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发股改备忘录 规范含B股H股公司股改程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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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0日 07:52 证券日报 | |||||||||
本报记者 庄少文 为了规范含B股、H股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事项及明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程序等事项,深交所日前又发布了两个股权分置改革备忘录,分别为第7号——含B股、H股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事项,第8号——实施程序及相关披露。
备忘录第7号规范了含B股、H股公司股改中的相关事项,包括:“对价安排”的表述进行统一规范;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设计时,不能损害B股、H股股东合法权益;A股市场的非流通股股东应当承担股改的相关费用;法律意见书应明确说明股改方案是否损害B股、H股股东的利益;股改过程中,B股股票可正常交易,H股股票停牌事宜按照联交所相关规则执行等。 备忘录第8号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后办理实施的相关工作进行了规范。上市公司办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手续时,应当同时办理实施对价安排、转增、派现、发行权证、申请追送(或行权)股份临时保管、申报增持股份账号等相关事项,备忘录对办理有关事项在深交所与中国结算深圳公司之间的流程、应提供的文件、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的内容进行了统一规范,并就股权分置改革的股权登记日、证券简称、除权等事项进行了明确说明。 为了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股权分置改革,做好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深交所与中国结算深圳公司一直注意对股改中的共性问题、热点问题、难点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并形成相关备忘录及时发布,受到上市公司及保荐人的广泛好评,也确保了深市上市公司股改工作的顺利推进。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