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同公用事业基金(LOF)增加场内代销机构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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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7日 07:35 证券时报 | |||||||||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05年8月16日开始办理天同公用事业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1903,基金简称:天同公用)的深交所场内申购、赎回业务。 从2005年9月7日起,本基金增加以下销售机构办理场内申购业务: 恒泰证券、国盛证券、金信证券、江南证券、天和证券、兴业证券、平安证券、华西证券、西南证券、山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上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投资者有任何问题,可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686445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ttasset.com)咨询。 有关本基金在深交所场内开放申购、赎回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五年九月七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