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工商局将处罚宝洁 虚假宣传最高可罚2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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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18日 03:02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陈榕发自广州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昨天(17日)从南昌市工商局获悉,就SK-Ⅱ紧肤抗皱精华乳的广告涉嫌虚假宣传的问题,南昌市工商局将对宝洁公司作出相应处罚,具体处罚结果则会在近期内宣布。
南昌市工商局办公室刘处长告诉记者:“工商部门已经认定SK-Ⅱ这款产品存在虚假广告宣传的行为,将会对他们作出行政处罚。按照规定,虚假宣传最高罚款20万元。宝洁正在协助调查,我们会根据这个广告的影响面来决定处罚多少。” 南昌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局的肖冰告诉记者,宝洁相关工作人员已经于昨天到达南昌,开始协助工商局对虚假广告一事的调查。 宝洁对外事务部高级经理张群翔表示,“宝洁尚未接到相关的正式公函,待正式收到后,将会给出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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