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所与OMX交易所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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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7日 09:25 证券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 黄婷) 上海证券交易所昨日与OMX交易所有限公司正式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这是上证所与国际同行签署的第22个合作谅解备忘录。 此次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的主要内容为:两所的信息共享;建立高层互访机制;定期互派人员;定期就感兴趣的课题进行联合研究和举办专题研讨会等。
上证所总经理朱从玖在签字仪式上表示,上证所一贯重视与世界各交易所及国际交易所组织的交流与合作。此次上证所与OMX交易所合作谅解备忘录的签署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表明双方确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为双方在信息、技术、学术、人员培训等领域的交流合作建立了渠道和平台。 OMX交易所由丹麦的哥本哈根、瑞典的斯德哥尔摩、芬兰的赫尔辛基、爱沙尼亚的塔林、拉脱维亚的里加和立陶宛的维尔纽斯等6家证券交易所联合组成。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