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 (记者 杨雪婷) “今年5月,市卫生局已向市编办正式上报了《关于增加我市卫生监督人员编制并纳入公务员管理的申请》。”昨天,郭积勇在向人大报告时透露,“但编制办还未对此做出批复。”
今年1月,卫生部下发了《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按照综合执法、属地为主的要求,市卫生局进行了执法监督职能的调整,并制定了《北京市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市
级执法监督机构建设工作方案》,按照《方案》要求,市卫生局提出,全市各区(县)卫生监督机构人员编制按照服务人口的1.8-2.2/万的比例配置,其中高密度人口区(东城、西城、崇文、宣武、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按1.8/万的比例配置;中密集人口区(大兴、通州、顺义)按1.9/万的比例配置;较低密度人口区(昌平、房山、平谷)按2.0/万的比例配置;低密度人口区按2.2/万的比例配置。各区县监督机构需定编2830人,市卫生监督所定编240人,全市共计3070人,较现有人员编制需增加1654人。同时,建议将全市人员纳入公务员管理。据悉,目前广东省基本建立了覆盖省、市、县、镇的四级卫生监督体系,已纳入公务员管理的卫生监督机构占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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