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钱庄何以死灰复燃?

2017年02月21日10:02    作者:莫开伟  (0)+1

  文/新浪财经意见领袖专栏(微信公众号kopleader)专栏作家 莫开伟  

  地下钱庄的危害性不言而喻,其涉嫌非法洗钱问题由来已久,它不仅是贩毒、贪污等违法犯罪分子转移资金的“秘密通道”,也成了不少民众逃避国家外汇监管的“有效途径”。因此,我国近年来对地下钱庄涉嫌洗钱犯罪等监管和打击是相当严厉的,也是必要的。

铲除地下钱庄死灰复燃社会土壤铲除地下钱庄死灰复燃社会土壤

  据近日《日本经济新闻》网站报道,2017年起,在中国境内兑换外币必须提交写明资金用途和日期的申请书。但同时一度少有动静的私底下的换汇和地下钱庄再次堂而皇之地现身(2月19日经济参考消息网)。

  地下钱庄的危害性不言而喻,其涉嫌非法洗钱问题由来已久,它不仅是贩毒、贪污等违法犯罪分子转移资金的“秘密通道”,也成了不少民众逃避国家外汇监管的“有效途径”。从国家金融战略层面看,对正常外汇管理带来较大冲击,还会导致资本外流及金融秩序紊乱等金融危害,就一国金融而言,若对其无动于衷,显然不利于金融稳定与安全。因此,我国近年来对地下钱庄涉嫌洗钱犯罪等监管和打击是相当严厉的,也是必要的。

  正是由于地下钱庄对我国外汇市场及金融秩序形成较大冲击,一直遭到监管部门的严厉打击;但由于受各种因素制约,我国地下钱庄始终处于隐蔽生存状态下,一遇监管放松便如野火春风般滋长。据相关资料披露,非法吸存、非法放贷的地下钱庄在大多数省份存在;另据央行资料,截止2016年4月,全国已破获地下钱庄洗钱案件170起,涉案金额8000多亿。其中,广东、辽宁、北京、浙江等地接连破获多起涉案金额达数百亿元人民币的地下钱庄案。2016年3月已破获最大“地下钱庄”涉案金额4100亿元。

  那么地下钱庄得以死灰复燃的原因在哪?在笔者看来,关键是有利地下钱庄滋生的社会土壤一直没被铲除,为地下钱庄潜滋暗长提供了很强的“保护色”。

  这些社会土壤或“保护色”集中表现在四 方面:首先,有效金融供给不足拓宽了地下钱庄生存土壤。从现实看,多集中在民营经济发达和经济活跃的沿海地区,这些地区虽然金融需求最旺盛,但由于大多数中小企业和居民被挡在了信贷大门之外,造成了金融有效供给及较大资金缺口,倒逼大量中小企业和居民转向地下借贷市场融资;加之官方外汇管制过于严苛,使不少境外投资者或向外转移财产的高净值人员千方百计通过地下钱庄操作,为地下钱庄营造了巨大生存空间。

  其次,银行业自律能力脆弱,拓展了地下钱庄衍生土壤。一是地下钱庄资金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外,有不少资金来源于银行机构、国有上市公司和国有担保公司,更有一些地下钱庄专门从事资金中介性质的资金掮客。还有一些利欲熏心的银行员工也参与地下钱庄活动,或充当地下钱庄“保护伞”。

  再次,对国有企业信贷监管缺位,开拓了地下钱庄繁荣土壤。由于银行对国有大型企业信贷需求有求必应,但却对其贷款使用却处于粗放模式,使资金监管严重缺位,造成了信贷资金“体外循环”。最后,居民储蓄存款利率过低,培植了地下钱庄需求土壤。我国几十年实行居民储蓄存款负利率政策,使民众蒙受了一定的经济损失。随着民众投资理财意识觉醒,而正规投资渠道相对狭窄,民众不得已冒险将资金投入民间借贷活动,为地下钱庄提供了充足“财源”。

  显然,遏制地下钱庄猖獗,还得加快金融改革步伐,用金融改革利器铲除地下钱庄滋生的土壤:其一,加快外汇管理体制改革,放开个人用汇限制。主要是打破长期由央行单一官方外汇管制体制,逐渐过渡到由官方与市场相结合方式进行,并逐步取消官方单一汇率制,实现汇率市场形成机制,提高人民币资本项下可兑换程度。同时,将上海自贸试验区研究启动的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QDII2)境外投资试点进行全面推广,拓宽境外人民币投资回流渠道,既为中国民间资本打开境外投资新通道,更为民众正常用汇拓宽渠道,使个人大额用汇“合法化”。

  此外,建立民众用汇遴选机制,对民众投资移民、留学等用汇进行备案审查,把好关口,并取消限额管理,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外汇使用效率,降低用汇纳税点,满足民众日益增长的外汇需求。其二,改变现行的外汇管理与反洗钱功能混淆模式,有效划分外汇管理与反洗钱组织功能。在外汇管理与反洗钱方面,我国政府一直存在定位不准、概念混同等问题,把反洗钱和外汇管制不自觉联系在一起,陷入了“反洗钱”必须从严外汇管制的认识“误区”。今后在反洗钱方面应彻底纠正这一理念,实行外汇管制与反洗钱“两张皮”,让“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防止反洗钱抑制民众正常外汇需求;并向美国借鉴成熟外汇管理经验,美国是世界上反洗钱最严厉、最卓有成效的国家,但美国对个人汇入和汇出,都没有上限限制。其三,加快民间金融组织立法进程,通过立法将有资质的地下钱庄收编为正规民营金融机构。

  准许一些“地下钱庄”从事民间集资、自由借贷等合法金融活动,引导其主动从良;并开正门堵歪门,对其开放换汇渠道,与银行机构具有平等经营外汇身份,使地下钱庄非法“洗钱”变为合法经营外汇业务,净化地下钱庄行为,为广大民众用汇提供极大便利;即使暂时不允许,也应立即放宽外汇管制。

  除此之外,改革银行现有信贷管理办法,消除信贷歧视,为民营中小企业打开有效金融服务通道;大力发展为中小民营企业服务的中小银行,改善现有银行服务体系,增加有效金融供给,铲除地下钱庄滋生的社会土壤;加强银行业经营自律,严惩银行及其工作人员参与地下钱庄活动;通过加强对国有企业资金流向监管、防止其资金流向地下钱庄;引导民众形成正确投资理念,选择合理投资方式,提高金融风险防范意识,把民间借贷引入正途,使社会资金自觉隔断与不法地下钱庄关系。

  (本文作者介绍:知名财经评论人、中国地方金融研究院研究员)

责任编辑:王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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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金融改革 外汇 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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