的现金贷,存在着较大风险隐患。尤其是今年以来,各种P2P网贷平台、消费分期平台、电商网站、互联网小贷公司,以及一些创业公司,争先恐后推出种类繁多的借贷产品。其热闹疯狂的景象,不亚于2014年的“泛亚”和2015年的“e租宝”。如果任由其野蛮生长,将可能对金融稳定进而对社会稳定产生较大冲击:

  首先,现金贷门槛极低,极易将资金放给不合适的申请人,从而产生次级贷款。现金贷借款门槛较低,加上平台夸大的宣传和诱导,低收入、低学历、金融知识匮乏的弱势群体或年轻群体容易盲目借贷,从而形成大量的次级贷款。现金贷平台之间缺乏共享机制,无法防止多头借贷。对于很多收入较低且不稳定的借款人来说,一旦出现逾期无力偿还,很可能不断地从其他平台借款还上之前的贷款,陷入恶性循环。本世纪初,在韩国和我国台湾地区,大量持卡人因为过度借贷成为“卡奴”,并引发了严重的信用卡危机,影响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其次,现金贷利率畸高且不透明,在隐性突破法律红线的同时,加重借款人负担。现金贷平台的费用一般分为利息和手续费和两部分,如果将所有费用折算成利息,利率十分惊人。据媒体报道,“现金贷”平均年化利率超过150%,最高的“发薪贷”年利率为598%。为了规避法律,这些平台往往以信息审核费、管理费、服务费等名义收取费用,有意隐瞒超高利率。不少现金贷平台,还有“砍头费”。总之,收费不透明、设置种种陷阱等现象较为普遍,而现金贷客户普遍缺乏辨识能力。还有部分线下高利贷,打着“现金贷”的名义通过线上化扩大规模。

  再次,现金贷就将野蛮催收作为其风险控制的重要手段,可能引发一系列不良后果。现金贷主要面对次级借款人,如果平台缺乏较强的反欺诈能力和风控能力,经营风险较大。从国外的情况看,现金贷行业坏账率普遍在20%以上。现实中,大量平台只顾盲目扩张,根本就没有建立相应的风控体系,对贷后催收较为依赖。但由于客户数量大且遍布全国,因此催收往往委托第三方公司处理,而这些公司良莠不齐,很容易出现暴力催收,甚至还有“人死债清”等行规。此前,在“校园贷”中出现因“裸条”及野蛮催收而导致大学生自杀等事件,教训就在眼前。

  所以,通过多方共同努力,采取疏堵并举等措施,加强对现金贷的整治,已经迫在眉睫。

  一方面,应继续加大对各类现金贷平台的清理、整顿和引导。今年4月,中国银监会发布《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做好“现金贷”的清理整顿工作。下一步,要深入实施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活动,对于经营失序、管理混乱的现金贷平台,未能按照规定通过备案的,要采取措施坚决予以退出。对于经营相对规范的现金贷平台,要采取“同一业务,同一监管”原则,实施功能监管和穿透式监管,并引导其规范发展,提供价格合理、信息透明的借贷产品。同时,还要加强对小贷公司、网络小贷的管理和约束。

  金融监管部门还要加强与公安、法院等单位合作,打出治理的“组合拳”。对诱骗诈骗、违规放贷、非法催债的,由司法机关及时介入,追究法律责任,形成对非法现金贷的高压态势,保护公众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另一方面,正规金融机构要在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面向低收入群体、大学生群体开发有针对性的新产品。如提供额度可控、价格适中的信用卡、消费贷款、创业贷款等,帮助这些长尾客户形成良好的金融消费习惯。应进一步丰富消费金融的应用场景,如加强与商场、超市、分期平台合作,适当降低客户准入门槛,增强产品的便捷性和可获得性。作为我国普惠金融的主要提供者,商业银行和消费金融公司应开大个人信用贷款的正门。

  2015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民间借贷利率设置了24%和36%两条红线。但是,对年利率超过36%的借贷行为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并未做出规定。刑法上的“违法发放贷款罪”,其主体为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未将非金融机构人员纳入。下一步,可参照欧美相关国家普遍做法,修改法律法规,将年利率超过36%的借贷明确为非法行为,并明确相应的民事和刑事责任。值得注意的是,在计算利率时,应将各种费用视同利息计算在内。

  现金贷本是一朵带刺的玫瑰,如果不加以约束,就有可能成为有毒的罂粟花。是该出手了!

  (本文作者介绍: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硕士生导师,近著《有趣的金融》。)

责任编辑:贾韵航 SF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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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现金贷 金融 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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