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辅业改制分离后更须探索新体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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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30日 08:13 中国经济时报 | |||||||||
记者单继林北京报道 国资委副主任邵宁日前表示,全国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改制分流的效果已经开始显现,但更要高度重视职工平均持股、企业的公司治理、企业的机制转换以及加强和改善企业管理等四大问题,从旧体制进入新体制是辅业改制的一次大跨越。 在日前由国资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四部门联合召开的全国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改制分流经验交流大会上,邵宁表示,存在的这些问题关系到辅业
据透露,截至2004年10月底,共有62家中央企业上报主辅分离改制分流总体方案,已经批复43家中央企业的总体方案。据初步统计,目前实施主辅分离的改制企业享受税收减免金额共计1.1亿元左右。 邵宁表示,由于一些地方政府机构调整等原因,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工作启动较为缓慢。同时中央企业正在实施辅业改制的资产和人员占纳入改制范围的资产和人员的比重还不足五分之一,特别是一些资产规模较大,富余人员较多的中央大企业,推进的难度比较大。 邵宁说,根据最近对已实施主辅分离改制分流的20家中央企业的651户改制企业股权结构情况进行的统计,股本总额合计为62亿元,其中职工股占57.4%,国有法人股占18.3%,非国有外来投资股占14.6%。因此,职工整体处于绝对控股地位、职工持股平均化、外来投资的比重不高是当前辅业改制的重要特点。改制企业如何进一步形成合理的产权结构,是一个需要在实践中解决的问题。 邵宁表示,辅业改制是从旧体制进入新体制的一次大跨越,在进入实施操作阶段后,各地和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规范操作,特别要注意在改制内容和程序上合法合规。 国有企业辅业改制涉及产权关系和劳动关系,是国企最深层次的改革,关系到改制员工的切身利益。邵宁对此表示,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国企辅业改制成功的基本要求。同时,辅业改制不仅包括体制的转换,内部的机制转换也是重要内容。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经济补偿,不仅可以理顺国有企业与职工的关系,更重要的是将职工由“企业人”转变为“社会人”,实现改制企业用工制度的根本变革。但国有企业职工长期以来形成的平均主义、“铁饭碗”、依赖企业等落后观念,不会在短时间内自然转变,特别是辅业改制后股权结构平均化等问题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容易形成新的大锅饭。 辅业单位长期依赖国有企业生存,没有完全进入市场,企业管理相对比较薄弱。对此,邵宁说,部分改制企业对探索新的经营模式、建立新的管理制度不够重视,缺乏科学管理的理念和人才,这使得新体制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不能尽快形成自我生存和发展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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