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烹协:餐企对自带酒水收取服务费是合理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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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8日 07:44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昨日,四川省饭店与餐饮娱乐行业协会收到一份发自中国烹饪协会的函件,函件就3月1日起施行的《四川省餐饮行业行规行约(试行)》提出了意见。针对备受关注的“开瓶费”问题(本报曾作报道),中烹协认为,餐饮企业对自带酒水和食品的消费者适当收取服务费是合理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餐饮业的服务收费全部由企业自主定价和明码标价,实行市场调节。谢绝消费者自带酒水和食品进入餐厅享用是保护企业和保护消费者安全的必要措施。(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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