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半瓶酒去消费如何定价 10%开瓶费到底怎么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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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23日 07:04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报道的《自带酒水收10%开瓶费》引起强烈反响,消费者、餐饮企业、相关部门纷纷对“自带酒水服务费”发表不同看法。一些市民表示,“自带酒水收10%的开瓶费”规定太模糊,经营者和消费者容易产生分歧。 据悉,昨日,省餐饮行业协会已把《四川省餐饮业行规行约》的审议稿陆续送往各企业及相关部门,就“行规”的方方面面进行协商讨论。
10%开瓶费到底咋收 针对我省餐饮行业正在热烈讨论的“行规”,特别是第20条“开瓶费”———可对客人自带酒水按照客人自带酒水价格的10%收取适当服务费,市民认为这样的“行规”太模糊,消费者在付费时仍没有一个明确概念:是按照客人自带酒水的市场价格的10%收取?还是按照店内酒水零售价格的10%收取?显然,按商家的定价比市场价要高得多。 “这不仅是消费者关心的问题,也是经营者关心的问题。”一名酒家负责人表示。所以,如果该行业协会要把收取“开瓶费”列入“行规”,应该明确表明收费的标准,否则很难做到“明码标价”。 有人还质疑:拿几百元的红酒到商家去消费与拿几块钱的啤酒去消费,拿几瓶酒去消费与拿半瓶酒去消费,如果按照酒水价格的10%收费,这就造成一种收费的“不平等”,难道“酒水服务”会因酒水价格高低而增值或者减值? 同时,有市民担心,“开瓶费”列入“行规”后,一旦双方发生纠纷,商家就搬出“行规”来做依据,把行业内部的“游戏规则”加诸消费者身上,会成为新的“霸王条款”。 “开瓶费”转向“小费”? 昨日,省人大常委张世昌明确表示,不赞同“开瓶费”列入“行规”一事。他说,商家规定“开瓶费”或者把“开瓶费”列入“行规”,最终还是要消费者来认可或者接受,即使是“行规”,但消费者不认可怎么办?如果说出于对商家劳动的尊重,消费者就应该付“自带酒水服务费”,那这基础是自愿的原则,比如国际惯例上所谓的“小费”,但服务员斟酒或者提供其他服务时,顾客主动自愿给予一定金额的“小费”,这体现的是一种人情味,一种发自内心的尊重。如果把目前存在的“开瓶费”之现象,通过引导变为消费者自愿的行为,也许比“行规”更好。 见习记者 石莉芳 实习生 宋力 成都报道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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