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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购食品不必盲目反腐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12日 09:44 人民网-市场报

  目前国内能够做到“无菌包装”的食品不多,而微生物无处不在,即使食品本身进行了灭菌,如果包装环境不在无菌状态,食品照样会被污染,所以添加防腐剂还是必要的。

  □本报记者 杨曼

  食品添加剂无辜蒙冤

  刚刚进入12月,一则题为“苏丹红再现北京”的消息吸引了众多人的目光,回想起2005年初席卷全国的苏丹红事件,当时人们几乎“谈红色变”,更是有很多人都把矛头指向了食品添加剂,列举了食品添加剂的种种危害。事实上,这个板子却打错了地方,因为苏丹红并不是食品添加剂,而是一种化学染色剂,苏丹红事件则类似于“吊白块”、“瘦肉精”等情况,都是生产企业在食品中违规加入非法添加物的行为。

  “迄今为止,国内外的任何一次

食品安全事件,都不是食品添加剂引起的,包括今年上半年影响全国的苏丹红事件;而消费者对此知之甚少,误会却很多。”在前不久召开的“食品防腐-抗氧-保鲜剂生产应用科技大会”上,中国食品添加剂协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齐庆中如此总结食品添加剂在现实生活中的尴尬地位。

  的确,洗清了苏丹红,还有无数“红”在遭到人们的误解和排斥,难道食品添加剂真的有那么可怕,甚至是人类健康的杀手吗?齐庆中秘书长表示,现在普遍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主要有防腐剂、抗氧化剂、保鲜剂以及合成甜味剂和食用香料。在当今社会,普通人每天可能摄入十几种到几十种食品添加剂,人们所接触的每一种食品几乎都与食品添加剂有关。食品添加剂在我国食品工业的发展中发挥了巨大作用,在防止食品腐败、变质,延长食品保存期等方面,为食品安全起到了保驾护航的重要作用。他同时表示,由于我国大多数消费者既不了解我国食品添加剂的管理和法规,也不了解按照法规和标准使用食品防腐剂的安全性,再加上一些不法企业超量超标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甚至把一些有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当作“食品添加剂”掺入食品中,导致消费者对食品添加剂误会重重、成见很深。齐秘书长担忧地说,社会上的这些看法实在不利于食品行业的正常发展。

  “不含防腐剂”未必是好事

  防腐剂是各类食品添加剂中争议最大的一个品种,食品要长久保存需要防腐剂,而人们对防腐剂的使用情况又存在担心。走进超市,人们经常可以看到标称“决不含任何防腐剂”的食品,被食品添加剂吓坏了的消费者看到这类标识的产品往往欣喜若狂,毫不犹豫地将其买下,可是他们并不知道,“不含防腐剂”既不一定是真话,也不一定是好事。专家表示,企业强调“本品不含防腐剂”,是一种商业噱头。既表明了其对防腐剂知识的缺乏,又损害了同行的利益,同时也是一种不法行为。

  中国食品添加剂生产应用工业协会的尤新介绍,市场上所有经过加工包装的食品,为防止腐败变质,均经过防腐处理,只是加工方法不同。比如,罐头是经过高温杀菌、抽空密封的;蜜饯和盐干菜由于高浓度的糖和盐已经使微生物细胞脱水;

酸奶含有防腐作用的乳酸菌……这些食品不需再添加任何防腐剂,也不必在包装上注明“不含防腐剂”,但有些食品营养丰富、水分高、容易腐败变质,为保证在保质期内不被微生物破坏,就必须加入适量的防腐剂。

  江南大学食品学院徐学明表示,食品防腐剂是被国家允许使用的合法产品,因此那些宣称“本品不含防腐剂”的企业无非是为了让更多消费者购买其产品,但此举却是一种损人不利己的行为。合法添加食品防腐剂的企业,本应受到法律保护,并处于公平竞争的地位,然而,“本品不含防腐剂”的误导,使消费者在潜意识中认为防腐剂是有害的,从而更少购买甚至不愿青睐没有这种标识的产品。专家预测,长此以往,这种不公平的竞争使合法企业举步维艰。为了维护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有些企业也会采取标有“本品不含防腐剂”甚至“本品不含添加剂”的方法来减轻自己的损失,从而进一步加深消费者的错误观念,形成恶性循环。如果不加以制止,最终结果也许会是所有商品均标上“本品不含防腐剂”的标识,企业本身的名誉和切身利益会荡然无存,社会秩序也会紊乱。

  从法律角度来讲,“不含防腐剂”的标注不仅违反《食品标签通用标准》,而且也违反我国多部相关法规。上海亚太南通律师事务所郁春红解释,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第4条第2款规定:“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不得以错误的、引起误解的或欺骗的方式描述或介绍食品。”而这样的标注会让消费者误认为防腐剂是有害的,从而误导了消费者的消费;我国《广告法》第4条、第12条都分别规定,广告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不得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不含防腐剂”的标识存在对防腐剂的歧视和贬低;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宣称不含防腐剂对其产品的质量作了引人费解的宣传。

  河北农业大学的王振文还提出,一些不法加工厂把“不含防腐剂”说成是“不含《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1996)里列入防腐剂栏目的品种”,而是加入其他的物质防腐,以此来和质量监督捉迷藏。这种做法危害极大,因为加入的往往都是有毒物质,对人体健康产生严重的不良影响。

  “反腐”易“防腐”难

  不当标识、违规做法以及对消费观念的误导,使很多消费者对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产生了反感和排斥的心理,其实他们不知道,在他们“反腐”的同时,“防腐”却是食品行业的热点和难点。一直以来,食品变质所带来的经济损失是食品行业极为头痛的问题,据悉,全世界收获的农产品中有1/3白白烂掉;我国每年因变质而损失的粮食约为10%左右,油类20%左右,肉类食品30%左右,水果15%-20%。食品防腐是食品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生鲜食品和制成品均离不开防腐保鲜。从今后防腐剂的发展趋势看,天然防腐剂将成为发展主角。

  目前国内能够做到“无菌包装”的食品不多,而微生物无处不在,即使食品本身进行了灭菌,如果包装环境不是无菌状态,食品照样会被污染,所以添加防腐剂还是必要的。就连人们熟悉的两大可乐,也使用了苯甲酸钠作为主要的防腐剂。我国到目前为止只批准了32种允许使用的食物防腐剂,同时对防腐剂的使用做出了严格的规定。专家指出,只要按照规定的剂量使用,防腐剂的安全性是没有问题的。

  在如何控制防腐剂应用上,河北农业大学的王振文教授表示,当前我国防腐剂生产的数量、品种都不算少,但应用研究比较薄弱,他建议,加大应用技术的力度,发展方便使用的复合制剂、具有防腐功能的包装材料和新的天然防腐剂,使之具有营养与防腐的双重功能。

  由于标识不当给整个食品添加剂行业带来的影响,齐庆中秘书长透露,协会将成立“防腐剂行业损害调查组”,调查由于不当标识对行业造成的损害,并通过法律程序保护会员和消费者的权益。

  《市场报》 (2005年12月12日 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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