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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副总:要推动一批重点公司率先完成股改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6日 14:02 证券时报

  深交所副总经理张颖表示推动一批重点公司率先完成股改积极的制度安排已步入收获期

  本报讯 (记者 方岩 冯飞) 第二批试点企业中10家中小板公司股改方案已全部获得通过,且流通股股东赞成率普遍超过90%。深交所副总经理张颖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10家中小板公司顺利闯关,表明投资者看好中小板,认可试点公司提出的对价方案。他认为,这将大大推进另外40家中小板公司股改的进程,中小板有望在较短的时间内率先完成股改。他
还透露,深交所正在积极推动主板流通市值靠前的一批公司做好股改工作,努力为中国证券市场培育一批地产、能源、港口、通讯、资源等行业的“超级航母”。

  张颖说,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即将结束,之后将全面铺开。6月份以来,深交所先后两次大范围走访上市公司,明显感觉到上市公司对股改的认识在加深,由原来的“要我改”转变为“我要改”。而且上市公司高管层越来越关心公司股价,与投资者关系也日趋紧密,二者逐步形成真正的利益共同体。他强调,目前证券市场所处的内外环境非常好,近年来有关部门为推动市场发展而出台的诸多政策、制度滞后效应已经有所显现,反映在市场上就是投资者信心恢复,市场人气集聚。这些有利因素将推动资本市场实现伟大转折,真正从“千点走向辉煌”。

  推动重点公司做好股改

  张颖介绍说,5月份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启动后,深交所集中力量开展了有针对性的推动工作。以深市主板公司为例,深交所确定了主板流通市值居前以及部分有特点的公司为主要推动对象,理事长及总经理室成员先后走访了100多家公司,其余公司则采取约见会谈、集中座谈等方式对其宣传股改政策,督促其拿出股改方案,明确对价比例和流通股数,以尽快形成市场预期。张颖说,由于四年停发新股的原因,深市主板公司大范围推进股改工作有一定难度:目前487家主板A股公司中,超过六成公司存在股份质押冻结的情况;还有近半数的公司大股东持股比例低于30%;巨亏、ST、*ST、净资产低于面值的公司也占相当比例。不过张颖也表示,大多数公司可以通过创新的方式完成股改工作。为此,深交所针对股改中出现的十几个问题作了专门研究,并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他透露,截至目前,超过半数的公司已经有明确的股改意向,并已经开始着手方案设计、股东沟通等工作;中小板计划在全面启动后率先完成股改。

  张颖还表示,股改全面展开后,深交所将组织有针对性的培训工作,重点向公司解读政策要点及股改工作的注意事项,以防止由于公司方案的缺陷或程序不完备而造成对市场的冲击。

  把股改承诺落到实处

  不少试点公司在对价方案设计中附加了承诺条款,这有利于保护流通股股东利益。

  针对近年来时有一些上市公司承诺不兑现的失信现象,张颖强调,上市公司股改承诺能否兑现,是当前业界关注的焦点之一,从深层次来说,它关系到证券市场公信力问题。他表示,深交所已把 “抓承诺”确定为股改工作的一大重点,将通过事前防范机制、事中监控机制和事后处罚机制对承诺行为作出规范。其中,事前防范机制包括:禁售期锁定股份,在锁定期内,非流通股股东被锁定的股份不得通过协议方式转让,防止其“金蝉脱壳”;督促上市公司提供完备的法律文件,深交所将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函及相关法律文件列入交易所股份变动合规性审查的文件清单,以便将来作为监督非流通股股东履行承诺的法律依据,还要求非流通股股东在其出具的承诺函中增加有关违反承诺责任的条款。至于事中监控机制,深交所将对非流通股股东出售股份及买进股份进行实时监控,发现有违承诺情况的,将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张颖强调,由于股改承诺千差万别,需要社会各方来共同监督。深交所正重点研究承诺事项监管及履约机制的完善办法,计划在上市公司诚信系统公布所有的承诺事项及履约进展情况,努力把股改承诺落到实处。

  制度建设助推市场“提速”

  张颖表示,监管部门近年来把加强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确定为工作主线,为推动市场发展作出一系列积极的制度安排,随着股权分置改革这一治本措施付诸实施,相关制度安排的正面效应开始显现,市场已步入收获期。

  张颖认为,加强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其出发点是要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为此,深交所将更进一步推动落实辖区监管责任制,保证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及时性和准确性。对于正在进行的股权分置改革,因股改方案的差异、支付对价的高低,容易引起股价大幅波动,甚至可能出现内幕交易或操纵股价的违法违规行为,深交所为此对股权分置改革公司进行了专项、实时监控,确保股改工作公开、公平有序进行。

  张颖表示,近年来监管部门积极处置高风险券商,是一场很有魄力的“大手术”。把高风险券商“红牌”罚下,有利于证券市场激浊扬清,把有限的市场资源向优势券商聚拢,从而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券商。他表示,监管部门即将出台的关于加强券商综合治理的指导性意见,将为券商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新的契机。

  对于公司法、证券法的同时修改,张颖认为,这体现了国家有关部门对证券市场的高度关心,随着各方对资本市场的认识趋于一致,年内获得通过的可能性极大。他强调,公司法、证券法修改之后,困扰市场多年的法律障碍问题将挥之而去,公司设立年限、股本规模及结构、上市盈利要求、无形资产入股等将获“大松绑”,资本市场发展空间有望大大扩开,市场将迎来新一轮“提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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