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商家节日大搞促销 将严查先提价再打折现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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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7日 16:17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本报讯 (记者 张小军 实习生 秦立军) 昨日记者从成都市物价局获悉,元旦、春节将至,为确保市民平安祥和地欢度“两节”,物价部门将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以制止价格欺诈为重点的全市节日市场价格大检查。此次检查从今日开始至2006年2月15日结束。成都市物价局提醒,市民遭遇价格欺诈可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 据悉,本次检查重点是与市民节日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医药、成品油、运输、旅游
重点查处以下7种情况:一、以降价(折扣)方式销售商品的,不如实标示降价(折扣)原因、降价(折扣)起止时间、原价、折扣幅度等相关内容、销售商品的降价折扣幅度与标示不符、不能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降价前交易票据的行为。二、以价外赠券方式销售商品的,不如实标示参加赠券销售商品的范围、赠券价值、赠券的计算办法、使用范围和期限、价格附加条件等相关内容的行为。三、以价外馈赠物品方式销售商品的,不如实标示馈赠物品品名、价格和数量等相关内容的行为。四、以积分返利方式销售商品的,不如实标示积分办法、返利数额等相关内容的行为。五、以有奖促销方式销售商品的,不如实标示设奖的种类、中奖概率、奖品的名称和数量等相关内容的行为。六、在开展促销活动时标示的市场最低价、特价等价格标示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的。七、在开展促销活动时采取先提价再折扣或赠券方式销售商品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