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要“整”更要“治”

2016年05月13日11:39    作者:董希淼  (0)+1

  文/新浪财经意见领袖(微信公众号kopleader)专栏作家 董希淼

  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应坚持整顿与治理并重,做到要惩戒与预防结合。在集中一段时间进行严厉打击之后,更要形成长效机制,强化风险监测,加强警示教育,探索对互联网金融治理的有效途径和办法。

互联网金融要“整”更要“治”互联网金融要“整”更要“治”

  一场声势浩大的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活动正在进行。

  日前,国务院牵头召开会议,针对互联网金融制定分领域、分地区条块结合的专项整治方案,按照业务形态,打造不同监管机构联合地方政府及相关金融监管部门的“多合”整治体系。

  这让不少从业者赶到错愕,好像整治活动是突然冒出来似的。其实,专项整治工作去年就开始布署了,只不过很多人不当回事罢了。今年1月,我在新浪财经发表《2016年将成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年》,分析了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工作的四个趋势,目前看来都在一一验证。

  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在我国快速发展,野蛮生长。毫无疑问,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新型金融业务模式,本质仍然是金融。健康规范的互联网金融发展态势,应当具备以下几个特征:

  第一,互联网技术与金融业务深度交融。随着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科技进步与发展,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通过社交网络、电商平台等迅速积累客户群体,快速了解客户的需求和偏好,并在此基础上创新产品和服务,满足客户需求,提升客户体验,用金融将更多客户带到一个“好的社会”。

  第二,有利于促进实体经济和社会发展。金融是社会资源配置的重要手段。互联网金融的根本使命,在于更加有效率地将货币、资金配置到经济部门和个人,快捷、普惠地服务于实体经济和社会发展。互联网金应减少经济活动中的信息不对称,覆盖长尾市场,提升小微企业和个人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

  第三,金融创新与依法监管齐头并进。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需要实现创新与监管并行。美国互联网企业的创新思维和技术并不落后于我国,但其互联网金融并没有出现“野蛮生长”现象,重要的原因在于美国对于可能对金融市场造成流动性冲击的业务或吸收公众存款的业务,都有着明晰而严格的监管底线。

  然而,我国互联网金融在发展初期,一定程度上偏离了金融本质特征,风险大量积聚,主要表现在:一是行业发展水平参差不齐;二是存在流动性风险隐患;三是部分从业机构风险意识薄弱;四是缺乏完整的产品体系和服务能力。

  尤其是在P2P网贷领域,以“e租宝”、“快鹿”、“中晋”、“大大”等为代表的平台,打着互联网金融旗号,大肆进行非法集资和金融诈骗活动,已经成为危害百姓的毒瘤,不但扰乱金融秩序、影响金融稳定,而且还可能对社会稳定带来不可估量的伤害。融360发布的2016年一季度网贷评级报告显示,除了宜人贷、人人贷、陆金所、拍拍贷、开鑫贷、玖富等12家A类外,大多数平台为B类、C类,其中风险较大的C类平台占比高达42.86%。

  因此,此次专项整治的领域,既覆盖了互联网金融的多种业态,也突出了重点的整治领域,主要包含P2P网络借贷、第三方支付、线下投资理财、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等。此前备受全社会关注的“首付贷”、“校园贷”等,也被纳入了专项整治的内容。

  除了中央层面祭出大招外,各地也纷纷采取相应措施和行动。据融360统计,从2015年12月至今,全国已有8个省市发出规范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文件,采取一系列整治举措。其中广东、重庆、江苏等地出台针对性较强的政策性文件,列出互联网金融负面清单,严禁互联网金融自设资金池、非法集资、捆绑销售、不实宣传等行为;北京、重庆、上海、深圳、宁波、绍兴在内的多个城市相继暂停互联网金融相关企业的注册,深圳金融办还将对存量平台进行清理;而广东、安徽、南京、北京、上海都出台打击非法集资的实施意见和办法。

  除了公安部门和金融办外,广东等地区的工商局也开始加强对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整顿。其中包括核实平台注册地址和实际办公地址是否一致,要求各家平台合规悬挂相关证照;强调各家平台对外宣传的相关内容和字眼是否涉及过度宣传,若涉及过度或虚假宣传将进行行政处罚。

  可以肯定的是,这次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不是临时起意,更不会只是一阵风,而是一系列由决策层支持、多部门联手的组合拳。有意思的是,在美国P2P网贷领军企业LendingClub创始人下台一天后,美国财政部发布白皮书,对P2P的商业模式发出警告。白皮书称,这一行业的很多创新是很“积极的”,但是其中大量新平台并没有经历过“完整的信贷周期”,他们向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出售的贷款资产状况有恶化的可能。

  当然,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应坚持整顿与治理并重,做到要惩戒与预防结合。在集中一段时间进行严厉打击之后,更要形成长效机制,强化风险监测,加强警示教育,探索对互联网金融治理的有效途径和办法。除了监管部门、地方政府依法监管之外,还要注重强化行业自律组织及社会组织的建设。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已经成立,协会要推动制订经营管理规则和行业标准,推动机构之间的业务交流和信息共享,并明确自律惩戒机制,提高行业规则和标准的约束力,营造规范发展的良好氛围。此外,一些社会组织也可以发挥积极作用。如一些社会评级机构,对P2P网贷平台开展评级,通过公布评级结果、发布警示报告等,也有利于网贷风险的事前防范,减少投资者上当受骗的可能。

  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在路上,“整”“治”结合,方能行稳致远。

  (本文作者介绍:恒丰银行研究院执行院长、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员,新著《有趣的金融》即将出版。)

责任编辑:贾韵航 SF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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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互联网金融 P2P 中国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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