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证监局贯彻落实26条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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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0日 15:22 证券日报 | |||||||||
本报记者 陈慕鸿 昨日,青岛证监局召开辖区上市公司座谈会,督促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中介机构学习、贯彻《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并相关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和统筹安排。青岛证监局要求各上市公司在提高质量、强身健体的同时,加快股权分置改革的全面推进。
青岛证监局局长毕恩元认为,青岛辖区之所以能在证券市场保持质地好、经营规范的良好品牌,与青岛上市公司始终认真贯彻各项监管政策是分不开的,希望上市公司高度认识26条《意见》的重要性,认真贯彻《意见》精神并做到逐条落实。 毕恩元提出,下一步青岛辖区上市公司要继续做好以下四方面的工作:一、继续保持良好信誉,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理的六项重点工作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从根本上提高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二、各上市公司要认真贯彻26条《意见》,完善相关制度,继续加固和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三、上市公司要加强两法宣传,正确处理好法人治理结构内部的七种关系,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搞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四、加快股权分置改革的全面推进。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