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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只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今起转让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6日 08:09 证券时报

  本报讯(记者 黄婷)作为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第一只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由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推出的“中国联通CDMA网络租赁费收益计划”将于9月6日开始转让。

  “联通收益计划”由中金公司面向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推广设立,所募集的委托资金将专门投资于中国联通CDMA网络租赁费的收益权。根据投资安排的不同,计划将分期推广、分期设立,此次获批的为一期计划和二期计划,期限分别为6个月和12个月,最低认购金额
为人民币100万元。计划设立后申请在上证所的大宗交易系统办理计划份额的转让业务。

  上证所昨日发布通知说,已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首位为B、D

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可以参与联通收益计划转让业务;上证所的会员单位可以进行转让代理业务。上证所在每个交易日15:00至15:30受理“联通收益计划”转让业务的正式申请。

  “联通收益计划”的转让计价单位为份(面值100元人民币),转让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人民币0.01元,转让价格含预期收益金额。两期计划的转让起始日期为2005年9月6日,转让服务截止日期分别为2006年2月14日和2006年8月10日。

  上证所提示,由于联通收益计划份额转让服务在上证所大宗交易系统上实现,并非在交易所挂牌集中交易,可能不具有一个活跃的转让市场;联通收益计划份额实行非担保交收,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对其余额事先不实行检查、控制,转让合同履行风险由转让方、受让方及其委托的代为办理转让、受让申报的证券公司自行控制;联通收益计划份额转让业务实行T+1交收,T+2可用,如钱款或份额不足,将导致份额过户和资金划付失败,转让合同不能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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