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毅中:大型国企改制不是简单出让产权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0日 10:04 中国经济时报 | |||||||||
本报记者 单继林 “一个时期以来,社会上对国有企业改革非常关注,有较多议论要引起我们的重视。” 在日前召开的“中国国企改制与产权交易高峰论坛”上,国资委党委书记、副主任
“国有企业不改革没有出路。但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必须保持一定的比例,没有一定的规模,没有一定的数量,就会失去‘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李毅中表示,要按照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的要求,研究国有经济进退和布局结构调整的规划,研究制定分行业、分企业调整的指导意见,增加前瞻性,减少盲目性。 由于中央企业大都涉及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李毅中说,对今后改制要通盘考虑,推行公有制经济的多种实现形式。股份制改制不是“私有化”,要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省市也要形成一批具有地方特色和产业优势的国有及国有控股骨干企业,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 李毅中说,国有大型企业改制有鲜明的特点,不是简单地出让国有产权,而主要是通过重组上市引入增量做大总量,引进战略投资者,从而引进资金等,扩大规模,增强实力,提高竞争力。更重要的是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从根本上转换经营机制,获得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体制保障。 “实践证明,这是国有大型企业改制的一条成功之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