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介入干预 终止健康元收购三九医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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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01日 15:54 经济观察报 | |||||||||
-本报记者 程林 深圳报道 健康元董事长朱保国拍得三九医药股权两个月后?因相关股权迟迟不能过户?引起市场猜测一片。而现在,健康元方面正式宣布,股权收购作废。 这是国资委颁布政策以来首次干预上市公司的股权拍卖。
最终放弃 7月30日,健康元公关部经理麦广利向记者证实:“健康元经过与三九的友好协商,决定放弃三九医药的股权,今后双方将通过战略投资等手段寻求其他方面的合作。” 麦广利同时透露,健康元当初竞买三九医药股权所付出的定金不日也将得到归还,整个拍卖已经作废。 与其相关的细节是,在5月28日的深圳市拍卖行,当该行第二次拍卖三九医药47491100股国有法人股时,健康元出面以拍卖底价1.38元拍得三九医药4.85%的股权,成为继深圳三九药业有限公司、三九企业集团之后的第三大股东。 值得注意的是,健康元在拍得三九股权后,由于涉及到国有法人股转变为社会法人股,三九又是中央企业,因此该股权转让需要国资委的审批,然而相关申请在报入国资委后,即石沉大海、不见下文。 知情人士说,国资委拒批的理由是三九股权拍卖定价过低,而国资委在2003年12月15日颁布的《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指出:“上市公司国有股转让价格在不低于每股净资产的基础上,参考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和市场表现合理定价。”而根据三九医药2003年年报的数据,其净资产为2.97元/股,也就是说,根据国资委的精神,三九医药这部分国有法人股的价格不应低于2.97元/股。 由于健康元竞买的价格仅为1.38元/股,不到三九每股净资产的一半,这最终成为国资委叫停的理由。 部门政策矛盾? 健康元有关人士对此认为,公司竞买三九医药国有法人股符合国家法规,此次拍卖并非国资委所指的股权转让,而是已进入司法程序的股权拍卖,从这个意义上说,该股权的所有者已发生了转移。 司法拍卖所执行的规则是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8月颁布的《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的规定》,该规定说,“第一次拍卖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时,应当继续进行拍卖,每次拍卖的保留价应当不低于前次保留价的90%。经三次拍卖仍不能成交时,人民法院应当将所拍卖的股权按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折价抵偿给债权人。” 健康元有关人士称,健康元的竞买没有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而且程序完全符合最高院的有关规定,“如果健康元不应价收购,第三次流拍的话,股权将直接再折价10%抵偿给债权人,国有资产会损失更多。” 事实上在健康元收购三九之前,有关“股权转让不低于每股净资产”的规定并没有体现在司法拍卖之中,在此时期,国内上市公司国有股大幅低于每股净资产成交的案例并不少见,且都能完成过户,并不见国资委有任何异议。以三九的股权为例,在另一次拍卖中,一家民营企业厦门阜成贸易公司,以1.22元/股的价格获得了三九医药1700万股国有股权,同样是低于每股净资产,其也完成了过户。 记者从国资部门了解到,对于司法拍卖中的国有股转让价格,是否要适用国资委的规定,由于争论比较多,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说法,属于“具体情况具体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