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放开贷款利率对商业银行偏利空

2013年07月20日 14:17  作者:余丰慧  (0)+1

  文/新浪财经专栏作家 余丰慧[微博]

  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后,对于央企、垄断性企业、上市公司、大型国企等议价能力强的企业是最大的利好。不过,由于彻底取消了贷款利率下限限制,主动权在企业,话语权在客户,这可能挤压商业银行的利润空间,对商业银行来说偏利空。

虽然留了一个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管制的“小尾巴”,但称之为“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也不为过。  虽然留了一个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管制的“小尾巴”,但称之为“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也不为过。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微博]决定,自2013年7月20日起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7月20日 央行[微博]网站)。

  2004年10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微博]下发{银发【2004】251号}文件决定,不再设定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上限和存款利率下限,但农村信用社除外。城市信用社和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仍然实行上限管理,最大浮动系数为基准利率的2.3倍,贷款利率下浮比例保持不变。当时,主要是考虑到城乡信用社贷款定价机制尚不完善的缘故。

  2012年6月,央行宣布: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下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0.8倍,同年7月5日,又将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下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0.7倍。

  同时,按照贷款管理的票据承兑和贴现业务政策是,1998年,人民银行改革了贴现利率生成机制,贴现利率和转贴现利率在再贴现利率的基础上加点生成,在不超过同期贷款利率(含浮动)的前提下由商业银行自定。

  以上是笔者综合梳理的这次贷款利率管制全面放开以前的贷款利率基本政策规定。从中可看出,这次除了保留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浮动区间暂不变外,即: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为基准利率0.7倍以及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其他所有贷款利率都放开了。虽然留了一个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管制的“小尾巴”,但称之为“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也不为过。

  1996年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正式启动。利率改革的基本步骤设计是:先外币、后本币,先贷款、后存款,存款先大额长期、后小额短期,目的在于使市场机制在金融资源配置中发挥主导作用。可以说,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正在按照预定设计步骤有条不紊开展。

  如果说把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核心重点、主要组成部分简单归结为存款利率和贷款利率的话,那么,从1996年开始,历经17年的改革,终于完成了50%以上。因此,这次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是我国利率市场化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步骤。

  这次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后,必将对市场各经济主体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

  对实体企业构成绝对利好,对于促进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经济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最大的利好在于央企、垄断性企业、上市公司、大型国企等议价能力强的企业。这些企业都是银行争抢的优质客户,银行之间在竞争这些客户时极有可能打价格战。这些企业在与贷款金融机构协商定价时也会将利率下限取消作为谈判筹码。

  当然,出于信贷资金的赢利性要求,商业银行贷款下浮是有底线的。贷款利率无论如何下浮,最少应该高于对应期限的存款利率若干个百分点。比如,一年期贷款最低利率按照0.7倍下浮为4.2%,仅仅高于一年期存款利率1.2个百分点,基本没有净利润可言。既是放开下限管制,商业银行也不会再下浮到哪里去。从这个角度上看,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

  对商业银行来说谈不上利好而且偏利空。全面放开贷款利率管制后,金融机构与客户自主协商定价的空间进一步扩大,有利于促进金融机构采取差异化的定价策略,提高其自主定价能力。但是,由于彻底取消了贷款利率下限限制,主动权在企业,话语权在客户,这可能挤压商业银行的利润空间。

  将促使农村信用社提高赢利性。目前,农村信用社资金来源成本高于商业银行,但是,在农村包括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在内的其他各类提供农村金融服务的农村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上限均已放开,通过竞争决定贷款利率的机制初步形成。继续对农村信用社执行贷款利率上浮2.3倍的管制,已经没有必要,也不公平,实际上已经形同虚设。对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不再设立上限,将提高其利差幅度,增加其利息收入,提高其盈利能力。

  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浮动区间暂不作调整,是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落实房地产调控差异化信贷政策的需要。表明央行考虑到了房地产调控因素,再次表明货币政策支持房地产调控的决心。对房地产行业不构成任何利好。

  两点担心是,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上限放开管制后,可能会抬高“三农”融资成本。这么多年,农村信用社内控管理水平确实得到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也明显增强。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贷款利率上限猛然放开,农村信用社在定价行为上能否理性,涉农贷款利率会不会大幅提高,都尚需观察。另一方面“取消票据贴现利率管制,改变贴现利率在再贴现利率基础上加点确定的方式,由金融机构自主确定”后,会否助长资金在金融体内空转谋利愈演愈烈?

  总之,全面放开贷款利率管制是利率市场化的重大步骤。希望央行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尽快攻克存款利率管制这座最后堡垒,扫清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障碍,彻底发挥市场机制在金融资源配置上的作用。

  (本文作者介绍:著名财经金融评论家,知名网评人,著名专栏作家。连续多年荣获中国《十大网评人》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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