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谢庚指出解决股权分置条件已越来越成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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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6日 06:17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北京消息 中国证监会市场监管部主任谢庚日前指出,当前市场各方对于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认知程度越来越深化,看法也越来越趋于统一,这为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创造了良好条件,可以说,现在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条件越来越成熟。他同时表示,解决股权分置问题作为一项改革,一定是在既有的条件下,以稳定为前提稳步推进。 谢庚是在日前召开的股权分置与资本市场制度风险座谈会上作此番表述的。他说,
谢庚认为,现在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条件越来越成熟,主要表现在市场各方的认识越来越深入,看法也越来越趋于统一。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首先是关于这个问题的提法。最开始提的是国有股减持,后来提全流通,现在又提出解决股权分置,其实三者的含义是完全不同的。国有股减持包含的是通过证券市场变现和国有资本退出的概念;全流通包含了不可流通股份的流通变现概念;而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是一个改革的概念,其本质是要把不可流通的股份变为可流通的股份,真正实现同股同权,这是资本市场基本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而且,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后,可流通的股份不一定就要实际进入流通,它与市场扩容没有必然联系。明确了这一点,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并在保持市场稳定的前提下解决股权分置问题。 其次是关于利益机制的处理。刚开始提的国有股减持,是要通过市场为社保基金筹资。但由于没有顾及流通股股东的利益,这条路没能走下去;后来有人认为要解决这个问题,就一定要给流通股股东补偿,但如果只考虑流通股股东的利益,不考虑包括国有股东在内的非流通股股东利益,就会走向利益机制处理的另一个极端,难以在这个问题上统一各方认识。现在,越来越多的人逐渐认识到,只有兼顾市场各方的利益,才能确立更具操作性的解决思路,可以说人们对利益调整点的认识又进了一步。因为在既有利益格局下处理利益机制问题,不是一个让利或补偿的概念,而是一个利益机制的平衡概念。 关于如何平衡各方的利益,谢庚说,有人总结二十多年改革开放的成功经验认为,改革成功的关键在于增量改革,即只有收益增加的,没有人收益减少,社会的总体福利是增加的,这在经济学理论中称作为帕累托改进。在解决股权分置问题上,仍然存在流通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都可从增量收益中获益的帕累托改进状态,市场各方都应为在解决股权分置问题上寻求帕累托改进效应作出努力;如果不存在这种理想状态,那必定要从中国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发展的整体利益出发,寻求多数人在改革中受益的解决思路。 谢庚同时强调,在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思路上,一定要充分考虑各主体的利益,单方面考虑任何一方的利益都会引起震荡。当然也应看到,改革就是要改变原有的边界条件,意味着会打破原来的平衡,来寻求一种新的平衡。但无论如何,需要明确的是,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是一项改革,而不是一场革命,它一定是在既有的条件下,以稳定为前提稳步推进。 上海证券报记者 卢晓平 相关专题: 同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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