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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办法将出台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7日 08:47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 据《中国证券报》报道,随着《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正式出台,市场各方对实施上市公司高管股权激励机制的呼声再次高涨。权威人士日前透露,经过近6年的讨论,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施办法已基本成熟,估计很快会出台。目前要解决的最后一个关键问题是,在会计处理上怎样保证财务报表不被操纵,以避免股权激励沦为管理层个人谋利的工具。

  业界流传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规范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上市公司可以选择股票、股票期权、认股权证等方式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股权分置改革第二批试点公司中的金发科技等民营公司,以及中化国际等国资控股公司等已经走在实践的前列。但股改全面推开后,更多的公司期待正式的规范意见能尽快出台,以明确相应的细则,更好地结合改革方案实施股权激励。

  征求意见稿明确,拟实施

股票期权计划的上市公司,可以通过在公开发行新股时预留股份、向激励对象发行股份、回购公司股份等方式解决标的股票的来源问题。

  上市公司从二级市场上回购股票进行股权激励,是许多国家普遍采用的做法,但在我国目前还需要法律上的衔接。现行《公司法》第149条限制了不以注销为目的的股份回购行为。因此,不少业内人士建议,可以借股权分置改革之机尝试股权激励方面的突破。有消息人士透露,在国务院正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公司法(修订草案)》中,已对第149条作了重大调整:“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收购本公司股票:减少公司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股东对于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这一重大修改是对股份回购进行“松绑”,将适应实行股票期权激励制度的现实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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