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总局整顿秩序 查处68家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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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8日 01:18 中国经济时报 | |||||||||
记者刘树铎12月27日北京报道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今天在京通报了对考核不合格的68家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的处理情况,其中吊销证书8家,降低评价范围4家,暂停业务并限期整改11家。潘岳表示,国家环保总局将进一步整顿环评行业秩序,对管理混乱、弄虚作假的环评单位和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并实施六大措施强化行业管理。 潘岳说,在当前经济高速增长的压力下,一些高污染高耗能行业出现了投资过热和
潘岳说,少数评价单位与资质管理的基本要求差距较大,主要问题包括:一是不负责任,环评质量较差;二是内部管理混乱,没有发挥专职机构的作用;三是专业人员配备不齐,技术力量差;四是不遵守行业规则,有违规行为;五是超证书允许范围经营业务。 潘岳表示,国家环保总局将进一步严格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建立有效的抽查和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推动行业诚信建设,推动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其中包括六项具体措施:第一,在目前每两年一次的定期考核基础上,增加一年1-2次的集中抽查,抽查中将按照一定的比例随机选择部分甲、乙级单位,对其环评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第二,参照环境管理标准体系,制订可操作性强的环评工作质量管理程序和要求,使环评质量管理有章可循,更加规范化。第三,加大对环评中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细化处罚条款,制订出应受处罚行为的明确界限,提出硬性指标。第四,完善和改进日常考核管理体系,修订原有的考核内容与指标,提高考核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第五,及时修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管理办法》,严格环评资质的准入条件,强化环评责任追纠。第六,推进并严格实施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建设,组织首次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和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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