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将试行年度业绩快报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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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8日 01:24 中国经济时报 | |||||||||||||
记者单继林12月27日北京报道 为提高上市公司年度业绩信息披露的及时性,深交所今日发布通知,决定在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中试行年度业绩快报制度。 通知称,年报预约披露时间在2005年3月和4月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应当在2005年2月28日之前披露年度业绩快报,主要内容包括2004年度及上年同期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数据和指标,同时
通知规定,在年度报告编制期间,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涉密人员负有保密义务。如果年度业绩已经提前泄漏,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按照指定格式披露年度业绩快报。为保证所披露的财务数据不存在重大误差,公司发布的年度业绩快报数据和指标应当事先经过公司内部审计程序。在注册会计师审计过程中,如确认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与已公布业绩快报中财务数据的差异在10%以上,上市公司应立即刊登年度业绩快报的修正公告,解释差异内容及其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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