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人士透露:机构准入年金市场办法即将出台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28日 08:11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北京消息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司司长孙建勇昨日透露,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的市场准入办法,目前已进入审批程序,将在国务院相关决定作出后很快出台。 孙建勇是在北大赛瑟论坛上说这番话的。他透露,办法已经征求了相关机构和部门的意见,并通过听证会吸收了各方的有益意见和建议。
他说,办法有三个原则:一是贯彻三公原则,彻底的公开、公平、公正;二是聘请专业人士参与评审;三是监管机构不参与评审,但监管机构对评审的整个过程实行全程监管,使整个评审过程完全透明。 孙建勇还对参与机构提出了一些建议。他说,银行作为法人机构,可以同时承担账户管理人和托管人两个角色。但是,在准入的过程中应该研究两个角色之间的防火墙问题,防止一个法人在承担两个职能时有可能出现的欺诈行为;保险公司过去业务做得很多,优势很多,可以成为企业年金市场的主体。但在新的制度安排下,保险公司应意识到自己进入的是一个共同市场,要重新认识市场,转变观念,才有可能抢占更多的份额;根据新的制度安排,企业年金基金的清算不是在证券公司而是在银行,证券公司只能充当投资管理人。无论是证券公司,还是基金公司在充当投资管理人时都要进行技术系统和运作方式的变化和调整。 相关专题: 相关报道: 上海证券报记者 卢晓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