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洁SK-Ⅱ虚假宣传案将开庭 律师质疑广告协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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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09日 00:04 北京现代商报 | |||||||||
商报讯 (记者 杨雪婷) 闹了近半年,SK-Ⅱ江西消费者吕萍状告宝洁公司虚假宣传案终于要开庭了。昨天,记者从吕萍代理人唐伟处确认:本周四南昌东湖区法院将首次开庭审理此案,但令唐伟不解的是法院支持了对方要求不公开审理的申请。 今年4月中旬,作为被告之一的宝洁产品经销商广州浩霖贸易有限公司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不公开审理此案,理由是届时宝洁集团可能会向法院提供SK-Ⅱ核心成分SK-Ⅱ 不过,南昌市工商局已认定宝洁虚假宣传,而给予宝洁公司20万元的罚款,有了这张王牌,唐伟认为其胜诉的可能性很大。 而且,唐伟透露开庭前后,他将向媒体公开中国广告协会的内幕,唐伟告诉记者,据他了解,化妆品广告都应到工商局广告科送审,但目前这些跨国公司的化妆品广告都是先送到中国广告协会信息咨询部,由信息咨询部“审批”后盖上一个“合格章”,广告就“合法”了。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中国广告协会只是一个民间协会组织,并不是行政部门,所以它的“合格章”是否有权威性就值得怀疑了。唐伟进一步透露说:他有证据表明,这些化妆品广告在送审工商局的广告语和经过中广协批准的广告是不一样的。 案件回放 江西消费者吕女士今年1月花840元钱购买了一支25克包装的SK-Ⅱ紧肤抗皱精华乳。但一个月过去后,吕女士没有发现自己的“肌肤年轻12年,细纹减少47%”,反而在使用中出现过皮肤搔痒和部分灼痛的情况。她为此就虚假广告等问题委托律师状告SK-Ⅱ并同时向南昌市工商局进行了举报。4月初,南昌市工商局以SK-Ⅱ涉嫌虚假宣传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做出了处罚宝洁20万元的决定。 相关报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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